第十一章 人人心里都有头猛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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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夫大卫莱泽斯基,一个不起眼的美国人,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长的跟个豆芽菜差不多,还有一脑袋好像鸟窝一样的头发。他做着一份小职员的工作,在某家企业里管分发材料,给人端茶递水,打扫卫生,更多的时候是被人呼来喝去。这很正常,纽瓦克不是什么好地方,起码现在不是。他又没有多少耀眼的文凭和光鲜的履历,仅仅是一个公立学校毕业的三流胚而已。所以,也就是干这些杂活,反正饿不死,也能有钱交自己的那间小公寓的房产税。

美国人的阶级固化在千禧年后已经很严重了,戴夫这样的人,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如果不是变的更坏的话。

不过呢,这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比如天上掉个什么怪东西,砸在他头上之类的。反正夏伯阳就是被未来人的飞船砸死的,他被什么东西砸到也不是不能理解。

戴夫曾经是个动漫迷,或者说是个无可救药的超级英雄迷。本来吗,谁不想让自己变的拽一点,牛逼一点呢。在中国人脑子里那叫白衣如雪,来去如风,好一个纵横武林,除暴安良的玉面郎君(貌似叫这个外号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美国人也就看了一下《卧虎藏龙》,中国人的审美他们还有些不明白,所以呢,拳拳到肉的超级英雄还是更有爱一些。

按道理说,迷恋这东西也没什么,戴夫先生比较牛逼的就是,他不仅仅是迷恋,而且还付诸行动了。在上高中的时候他就亲手做了一套超级英雄的战衣,然后带了两根警棍,打算去除暴安良。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他除了鼻梁骨被打折外,然后就是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外加身上的二十个美元的零花钱被抢走了。

英雄梦戛然而止,而且他成了笑柄。更糟糕的是,他喜欢的一位棕发姑娘和年级内的另外一个男学生在走廊里啪啪啪了。

从那以后,戴夫一把火烧了自己的战衣,然后将自己攒钱买来的整整两大箱子超级英雄漫画统统丢进了垃圾箱。

从此,他变成了一个毫不起眼的,最普通的那种人。

但是,那些对超级英雄的迷恋并没有离他远去,仅仅是藏在了他的心底而已。时不时的,这些念头还会从内心的深处泛出一些碎片,让他得精神恍惚上一阵子。

本来日子就会这样一直平淡的过下去,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被人咬了一口。

那是半年前的事情,每天下班,没有女友的他会去附近的一家廉价酒吧喝一杯,然后看看有没有能看上他的女人。美国人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给张罗对象,去酒吧或者参加什么派对什么的是认识女人的机会。可惜戴夫没多少可以组织派对的朋友,逛酒吧成了他的一大爱好。不过他自制力还算不错,起码没有喝多了回家吐的情况。

某一天,他从那个熟悉的小酒吧出来,晃晃悠悠的往家走。他是属于那种少见的在市区内有自己的房子的上班族,所以没有美国人必备的交通工具――汽车。大部分情况下他都是走路上下班。这样也方便他钻进酒吧去喝两杯。今天的运气比较糟糕,除了蹭了不少那些穿渔网袜的女人身上的廉价香水味儿外,就没发现一个能看上眼的女人。

可就在他经过一条小巷子的时候,一个突然窜出来的人影的一下子把他撞倒在地!

当时戴夫感觉自己好像被一辆汽车给撞了,那个人一身骨头硬的令人发指。被撞的晕头转向的他正打算爬起来的时候,就感觉那个家伙一口咬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fxxk!这是什么?!浣熊镇的丧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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