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帮我带个话(1 / 2)
“青黛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连我闻着都想吃。”琉璃难得的开了句玩笑。
“这小祖宗嘴叼着呢。”小薇笑道,用手指梳理着已经埋头大吃的小闲的头羽,“不瞒小姐说,奴婢们之前一人抓了一把炒黑豆当零嘴儿。可稍有不注意,就让小闲找到,偷吃了去。奴婢就纳闷了,它一只鸟,怎么会长了比狗还灵的鼻子?”
琉璃爱怜的搔搔小闲的尾羽,笑道,“不仅如此,还飞得比鹰快,能模仿各种声音,真是了不起,是拥有奇迹的鹦哥哪。”
若没这只稀世之鸟,那婴儿的啼哭声是从哪里来的呢?
小闲通人性,听闻琉璃夸它,直着脖子叫了两声:姐姐!姐姐!
琉璃的眼泪差点瞬间涌出。
小闲才从蛋里孵出来时,就由漕帮下属作为奇珍异物,进献给帮主,水石乔转手又送了琉璃。那时姐姐才故去,琉璃心头的伤口还在流血,水石乔变着法儿的哄她,这只红嘴绿毛的小家伙,给了她极大的安慰。而小闲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琉璃,所以跟她也很亲。
三年的朝夕相处,她为着复仇的计划不厌其烦的对小闲进行各种训练,却从没有教过它叫姐姐。它今天突然出声,大约是听到她午夜梦回时的呼喊和低泣,自己学会了。
这小东西超级爱吃青黛特制的炒黑豆,只要青柠提前放一些豆子在爱莲居的后屋顶上,青黛在墨玉轩,掐着点儿把它放出去就行了。隔很远,它都能找到自己所爱的食物,就像深海中的鲨鱼寻觅一滴血那么神奇。前提是,炒豆子中放些胡椒末,小闲必定嫌弃得学婴儿哭。这种条件反射是长时间训练出来的,而那哭声几可乱真。更难得的是,一般的鹦鹉飞起来会比较笨拙,小闲却飞得高而快。琉璃时常怀疑,它是雄鹰与鹦鹉的混血宝宝。
至于说爱莲居的大门是如何打开的……要追溯到琉璃第一次进院子祭拜的时候。当日,琉璃“懂事的”把青黛留在院外。温凝之开了门,不好一直提着锁和钥匙,就放在门槛内。青黛想法子支开了小厮豆子片刻,迅速用软泥和画纸拓印下了钥匙的形状,转天就偷偷找人做出同样的一把。所以大姨娘无论如何努力,也找不出打开爱莲居大门的人。
昨夜,青柠潜入翠院,点了效果没那么霸道的迷魂香,谁也没惊动,独独把冷香拎到了爱莲居,又换上喜服,下重手点了睡穴。今天,一群不会武功的女人闯进院子后,青柠再不着痕迹的把冷香给点醒过来,于是好戏开锣。
最关键的嫁衣……冷香与冷玉以为只有自己知道。但当年琉璃不喜欢姐姐远嫁,赌气躲在道观不露面,姐姐为哄她,曾带着嫁衣去找,在她面前穿过一回。那时,姐姐真美丽,充满着对未来生活的向往。于是,她暗中为姐姐高兴,约定等她十六岁就进京,和姐姐一起生活。如今她十六了,她来了,姐姐却食言,再也不会出现。
而那件嫁衣,她认认真真看过,记得每一个细节。之前在漕帮时,已经寻了女红高手,模仿着做了整套,现在拿出来以假乱真还不容易吗?
那场戏,看似巧合,实则她不知做了多少精心的准备。好在,很有效果。
“小薇,待会儿把小闲拴起来的时候,别忘记在鸟架上系红绳。”琉璃吩咐。只要系了红绳,小闲就会紧紧闭上嘴,一声不发。当年为了让这种反应成为本能,有红绳还开口,就会连饿小闲好几天,心疼得琉璃不得了。
“是,小姐放心吧。”小薇应下,又问,“要奴婢和小茹去外头探探消息吗?”
琉璃摇头,“非常时期,暗中说不定有人盯着咱们呢。把大门关紧了,谁也不出去。”想了想,唇角微挑,露出有些残酷的笑纹,“二姨娘,只怕活不过今夜了。”说着仰起脸庞。
天空,晴朗蔚蓝。
而此时的翠院,云大夫才给二姨娘看了脉,结论是:忧思过度,受了极大的惊吓,心脉受损,目妄见、耳妄闻,长此以往,就会得疑疾癫狂之症,也就是现代的精神病,古代的失心疯。
在这种情况下,云大夫开了安神静心的方子,又提议,院里侍候的人最好少一些,要保持安静,不要发出突然的声响。最好,有亲近之人守在身边。
于是,当晚温凝之就宿在了翠院,三姨娘还腾出了正屋给二姨娘和侯爷安住,自己就在外间的塌上就乎着,以方便随时侍候。至于煎汤喂药的活儿,也一手包办。总之是姐妹情深加夫妻恩重,谁听说不挑个大拇指?
侯爷啊,四品大员啊,为个妾室能做到这个地步,这品德,多么高尚。
为了保持安静,院中只留下为数不多的几个下人。可谁都知道,二姨娘的病因“闹鬼”而起,但官有官威,能令邪祟退避,侯爷在,还有什么可怕的?
夜深人表,不知多久后,冷香幽幽醒转。安神静心的药能令人晕睡,此时夜半,她却惊醒。
“侯爷……侯爷……”意识到自己正躺在温凝之的臂弯里,冷香哭了起来。
“别怕,我在呢。”温凝之声音如水,软,却凉。
可惜,冷香只注意到了前一种,觉得只要这个男人在身边,一切就安宁了。
她动了下,感觉浑身都疼,像摔散了架似的。手腕上,似乎割裂了,但已经包扎好。她难受得呻吟出声,伸出手,紧紧抓住温凝之的衣袖,生怕他就那么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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