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人本是妖(1 / 2)
陈英迷迷糊糊醒来。
睁眼看到科室屋顶,数百年不变的青铜灯。
锈迹斑驳,灯火淡绿,恍如鬼域。
“我在哪?我是谁”
陈英逐渐恢复记忆,似乎在抱怨陛下,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眼见周易正在观想落魂钟,崔元正在抄录书目,小心翼翼问:“我没乱说什么吧?”
“没有。”
崔元笑道:“也就是抱怨陛下不近人情,不讲道理,不似明”
唔——
陈英一把捂住崔元的嘴,郑重道:“陛下圣明!”
随后对周易躬身施礼:“谢周哥指点!”
“你想通了就好,什么皇亲平民,对强者来说没有区别。”
周易说道:“如今朝堂暗流汹涌,陈家遭贬平民,说不准还是件好事。”
“父亲也是这般说!”
陈英低声道:“陛下近些年做事,太过危险。幸好有王尚书简在帝心,否则大可能是父亲负责清查田亩,那陈家才注定满门死绝”
说到这里,陈英嘿嘿一笑,仿佛看到王尚书的悲惨结局。
“你这厮伤心是装的?”
崔元瞪眼道:“就是想骗我春风楼结账?”
“怎么可能,是真的有一丝丝伤心!”
陈英说道:“清查田亩之后,我家除了那几百亩灵药园,其他的田地山林尽数归了朝廷。。”
“无论当今目的是什么,清查田亩并非坏事。”
周易虽然刚刚从苍粟渊回来,对朝廷之事并非一无所知。
八具分身在斩妖司大狱,近些时日杀的都是读书人,只崔家王家卢家三个千年世家,就有上万修士入狱。
通过行刑知道,朝廷收回田亩后,按照菩提郡李洵的做法,按大乾税律租给百姓。
这些田亩除了不能交易,与正常田亩并无区别。
仅仅三月时间,景泰杀的人头滚滚,却没有引起大规模叛乱,此法居功甚伟。
李洵数功并赏,晋升二品安国将军。
如今朝廷文武官员中的异类,除去简在帝心,让世家大族恨不得啖肉食骨的王伯安,另一个就是功勋累累以锻体境任二品的李洵。
“确实不是坏事!”
崔元闻言,连忙附和道:“数月时间,陛下在民间的名声,直追太子监国之前。”
景泰帝退位之前,正是名声最盛之时,如今皇田租赁法颁布,贤名直追太祖。
民间已经有不少流言,太子监国十几年间,天灾人祸不断,骇人大案不绝,南北叛乱几乎动摇大乾根基,当真不似人君!
许多百姓可惜,景泰帝只剩下几年寿元,纷纷为其立长生牌祈祷。
“陛下自然圣明,不过王尚书之流早晚遭到清算!”
陈英话题一转说道:“谈什么国事,与我等离得太远。不若说说春风楼,也不知怎么回事,几个相熟的姑娘都被人赎身了!”
“呵呵。”
崔元面露一丝尴尬,春风楼背景再强,也不敢拒绝洛水龙宫。
周易瞥了崔元一眼,到底是凡俗一步登天,很容易受真龙本性侵染。
“这一卷太上清净经是云霄道宫秘传,可清心寡欲,以后多抄一抄。欲不需堵,不需禁,却要能做到掌控!”
“谢周哥教导。”
崔元接过经文,神色恭谨严肃,逐字逐句诵读抄录。
下了值。
周易三人相约来到春风楼。
两个多月未来,大抵上没有什么变化,不过少了许多常驻楼中的熟客。
“世家子弟也不容易啊!”
陈英忽然说道:“卢老七那家伙性子胆小和善,就喜欢听曲喝酒,是个不错的家伙,平日里没少修桥铺路,接济贫困。”
“前些日子斩首,卢老七直接在刑场上晕了过去,至死还做了个糊涂鬼。”
“他姓卢,就是原罪!”
崔元对世家大族可谓恨之入骨,说道:“那些行善的金银,来自卢家,本就沾满了血!”
陈英瞪视崔元,若非看他身子柔弱,定要指教指教。
啪!啪!
周易给了二人两个脑瓜崩,教训道:“还听不听曲,喝不喝酒?”
片刻之后。
陈英和崔元举杯畅饮,什么世家,什么原罪,都扔一边去。
世道艰难,不若一醉。
清晨。
斩妖司大狱。
点卯过后,刑者依照自己的目标,去各个牢房。
今早运气不错,罕有一个甲字狱的犯人。
千年世家抓捕的大儒,理应投入斩妖司行刑,可惜全都消失不见。
不过世家大儒多数难登妖魔图鉴,纵使私德有亏,还算不上妖魔,一如当初剑斩大儒。
周易分身施展幻术,将刑者晕在角落,打开甲十二号狱牢门。
中年男子端坐刑具之上,一身书生长袍,任由锁链穿透四肢五脏,仿佛不是自己的血肉。
周易默不作声的取出刑具,打量男子脖颈心脏,哪里下刀更合适。
斩杀妖魔鬼怪无数,即使每日诵读道经,淬炼阴神,又混迹凡俗感悟阳火生气,也难免心思渐冷。
刑具刀锋正要割断男子脖颈,忽然听到他说话。
“好重的煞气!小友杀了不少妖族吧?”
“嗯。”
周易置若罔闻,刀锋切入脖颈,只需一瞬就能断掉头颅。
大狱刑具已经定住魂魄,头颅一断,魂飞魄散。
“小友,吾乃卢家大儒卢溪,字文成,遭景泰小儿迫害。临死之际,愿传你修行正法,十年后可以走出刑房大狱,加官进爵!”
卢溪说道:“你或许不知道,刑房数年前有人活着离开,修行的就是儒家经典,如今在斩妖司任职,逍遥自在。”
“”
周易停下刀锋,问道:“你是不是怕死?”
卢溪认为已经成功蛊惑,义正言辞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吾只是不愿,大儒传承断绝。”
“那你说说,该怎么修行。”
周易索性来了兴趣,这人竟然拿自己举例,蛊惑刑者。
“你且听着,这篇天髓灵文是儒家无上秘典!”
卢溪说道:“天髓之道,乃天地机,造化本,天生真性,通幽微之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