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 邓恩 事发之后四十日(1 / 2)

加入书签

我已经熬到了取保候审的一刻,其间过了一道又一道坎:进出监狱、保释听证会、摁指纹、拍照,还有种种毫无人情味的对待,那些毫无人情味的遭遇并未让我觉得自己好似一只动物,反而让我觉得自己好似一件产品,是在生产流水线上组装起来的某种玩意儿,那条流水线造出的乃是“杀人犯尼克

邓恩”。出庭受审恐怕还要等上几个月(“出庭受审”这个词仍然颇有彻底毁了我的危险,我一听到这个词就想要高声傻笑,会在一瞬间昏了头)。按理说,获得保释应该算是我的荣幸:在此之前,我知道警方会展开逮捕,但却乖乖地没有逃跑,因此人们认定我不会潜逃,波尼说不定也帮我美言了几句,因此我才能好端端地在自己家里多待几个月,然后再被押进监狱送掉小命。

没错,我是一个非常走运的人。

眼下正值八月中旬,这一点时常让我大惑不解。“现在居然还是夏天吗?发生了这么多事,居然还没有到秋天吗?”我暗自心想。眼下的天气暖得没有一点儿道理,我的母亲一定会把这称作“穿衬衫的天气”——比起正经八百的华氏温度,她更关心的是孩子们要怎么样才会舒服,于是有了“穿衬衫的天气”、“穿夹克的天气”、“穿大衣的天气”、“穿皮制大衣的天气”,总之一年四季都念叨着孩子们该穿什么衣服。可惜对我来说,今年却将是一个“戴手铐的季节”,说不定还是个“穿囚服的季节”,要不然就是个“穿葬礼西装的季节”,因为我根本不打算进监狱,我会先结果了自己的一条小命。

坦纳组了个有五个侦探的小队,千方百计地寻找艾米的踪迹,但到现在为止还一无所获,简直跟竹篮打水差不多。在过去几个星期中,我每天都要使一遍那套狗屎的招数:录一小段摄像短片给艾米,再把它上传到丽贝卡的那个探案博客上(话说回来,至少丽贝卡从头至尾都对我一片忠心)。在短片中,我穿上了艾米给我买来的衣服,把头发梳成她喜欢的模样,千方百计琢磨她的心思——我对她的一腔怨愤已经燃成了熊熊烈火。

在大多数日子里,新闻摄制组一早就会到我家草坪上扎营,我们两方好似交战的士兵一样对垒了好几个月,透过中间的无人地带互相盯着对方,倒也算得上是一种不三不四的和平友爱。其中有个家伙说话的声音好似动画片里的大力士,我对他很是着迷,但却从未见过真容;那家伙正在和一个女孩约会,他对人家十分钟情,每天早晨他都会说起两人的约会,中气十足的声音透过窗户传进我家,听上去他们的恋情似乎进行得非常顺利,我很想知道那段情如何收场。

眼下我已经录完了给艾米的一段片子,在短片中,我身穿她所中意的那件绿色衬衣,还对她讲起了当初相遇的情形,讲起了布鲁克林的派对和我开口跟她搭讪的台词——“只限一颗橄榄”,那台词糟糕得要命,每次艾米提起的时候总让我觉得很尴尬。我还回忆起我们如何离开热气腾腾的公寓,一脚踏进了酷寒的室外,当时我的手握着她的手,我们两个人在漫天的糖粉中接吻。话说回来,艾米和我罕少能把我们的经历记得一模一样,“糖粉之吻”倒是其中之一。我用讲睡前故事的音调讲起了这段遭遇,听上去又舒缓又亲切,结尾还总带着一句“快回家吧,艾米”。

我关掉了摄像头,一屁股坐回沙发上。(我总是坐在沙发上拍短片,头顶上正是她那只时不时闹鬼的布谷鸟钟,因为我知道:如果不把她的布谷鸟钟拍进短片的话,她就会寻思我是否已经把她的布谷鸟钟给扔到了一旁,随后她会索性不再寻思,干脆认定我已经把她的布谷鸟钟给扔到了一旁,要是到了那个时候,无论我嘴里再说出多么甜蜜的话来,她都会在心里默默地念叨:“……但他已经把我的布谷鸟钟给扔到了一旁。”)实际上,眼下布谷鸟眨眼间就会蹦出来,它那刺耳的发条声已经在我的头顶飘荡,那声音总是让我感觉下巴一阵发紧。正在这时,屋外的摄制组齐齐发出了一阵响亮的惊呼,我还听见几个新闻女主播尖声叫喊起来——看来屋外来了人。

“有什么事不对劲。”我暗自心想。

这时门铃接连响了三声,好似在说:“尼克——尼克!尼克——尼克!尼克——尼克!”

我并没有犹豫,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我已经变得不再犹豫:有什么麻烦赶紧放马过来吧。

我打开了门。

门外赫然是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回来了。

艾米 艾略特

邓恩正赤脚站在家门口的台阶上,一件薄薄的粉红衣衫紧贴着她的身子,仿佛那件衣衫已经通体湿透;她的两只脚踝上有一圈圈暗紫色的瘀痕,一只无力的手腕上晃悠悠地垂着一根绳;头发短了一截,发梢显得毛毛躁躁,看上去仿佛是用钝剪刀漫不经心地铰了下来;脸上有着斑斑瘀痕,肿着一双嘴唇,正在一声声地抽泣。

她猛地向我张开了双臂,我能看到她的整个腹部沾满了干涸的血迹;她张开嘴想说些什么,嘴张开了一次,张开了两次,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活生生像是一条被冲上岸的美人鱼。

“尼克!”她总算哭出了声,随后倒进了我的怀中,那声哀号在四周的一间间空房里回荡。

我真想杀了她。

如果此刻四周无人的话,我的手可能已经掐在了艾米的脖子上,十根手指深深地陷进了她的皮肉,她那强有力的脉搏在我的指间跳动……但此刻并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正对着无数个镜头,摄制组也正意识到这个陌生女子是谁,他们和屋子里的布谷鸟钟一样活跃了起来,先是有人按下了几次快门,问了几个问题,随后一片雪崩般的嘈杂声和闪光灯席卷了我们。一盏盏相机包围着我们,一个个记者带着麦克风涌了上来,每个人都在叫喊艾米的名字,声嘶力竭地高声叫嚷着。于是我做了一件众望所归的事情——我一把搂住了她,嘴里高声号哭并喊着她的名字:“艾米!我的天啊!我的天啊!亲爱的!”我把脸埋进了她的脖弯,两条手臂紧紧地搂着她,保持这个姿势冲着相机摆了足足十五秒钟,这才在艾米的耳边深深地低语了一句话:“你他妈个贱人。”说完以后,我抚摸着她的头发,用满怀爱意的双手捧着她的脸,随后猛地将她拉进了屋。

我家门外的声浪还在不依不饶,好似一场摇滚音乐会的听众呼唤着主角:“艾米!艾米!艾米!”有人朝我家的窗户扔了一捧鹅卵石,“艾米!艾米!艾米!”

我太太对这一切坦然受之,她冲着屋外的乌合之众挥了挥手,打发他们自行散开。她转身面对着我,脸上的微笑带着几分疲倦,却又充满得胜的意味,那是老片中被强奸的女人和挺过家暴的女人才有的微笑,那种微笑昭示着坏人终究逃不过正义,而我们的女主角终将迈过这道坎,迈向另一段人生!——这也就是镜头定格的一刻。

我冲着那根绳、那一头剪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和一身干涸的血迹做了个手势:“来吧,你有什么说法,我的爱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