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三年前的杀人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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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场的几位锦衣卫看到梁百户被沈沐说动了,他们看着老乞丐这幅可怜的样子,也起了几分好奇心,想知道,这老乞丐的儿子到底犯了何罪?

结果,这老乞丐竟然说他的儿子都经被处斩三年了。

这都人死了三年了,坟头上的草恐怕都很高了,还让他们帮他儿子伸冤,这……真是……真是……让他们有些无语。

还有,不管这老乞丐的儿子是不是真冤,可他儿子既已处斩三年,就说明这桩冤案至少发生在三年前。

在这三四年的时间里,会发生多少事,想想都知道,就算真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老乞丐儿子的清白的,恐怕也被真凶毁去。

这没有证据,他们锦衣卫也不能肆无忌惮地给这老乞丐的儿子翻案呀!

虽说他们锦衣卫平常也自我感觉良好,将天下的许多文官武将不放在眼里,可他们又不是真的没脑子,以为自己是天上的神仙,想查清的案子就一定能查明白。

如果能平反一件冤案,自然是极好的,就如同沈沐这小子说的,也可以为他们锦衣卫增加好名声,就算是到了皇爷那里,也有面子。

可如果这案子是一个烂泥潭,贸然地闯进去,结果却陷到里面出不来,不仅会引来那些文官们的攻讦,还有损锦衣卫的名声,到时百户大人恐怕也不好向上面的镇抚使,千户大人们交代。

好吧,现在,就看在这老乞丐可怜的份上,先耐着性子听听到底咋回事吧!

梁百户似乎也被老乞丐三年前已处斩这种说辞弄的有点噎了一下,可他在锦衣卫多年,经的事多了,为人又有几分城府,当下神色不动继续询问道:“你儿已被处斩了?那你是何处人氏?你儿又是因何缘故在何地入罪的?”

“回大人的话,小老儿本乃是凤阳人氏,有祖上传下来的良田十几亩,老天爷风调雨顺之时,一家三口也可糊口度日。

谁料几年前,淮河再次决口,引发水患,家里的田产什么都被淹没了,无奈之下,小老儿一家只好背井离乡到徽州府来投靠一远房亲戚。

到了徽州府后才知道那远房亲戚已搬走了,孩儿娘因为一路劳顿,受了风寒,一病不起就那么走了。

等发送了孩儿的娘,身上已无什么多余积蓄,无奈之下,只好和我那孩儿留在了徽州府绩溪县。

好在日子还能过,小老儿很快找了夜间打更的差事,我那孩儿因为长相还算讨喜,能说会道,就到县中的福运楼当了伙计。

这日子原本就这么安定下来了,一晃两年就过去了,小老儿好歹也有了点积蓄,就为我那孩儿看中了一门亲事,让两人成了亲。

我那儿媳虽是小户人家出身,家中也贫寒,嫁到小老儿家中来,倒也勤快本分,一家人的日子过的还算和睦。

小老儿那儿媳成亲半年后就有了身孕,原本一切都好好的,可就在三年前,小老儿有一晚梦到已去世的父母,想到从凤阳府出来多年,一直没有机会回家祭拜父母。

现在多少有了点积蓄路费,正好回家乡一趟,看看家中水患过后的田产都如何了。

谁知这一去,就发生了意外。

在小老儿回家祭拜父母的路上,竟遇到一名匪贼,他追杀小老儿差点致死,,幸好路遇到一好人,才躲过一劫,但腿上也受伤了,在山中的猎户家中养了一段时日的伤才能下地。

等小老儿的腿伤好的差不多,虽有些瘸,但不影响走路时,还是赶回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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