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种怪病(2 / 2)
我一把接过织梦梭,朝她傻呵呵地笑着。
“作死吧,作死吧。反正啊,等你打回了原形,我就可劲地折腾你。”
孟酒扬了扬拳头,脸上雀跃不已。
我打了个寒颤,摸了摸下巴,略略思忖一番。
三十六计,先溜再说。
浮夷山呈倒马蹄形,只在西北口留下一条倒马缝。令人闻风丧胆的七煞谷,便坐落于这重峦叠嶂之中。
穿过入口的瘴气,避过横行无忌的毒物。沿着环环相嵌的山障,走过九曲十八弯的山路。待到听见叮叮咚咚的溪鸣,就来到了七煞谷的谷底。
说是七煞谷,却没有一丁点儿煞气。
放眼望过去,十几户人家,紧紧挨在一起。门前门后,桑梓桐榆,将屋宇房舍,严严实实地包起。
村子正中间,有一条较宽石子路。路口的地方,有一块百斤大石头。石头上面,刻着三个字:七煞谷。
那字也不知,用了何种朱漆上色。风吹日晒下,竟还这般颜色鲜活。
我从村子中间石子路穿过,很快来到了一处较大的空地。空地的周围种满了抱岩松,抱岩松里是七间飞檐大柱的高屋。
方靠近松林,便袭来一阵飞镖雨。我挥了挥袖,将飞镖打落到地上。
树上跳下一个小娃娃。
约摸七八岁,正是调皮万分的年纪。
他扒了扒脸皮,又朝我吐了吐舌头:“公子,你真厉害,你是新来的吗?我以前都没见过你,”
“不,我只是路过这里,拜访一个故人而已。”我立在原地,定眼将四周瞧了个仔细。
那小娃娃,突然转过了身去。光着白胖的小脚丫,急忙跑向其中一个高屋。一边跑一边喊:“爹,娘,客人来了,”
他又用手,扩成喇叭状:“二叔三叔四叔五叔六叔,”
“别赖在三尺床上了,快点儿开门迎接客人啦,”
我抽了抽嘴角,现在的小娃子,生活担子可真不小。
一旦手忙脚乱之后,我见到了疯疯癫癫,不成人形的秀秀。
将白底青花的骨灰瓶子,递给了一位长发美髯的中年美男子。
我小心的凑近秀秀,她细细的脚踝上有一处锁链。锁链的周围,磨出了一道道红圈圈。
她过得一点不好,身子瘦的一吹就散了。
但她穿戴得很整齐,秀发也经过了细心打理。
七煞谷的人对她很好。
只是对她的恐惧之症治不了。
我缓缓靠近了她,却听见耳边啜泣涟涟。
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彪形大汉。
他正抹着眼泪,语气万分自责:“都怪我,要是我当初不只送药,也顺道带回七弟妹。七弟和七弟妹,又怎么落到这个境地!”
旁边三言两语劝道:“老三,你说什么胡话!七弟的性子,你还不知道嘛。他从来没有怪过你,也没说过你一句狠话!”
那大汗,抬起花花的脸,腔调更加得凄婉悲痛:“还不如,骂我打我一顿呢!”
“出去,出去,别妨碍仪公子治病,”
脚步声渐歇。
轻轻抚上她的背,我柔柔念了句:“秀秀,”
她看着我的眼睛,沉沉地睡去。
三个月后,我躺在红木美人榻上,扯下了遮住脸面的素团扇。
兆瑞叽叽喳喳:“主子,主子。我刚刚听到,一个十分有趣的消息。”
“凉州绣湖山庄,有个秀秀小姐。疯疯癫癫五年,突然就恢复正常了。只是呀,她得了一种怪病,一见到药瓶里的药,就会瞬间失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