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制度(1 / 2)
沈斌与上面来的人的会议结束,会议一结束,他便被已经等候多时的赵明给立即拉到了满是档案的房间里。
进入房间之前,沈斌是疑惑的。进入房间之后,沈斌是惊讶的。但是他的惊讶就要比赵明三人要好上许多。
好上许多的事实,说明了沈斌多多少少知道这种情况。
事实也的确如此,只见沈斌叹了口气,“一个小孩的失踪,只要没有涉及到绑架勒索,按照我们制度来说,都只能属于民事案件。你们都是体制里的人,应该知道这类民事案件,真正能破案的有多少。”
民事案件……..听到这个词,赵明眼皮子止不住的就死命跳动了起来。因为就像沈斌说的那样,他的确知道民事案件的破案情况。
只不过……一想到在保定小区,听到张峰的母亲因为一时不慎而丢掉了小孩,最终导致跳河自杀的事情…….
即便自己并没有结婚,也并没有小孩。但赵明就还是完全接受不了这种事情的存在。
赵明感到愤怒,十分愤怒。他不知道该指责谁,他只知道有人必须要为这四百二十八起小孩的失踪负责!
“这里一共有四百二十八份报警记录,意味着至少有四百二十八个小孩不见了…….一个小孩,他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算一个家庭,父母上面还有爷爷奶奶一个家庭,还有外公外婆一个家庭!”
赵明近乎是在自言自语,他必须要算这笔账,“等于说,一个小孩的失踪,三个家庭都得破碎,承受痛苦。而且这种痛苦还是一辈子都抹灭不了的存在…….三乘以四百二十八,光是我们这座城市,十多年来就得有将近一千三百个家庭不得不承受痛苦,不得不被毁掉…….”
说到这里,赵明猛地将目光从地面的卷宗上移到了沈斌身上。
此时此刻,赵明等于是在盯着沈斌,“这样的后果,我们就要以民事案件来作为我们不作为的理由吗?”
赵明的话说的已经十分直白。
他们还在警局里,不是在外面,也不是私底下。过去这些年来,赵明从来没有这么跟沈斌说过话。但是此刻,他确确实实是已经出离愤怒了。
沈斌已经一把年纪,他理解赵明的愤怒。“这是制度,我们生活在制度里面,我们又能如何?这个国家这么大,光是一座城市里的各个部门想要产生合作都得经过许多道手续,更别提跨城市的合作了……人海茫茫,小孩被掳走后,只要人贩子及时逃离了现场,民警基本也无能为力…….”
张口一个制度,闭口一个制度…….
赵明受不了了,他在普通刑警这个岗位上兢兢业业干了十年,不求升职,不愿意因为升职而不能够有时间去接触现场……..他为的是什么?他为的不过是一份单纯的想法,他想要去抓坏人,抓捕杀人凶手。
可是这一刻,更坏,更坏,坏到无法想象的事实出现在了他面前。而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完全无能为力。
何等悲哀,何等讽刺!
月光下,赵明站在警局大院内,仰头望着黑夜,指间香烟已经快要然燃烧殆尽,他却根本不管不顾。
同石浩一样,三十五岁,本来应该早已过了还会悲伤年纪的他,眼里的泪水忍不住积聚,滑落。
他想,‘如果唐科等人真的干这种勾当干了这么多年,民警却抓不住他们,即使抓住了,也最多不过是坐几年牢而已……..那么,这名隐藏在暗处的凶手,他应该也失去过孩子,他这段时间所做的一切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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