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崔白变成唐白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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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虎现在大家是叫顺了嘴儿了,其实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因为家庭的惨烈变故,觉得自己是个“扫把星”,便把字“伯虎”改成了“白虎”,而且一直就没再改回来。

这其实也算个鉴定要点,要是唐伯虎中后期的画风,却有“伯虎”的落款或钤印,那必是假的!

不过,唐寅的名字还是广为人知的,年轻一些的警察看了之后,眼睛不由瞪大了,一个没忍住:

“咦?唐伯虎还画过春宫图?”

年长一些的警察不由咳嗽一声瞪了他一眼。

东子淡笑看向冯兆宏,“这位先生,你还有这癖好啊?”

唐伯虎不仅画过春宫图,而且是春宫绘画的代表人物,还写过不少配图诗哩,比如:鸡头嫩如何?莲船仅盈握,鸳鸯不足羡,深闺乐正多。

(一本正经地解释一下,鸡头的意思不要误会,其实是指乳部;莲船是三寸金莲,古代恋足癖挺多的。)

当然,这两幅是仿品。甚至严格来说,连仿品都算不上,是印刷品。

“这两幅不是我的画!我的画,是宋画,崔白的,价值连城!”冯兆宏快疯了,声音有些歇斯底里。

两个警察显然对“崔白”这号人物感到很陌生,面面相觑。

东子却很轻松地开了口,“我人就在这儿,随便搜!另外,我刚才只是去了趟卫生间,没有离开过茶楼,茶楼里也可以随便搜!”

冯兆宏看着淡定自若的东子,不由猛地清醒了一些。

东子又看向两个警察,“警官同志,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他说我调包抢劫过亿的物品,算不算情节严重?”

两个警察又是一愣,这小子是考过司考是怎么着?不约而同,“算!”

“那好,我保留追究的权利,你们二位,那可真是最权威的证人了!”

这事儿警方只能立案调查了。

根据服务员的口供和走廊的监控录像,东子并没有拉开过皮包,只是捡起并扔给了冯兆宏。当然,监控录像其实拍得并不完全,东子蹲下拿包再起来这个过程,大衣挡住了他的手和皮包。

东子身上和茶楼里,也没有搜出冯兆宏所说的崔白的画。

冯兆宏冷静下来之后,意识到可能茶楼里有接应的!这就说不清了!不过,他又提出了一个关键的指纹问题。

如果东子没有调包他的画,那么现在的这两个装唐伯虎画的书画盒上,不可能有他的指纹。如果在书画盒上能提取到东子的指纹,那足以证明他拉开皮包接触过了!

同时,东子碰过他的皮包,那就应该是皮包上有东子指纹,书画盒上没有,这才能证明东子的清白。

冯兆宏提出这一点之后,甚至略感得意。

东子有可能疏忽指纹的问题!就算上心了,用上了迅速穿脱手套之类的手法,却未必细致区分对待:不能光是书画盒上没指纹,还得皮包上有指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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