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想不想要抢回你的公司? 合一,谢谢钻石!(1 / 2)
汤家大宅距离青山崖不远,没多会儿小熊就被送了过来。
林秘书抱着小熊下车,小熊原本笑嘻嘻的,小孩子好像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非常喜欢出门,尤其是青山崖这地方,山青水美,微风徐徐,实在是很漂亮。
小熊小脊背打的笔直,小脑袋瓜子四处乱转,好似对周遭的一切都很好奇,看不够似得。
可这样的平静时光,也不过就是那么一瞬间,很快汤英楠嘶吼的声音传来。她的嗓子早已经喊哑了,但人的求生本能还是让她不断的嘶吼,声音难听的刺耳。
小熊听到这样凄惨的声音,像是小脸一愣。
然后脑瓜子一扬,‘嗷’了一声,也跟着哭起来。
跟汤英楠那已经破败的破锣嗓子不同,小熊的这一嗓子,带着孩子特有的稚嫩奶音儿。清脆明亮,引人目光。
一切像是在孩子出声哭泣的那一刻停止。
汤怀瑾像是从梦魇里,醒神,渐渐放开了汤英楠。
汤英楠半边身子都在悬崖上,吓的双手胡乱的抓住崖边的突起来的石头尖,筋疲力竭,却又是那么的顽强。
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小熊今天穿了南瑜之前给他做的小衣服,那件连体的小熊宝宝套装。青山崖风大,熊帽子也带在头上。
林秘书不敢抱着孩子靠近汤怀瑾所站的崖边,那里实在是有些危险。
可是林秘书来之前就被人告知了这里的情况,很清楚汤怀瑾目前的情况,知道他来是为了在做什么。
所以林秘书并没有急忙哄住小熊,让小熊多哭了一阵。
汤怀瑾还有些怔愣。
唐冠年倒是比汤怀瑾反应的迅速。看到孩子,唐冠年只觉得心里被一双手使劲儿的搓揉,眼前这个小孩子,是他的外孙。
唯一的外孙。
总是想抱一抱,看一看的。唐冠年这一生,并没有养孩子的经验。甚至在南瑜之前,他都不曾又过自己的孩子。
南瑜长大了,唐冠年其实无法在心理上认同,南瑜是他的孩子。
毕竟不是自己怀里抱着长大的,即便会因为血缘关系心态不同,但是到底比不上从小就建立起来的情感。看到孩子,心情又是另外的感受。
唐怀瑾是那么渴望,渴望抱一抱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外孙。他这一生,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抱着自己的孩子,轻哄娇宠。
他来了、病了,甚至快要死了。
到这个时候,唐冠年对孩子的感受,更深了许多。
唐冠年冲着孩子走过去,远远的就张开双手要抱。林秘书满头大汗,这种时候,他难道要抱着孩子转身跑?
只能紧紧的盯着汤怀瑾。
无论如何,汤怀瑾是不会允许,有人抢走小熊的。
从另一个侧面说,如果汤怀瑾连小熊都可以不顾忌了,那么是不是说明,他真的没有活下去的指望了?
好在汤怀瑾没有让在场的人失望。
就在唐冠年碰到小熊的前一刻。
汤怀瑾快步跑过去,几乎是将小熊飞夺了过来。林秘书早就做好了准备,倒是没有让小熊受伤。
小熊被转了手,哭声低了些。
抬头看看抱着自己的男人,孩子好像认识似得伸手抓了抓汤怀瑾的下巴,后又觉得扎手,缩回了手。
汤怀瑾看着白白胖胖的小熊,他憨态可掬的在汤怀瑾的怀里,只不过才是一周的功夫没见,孩子好似长大了许多。眼睛黑又亮,明晃晃的看着汤怀瑾。眼睛哭的红红的,是那么的像他的妈妈。
小熊好似找到了新奇的事情,又探着手去摸汤怀瑾的下巴。
汤怀瑾好多天没有梳洗过,就坐在这崖头那里都不肯去,胡子已经长出来许多,毛刺刺的扎在小熊嫩芽儿似得手上。
小熊觉得好玩儿,伸手摸一下,又缩回来,再去摸,又缩回手。
然后嘻嘻笑起来。
小孩子笑像是小鸡,咯咯咯咯的,在这样天地都变色的时刻,他的笑声,令人难过。
他还太小,不知道他的母亲已经永远的离开。
他还太小,对人家的种种丑恶,都尚不知晓。
汤怀瑾望着孩子,突然觉得心酸又欣喜,在这样悲喜已经不分的时刻,该怎么做,他很迷茫。
南瑜没了,消失在这山水间,对汤怀瑾来说,其实也没什么。他要做的,就是送所有害死她的人下地狱,包括他自己。
没有想过要逃避责任,无非就是一死,他不怕的。
可是........孩子。
南瑜那么爱孩子,她为了孩子,什么都不怕的。
如果放这样小小的孩子一个人,汤怀瑾明白,他就算是以死谢罪,也无法得到她的原谅。孩子身上的毛绒衣服柔柔的,这种面料是南瑜之前仔仔细细选出来的,摸在手里,又软又糯,让孩子半点都不会觉得负担。
汤怀瑾抱着小熊,慢慢地埋下了头。
南瑜说过自己的成长经历痛苦,没有父母的人生对她来说,是一生都难以挽回的遗憾。所以小熊不可以。小熊要成为这世上最幸福的孩子,活泼天真不明白痛苦是什么滋味。
她不在了,汤怀瑾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把她想要做的事情做好。
他们的小熊,不该再承受父母曾经受过的苦。
汤怀瑾将头埋在小熊层层叠叠的衣服里,哭的难以抑制,对着孩子,他只能不断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宝贝儿,我没能守护好你妈妈。
小熊那里知道这些人之间的暗潮,他只当汤怀瑾在跟他玩。用手推着汤怀瑾的头,看他不动,还趁机对子汤怀瑾吐口水,然后做了坏事没被发现似得呵呵笑。
何修仁叹口气,对已经哭起来博晖说:“多亏还有个孩子。”
博晖嗓子都梗住,“妈的,这孩子也是惨,还不会说话,亲妈就没了!”
沉沉的叹息,飘散在风中。
.......
南瑜已经可以下床。
对自己身处的地方有了一定的认知。
这里是沪上最老旧的城区。小小的弄堂,来往的住客都是半生的邻居,彼此都很熟悉。王心语是在这个地方长大的,阿嚒阿婆,这里住的人,她都认识。
“她们都是看着我长大的,要不是东家阿嚒给我一口饭,西家阿婆喂我一口汤,我活的不会有现在这样好。”
南瑜点头。
人间是不是有分层?
当然是有的,南瑜就像坐上了直通车,从一层调转直下到了另一层。
好似跟汤怀瑾在一起那时的生活,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了一样。她彻底脱离了所谓的‘上层社会’,处在满是烟火气的市井人家。
南瑜挺喜欢这里的气氛。
这里老人居多,据说年轻人都去了城市中心,去工作,去追求更好更快速的生活。
像是被快速发展的社会抛弃的一个小社会,这弄堂里一切都像是静止了。弄堂口阿婆卖的馄炖,还是两块五一碗,破破烂烂的小摊子,根本连运营执照都没有。但是味道出奇的好。
阳光晒在弄堂里。下面一层走人,上面一层层的竹竿子,上面晾晒着衣服、裤子,甚至还有谁家的香肠。
阳光好似对这里都优待,又暖又黄的照射在坐在弄堂口打盹的老人家身上。
南瑜渐渐恢复了心情。
人生原本就是有千百种样子,这里的生活,慢又平,就好像外界的风起云涌,跟这样毫无关系似得。房价涨到多少了,这里的人不关心。股市是涨是跌,跟这里的人好似也没什么关系。
王心语说:“我们这里原本是国家大厂的家属区,九十年代国企改制,下岗了一批,撑了十年,彻底倒闭。自己有本事,年纪还轻的,早都出去自己谋生路了,现在留下来的这些人,都是混吃等死的。”
说起来好似很苍凉。
可深入其中,却又觉得好似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里的人每天吃一碗阿婆卖的两块五一碗的馄饨。人生就很圆满了。
破败的弄堂房子,却也是住了几十年的地方。遥遥望着江对岸高楼林立,也不过是在看一场梦。没人会真的进入梦中。
南瑜觉得王心语救了她,总要报答人家才好。
信誓旦旦的跟王心语说:“你放心,我之前做过店的,你的店交给我,我争取让你早点挣到钱。”
王心语哈哈笑,“要钱干什么?没有用啊?”
南瑜发现在王心语面前,她真的市侩到俗气。
王心语说的很对,她的生活,要求真的很低。穿衣服从来都是有就行了,那些婆婆妈妈不要的衣服,王心语修修剪剪穿在自己身上,看起来颇有她自己的风格。化妆保养品,她自己就会做,不说她卖出去的产品怎么样,至少王心语自己的脸,那真是肤若凝脂,好的不得了。
南瑜有口难言,实在忍不住问,“难道你就不想出人头地,不想挣到大钱?”
王心语没什么感觉,“只要不饿肚子,我管它那么多,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就很好啊。”
还真是,让南瑜说不出什么来。
靳北风晚上回来,王心语笑嘻嘻的跟靳北风说南瑜说过的那番话,末了笑着说:“她想带着我们发家致富哩!”
靳北风望了南瑜一眼。
南瑜胸中一噎。原本呢,挣钱养家之类的话。在南瑜看来是最理所应当的,而且在南瑜的观念里,好似这才是她最能回报靳北风以及王心语的方式。但是这话从王心语的嘴里说出来,反倒让南瑜觉得有些羞。
这种感觉可真奇怪,好似在这里,挣钱是件不怎么好的事情。
南瑜揉揉头,无奈的说:“我就是......就是想要为你们做些事。”
总不能一直在这里白吃白喝吧。
靳北风看起来年纪不大,打扮更是像个叛逆少年,要是从前,南瑜会觉得他是小孩子。但是在这里。王心语似乎对靳北风有种天然的依赖感,南瑜也就情不自禁的,对靳北风又些敬畏起来。
在这间弄堂里的小房子里,靳北风才是一家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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