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第104章 去医院做检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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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的自损能换来杜若的一笑,也不在意,“只要我妈不急,我是不在意的,没准哪天我就听了小若若的建议直接从孤儿院抱回来一个自己养呢。”

“养成计划?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可真能折腾,不想着自己生孩子,到想着养别人的孩子回来当媳妇,也不知道这脑子里都想的什么。”贾美云啧啧的叹气,跨了好几个年龄段的代沟在娶媳妇的问题上争议的最明显。

一个小时左右的检查,莫骄阳做完最后一项就着急走了,临走之前安抚的抱了下杜若,在众人看不到的角度里给了凌晨一个默契的眼神,转身出了医院。

贾美云给医院那边打了电话,杜若也给罗大夫打了电话,请了半天的假。

“贾姨,我们医院附近有家早餐不错,一块过去吃吧,等回来也就能看到结果了。”

“我就不去了,你带杜若去吧,我在这守着。”

“妈,我也不去了,我还不饿呢。”

贾美云好笑的摸了摸杜若的头,“没事儿,给你带的早饭在骄阳车里呢,这会儿也忘了给你拿出来,你跟小晨去吃,别紧张,咱们就是为了要个健康的孩子做的例行检查,若若啊,你别怪妈心急,啊!”

杜若摇了摇头,“妈,我理解的。”

贾美云真心觉得杜若这孩子不错,生了儿子,干的最漂亮的一件事儿不是在部队上取得了多大的成绩,而是给她娶回个可心的媳妇,虽然门第也就算是小户,可是这孩子是真乖巧,懂礼,一看家教就好,能把孩子教育的这么好,这没见面的亲家到真让贾美云敬上几分。

“贾姨,我肚子可饿了,早上起的太早,这会儿还没吃呢,我带杜若去吃饭了,回头给你带回点什么吧。”

贾美云笑嗔了一眼凌晨,“你看着随便带吧,反正你这孩子嘴刁,能入得了口的地方,一准东西都能好吃。”

走出了医院大门,杜若才觉得整个人又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因为孩子,第一次,在莫家,让她感觉到了压力。

凌晨的手大咧咧的拍到了杜若的肩上,用了重力,那感觉,就像是把刚充好的气球一下子拍扁了,而且还非常恶趣味的在食指和中指之间藏了钉子,手掌离开的时候,残余的气也都从球里面跑了出来。

“小若若,害怕了?”

凌晨有些怜惜的看着杜若,这才是最干净的人,被扯到他们这样的人里面,想要再活的轻松自在,只怕是难了。

凌晨于杜若,总觉得是这个圈子里最贴心的那一个,值得信任,有几分蓝颜知己的味道。

“还好吧。”

凌晨也不开车,九点左右的阳光已经带了暖意,到了正午,大地也能多添一层温暖,皮鞋踩在上面,不会儿因为没垫鞋垫就冰脚。

“听说你还会坐公交车?”

杜若微微一笑,“嗯,虽然有的时候挤公交的人很多,可是觉得那样的生活,有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

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永远摆脱了自己的草鞋,心里时不时的就要浮上一份不确定。

“傻丫头,莫家的人对你都不错,别给自己压力,再说,骄阳的为人你也该知道,只要是他认定的,任是谁说什么也无用。”

能感觉得到,提起莫骄阳,杜若身上的阳光就更明媚一些,凌晨不禁挪开了眸子,怕被那样的光线刺伤了眼睛。

“我知道,家里人都对我挺好的。”

有的时候,杜若都觉得自己再去买彩票一定会打破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的,所以她只要守着现在的幸运就好,远离彩票。

凌晨想了想,索性就开诚布公一些,“小若若,虽然我跟骄阳从小一块长大,可是我也不会厚此薄彼,有些话,我说了,你自己多个心眼。”

杜若有些愣愣的看着凌晨,总觉得凌晨状似玩笑的话里,带着几分提醒的味道。

“莫家在S市算是隐在暗处的豪门,与凌家,贾家不同,贾家是嘴上叫着节俭,可是真到了作为上,无论是住处,吃的,用的,摆的,无一不是精中之精,凌家也差不多是这样,可是你看看莫家,我从小也在莫家混吃混喝,在自己家,哪个东西小好吃,不爱吃,随意就扔了,一顿饭,不管家里有几个主人在,最少也要做十五、六个菜,哪怕只有一个主人在家,厨房也是按着这个数量来做,若是主人多,菜的数量上自然也会加,可从来不会因为主人少而减,除非主人自己专门去提一句,可想而知,剩下的东西,自然就都倒了。”

凌晨目光柔软的看着杜若,到了常去的那家早餐铺子,不是多大的店面,两层楼,也就二、三百平吧,收拾的很干净,早餐一般都开在一楼,价位不高,不过凌晨带着杜若上了二楼的包间,这个时间,二楼是不对外开放的,显然凌晨与这里的老板是熟人,这算是开了后门。

两人坐下的时候,凌晨就挑了比较有特色的早点要了一份,又给杜若点了杯五谷的豆浆,便让服务员出去了。

看着杜若打量的目光,凌晨又笑了,“你看,我小时候,从来没看过家里人来这种地方用饭,在一般人眼里,二、三百坪,也算干净,吃个饭下来也就几百块钱,应该就可以了,可是凌家的人却觉得这种地方降了档次,早餐,要么就在家吃,要么就去宾馆,大酒店的包房吃,一餐下来,其实吃的东西也无非就这么几样,还未必有这里做的好,可是结帐的时候,至少也要二、三百块。”

杜若呼了口气,即便是嫁了莫骄阳,她也没过过那样奢侈浪费的日子,主要是莫家人里也没见谁这样过日子的。

“在这里也就二、三十块吧。”

凌晨点了点头,眼里的笑意淡淡的收了起来,“小若若,我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莫家,在教育子孙上,极为严格,我也是在十岁以后,才跟骄阳到这种地方吃饭的,还记得你第一次见我的那个自助餐厅吗?”

杜若点了点头。

凌晨又笑了,“那家餐厅的老板是我妈的同学,一个女人做生意不容易,我便常带人去,而且你不知道,那家餐厅真的好便宜,几百块钱的自助餐,酒水还免费,我带朋友,或是一些想巴着凌氏做生意的人,就说这家店是我妈朋友的,常来捧场,一餐饭下来也不过几千块钱,放到大酒店,两瓶轩尼诗的价钱,你说,哪个更合算。”

杜若觉得凌晨不像是这么会算计的人,“报纸上不是说你送个小明星鲜花都是从荷兰空运来的吗?”

凌晨一噎,像是被呛到了一般,本来挺好的说教课,因为那无良的报纸,把他的形象都毁了。

“其实我这些都是跟莫爷爷学来的。”

“爷爷?”杜若疑惑的看着凌晨,前边那些或许取自于老爷子,后面明显是阔少追女孩子的招数,也是跟老爷子学的?

凌晨咬了一口灌汤包,吸了口汁,才把包子放下,“爷爷说,生活里的每一分钱都要花在更有价值的地方,吃,只要能裹腹就好,时常让自己学会挨饿,身体就会始终提醒自己努力,不然,今天是假挨饿,明天可能就是真挨饿了。”

声音微扬,凌晨调皮的眨了眨眼睛,“爷爷还说,钱这个东西吧,有的时候就跟王八蛋是一样的,使劲花的时候,要听着个响,证明自己没白花。”

扑哧。

杜若被凌晨搞怪的样子逗笑了,“难怪凌少喜欢去夜色呢。”

凌晨扬了扬眉,“什么意思?”

“响动大呗。”

“哈哈——”凌晨听着那里面的歧义,忍不住抚掌大笑,笑的整个人都有些颤了,“小若若,果然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

杜若被凌晨笑的有些脸发烧,不过脑子里却没有七想八想的了,心情到是真放松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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