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十亿元抢劫事件与奇怪的寻人委托(3)(1 / 2)
小五郎等人来到了赛马场,但是三人看着人山人海,顿时感到一阵绝望。
“喂喂,这怎么找人啊?”小五郎大叫,“我还不如祈祷广田建三自己跑到我面前来呢!”
柯南一脸古怪的看了看小五郎,然后拉了拉他的裤腿道:“小五郎叔叔,你看那个人,是不是和照片上的很像?”
嗯?小五郎顺着柯南指的方向看去,顿时眼睛一亮。这几天他可是天天拿着广田建三的照片到处跑的,一下子就认出来那人肯定是自己要找的人没错了。
小五郎没有立刻上去,而是决定先跟踪着广田建三到了他的住处,然后才通知了广田雅美,告诉她人找到了。
广田雅美很快便赶了过来,看到广田建三后非常高兴的抱住了他。
柯南察觉到广田建三的表情有点异常,但是没多想,以为他是突然见到许久不见得女儿太过惊讶了。
雅美向小五郎连连鞠躬道谢,然后几人互相道别。
第二天
小五郎带着柯南和小兰,再次来到广田建三的家,想看看父女俩的情况如何,但是却被告知广田建三昨晚在房间里上吊了。
“什么???”小五郎惊讶的大喊,“自杀了?怎么可能,他不是昨天才和女儿团聚吗?”
房东是一个年级很大的老婆婆,她抱怨着说:“是啊,昨晚我听到他家的猫不停的叫,很吵我就去找广田先生想问问怎么回事,结果发现房门都没锁,人在房间里上吊了。”
小五郎焦急的问:“那他女儿呢?”
“女儿?”房东婆婆有点疑惑,“我可没听他说过有女儿啊,是昨天和他一起进房间的那个女孩儿吗?如果是的话,恐怕也凶多吉少了吧。”
“嗯?你不是说广田先生是自杀的吗?”小五郎觉得房东的话有些奇怪,连忙追问。
“啊?哦,年纪大了有点反应不过来了,一说上吊就顺口说成自杀了。不过警察说广田先生是被人杀死的。”房东婆婆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
小五郎连忙向房东婆婆道别,然后赶到了警视厅找到了目暮警部,向他询问广田建三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
“根据现场的调查来看,广田先生是他杀的没错。”目暮说了下案件的大概情况。“凶手是先把广田先生掐死后把他吊起来的,看尸体脖颈上的淤痕,凶手是个相当强壮的人。”
“那他女儿呢?”小五郎急忙问。
目暮摇了摇头,拿过一个证物袋说:“这是在现场发现的眼镜,虽然现在还没发现尸体,但恐怕…”摇摇头叹了口气。
小五郎看了看袋子里的已经破碎变形的眼镜,款式和颜色和雅美戴的是一样的,最后也是遗憾的叹了口气。
“还有一件事情,”目暮看着小五郎,一脸严肃,“我们在广田建三的房间里,发现了藏起来的数百万日元,而且这些钱都是新的。我们检查了下编号,发现正是前段时间遭劫的十亿元里的一部分!”
小五郎,小兰,柯南都一脸震惊。“什,什么?难道说?”小五郎颤抖的问。
“广田建三,有很大可能是那两名劫匪中的一个!”目暮压了压帽子,声音低沉的回答。
“目暮警部,刚刚发来了关于广田建三的新情报。”这时,高木走了过来。
“是什么?”目暮问。
“根据我们的调查,广田建三是东京本地人,一直都是单身,并没有什么女儿。”高木看着手里的记事本。
“什么?没有女儿?”在场的四个人都吃惊的看着高木,高木点了点头。
“那么这个广田雅美到底是谁?”
--------------------------
小五郎开车载着小兰和柯南往家里驶去。
刚刚得到的情报太过惊人,广田建三疑似是运钞车的劫匪之一,而广田雅美并不是广田建三的女儿。小五郎很迷茫,连带着柯南也有点懵了。
但是柯南很快就自己理清了思路。如果广田建三是劫匪之一的话,那么他的失踪以及之前一系列行为就很好理解了。失踪应该是他背叛了同伴打算独吞十亿元,而开着车在相同的路线飚车,恐怕就是在练习熟悉抢劫后的逃跑路线了。那么广田雅美呢?她是谁?难道是另一个劫匪吗?广田建三是被她杀的吗?为了惩罚背叛的同伴?
柯南思索着,然后推了推眼镜,突然他愣在了那里。对了!第一次见广田雅美的时候,不小心把追踪用的发信器粘到了她的手表上,如果运气好的话···柯南想着,然后按了下眼镜上的开关。
“滴”的一声,眼镜上浮现出一张缩小的电子地图,柯南滑动着按钮缩放着地图,然后惊喜的发现代表着发信器的光点正在地图上的某个地点闪烁着。
“叔叔,快停车!”柯南大吼一声。
“啊?怎么了怎么了?”小五郎慌慌张张的把车停在了路边。
“我突然想起来还有件事,小五郎叔叔和兰姐姐先回家吧,我晚点再回去。”柯南说完,也不等两人回应,便带着滑板跳下车,踩着滑板飞快的离开了。
“搞什么啊,那小鬼。”小五郎恼怒的道,刚刚柯南的大喊吓了他一条,好悬他心脏比较好,不然明天的头条就会变成他毛利小五郎出车祸了。
柯南踩着滑板,跟着地图向光点的地点赶去。“可恶,光点一动不动,难道发信器被发现了已经被扔掉了吗?”柯南咬着牙,全力的催动滑板以最快的速度前进着。
很快,柯南来到了一座公寓前,他抬头看了看高大的公寓,内心有点苦恼,这么大的公寓要怎么找?电子地图只是平面的,可没办法立体显示啊。不过很快他就不用担心这件事了,因为随着眼镜滴滴的响了两声,眼镜上的地图消失不见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