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最爱的人走了3(1 / 2)
李小梅是个要强而传统的女人。她默默地承担起了这生活的艰辛。
钟志文想起来母亲的很多的苦难和艰辛。
是的,那个时候,母亲还很年轻。好多年怀不上,吃了好多中药和偏方。就在大家放弃希望,教唆父亲离婚再娶,他们结婚的第十年。大年初七生下了他,一个大胖小子。
那年李小梅三十五岁,虚弱地躺在炕上看着襁褓里哇哇大哭的她,笑得流出来眼泪。在那个年代绝对属于生得特别晚。不知道为什么,父亲似乎对这个迟到的儿子并没有特别的喜悦。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哦,有后了。”
钟志文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村子里总有人绘声绘色地给他讲这些,暗示他可能是个野种,是母亲跟村里谁谁野合生的孩子。
他知道他自己不是。眉眼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造不得假,还有那孤傲、感性、书生气的性格简直一模一样。
父亲喝毒药自杀那年,他五岁多点,母亲不过刚刚四十岁。女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他想起来孩子眼里母亲天然的美丽。那打满补丁但总是穿得整整齐齐的蓝布衣裳,总是梳得整整齐齐的一头秀发。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一大清早给他在土灶上煮米饭,沥出米汤来,给他煮香喷喷的锅巴粥。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剥好光溜溜的鸡蛋,加点咸菜,温柔地看他吃早饭时慈爱的双眼。
他想起来早晨去上学时,母亲站在家门口给他整理好衣裳时温柔的双手。她总是站在那里远远地挥手,每天都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听老师的话。”有时候扭过头,还会看见她站在家门口遥遥地望着他。
他想起来土灶里添柴时,看到系着围裙的母亲在灶台上忙碌的身影。
他想起来母亲总是在夜里就着昏黄的灯光,给他缝衣服,做鞋子,缝书包。
他想起来母亲七八月双抢时节,一个人当两个人用,把他放在田埂边上的阴凉处吃西瓜,自己弯着腰埋头干活。烈日炎炎,晒得她满脸通红,汗如雨下,而腿上不断地有蚂蟥吸饱了血掉下来。
他想起来母亲挑着三百斤的米带着年幼的他抱着十来斤的米袋,走二十里山路去城里买新米。让他要像个男子汉一样地坚强。其实母亲自己比他坚强的多。就连现在,他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三百斤的米足够压死他。
他想起来母亲骑着自行车凌晨三点带着地里长的、野坡上挖的新鲜蔬菜去城里卖,想多挣点钱给他读书,而年幼的自己醒来,被窝边上母亲的位置是空的那种惊慌。
他想起来母亲做得猪油渣炒青菜的味道,想起来母亲做得蒜米炒苋菜的味道,想起来母亲做得豆瓣酱,想起来母亲腌制的雪地红和酸豇豆。
他想起来母亲听说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时,喜极而泣,捂着嘴泪流满面,整个人都在发抖。
他想起来每年清明节,母亲都会去祖人坟前带他磕头,带他认祖归宗,还不忘也去给父亲烧点纸钱,洒一瓶白酒,然后哭成个泪人。
那个小小的孩子,仿佛早早地就变得懂事。在学校里他总是扬着下巴,铆着劲成为全校最勤奋最优秀的小学生,后来又是最优秀的初中生、高中生。出了学校门,却总是低头看脚尖,沿着墙角走,沿着田埂走,沿着水塘走。总是怕遇到那些碎嘴的人,听那些刺耳的话,受他们的白眼。
小小的孩子,才八岁,就知道要好好读书,要离开这个让他痛苦,让他母亲痛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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