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刘晓教我学习(1 / 2)
“事实上,初中的时候,少说学过一点声乐。老师说,其实唱歌好听的人分为两种,第一种,我叫他全声派,这种人,无论是录音,清唱,还是通过音响的echo等唱歌都非常好听,而另一种,就是现场派,现场演唱会很有魅力,但是录音就离不开加工了。”
寝室座谈会上,大家无聊,聊起了音乐。听见我的话,大家都很惊讶!刘晓听见我的话,忙着点了点头:“嗯,是这样的!”
大家听见刘晓都同意我说的,都纷纷表示惊讶。
“诶,白哥,你说我的声音属于什么派别?”刘晓鹏第一个站出来。
“额,我没太大研究,你问刘晓吧!”
刘晓笑了,不假思索道:“第一种!”
刘晓鹏听罢,顿时大悦:“贫道乃承天之命,妙哉,妙哉!”
就这样,每个人都现场唱了几句给刘晓听。
最后,躺在上铺的王刚受不了了,死活要给刘晓唱一首死了都要爱。反正唱的好听不好听,我已经不记得,当天晚上,我只知道,我暂时性失聪了。我记得,寝室1楼到3楼的声控灯,全***亮了。
就这样,随着大家激烈的讨论声中,我们的大学生活,快走进了尾声,我一直相信,宁静的背后,是那无休止的暴风雨,最近这么平静,我想,一定会有事情发生,而且,这个浓烈的预感,一直环绕在我内心。
吧里,刘晓从包包里递出一瓶矿泉水,我咕嘟咕嘟的喝了一口。然后继续坐在那里浏览页,突然,我看见了一个搞笑的新闻,笑的我差点把矿泉水喷在电脑屏幕上。把矿泉水的盖子盖严,我连忙向着刘晓招了招手。
“刘晓,你快过来,逗死我了,哈哈哈!”
刘晓没有理会我:“收拾收拾东西吧,要到点了。我困了!”
我伸了个懒腰:“哎!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一天,又过去了!”
说着,刘晓起身,要离开吧,我慌忙跟过去:“要干嘛去啊?”
刘晓揉了揉肚子:“吃饭啊!我都饿了!”
两盘炒面,加上一叠熏拌鸡架,这就是我们的晚饭。打着饱嗝,心满意足的拍了拍自己鼓鼓的小肚子,学姐没好气的白了我一眼:“你呀,这么大人了,吃相怎么这么难看?”
“嘿嘿,只在你面前难看而已!”我贱兮兮的说。
“啥样!”刘晓又白了我一眼,然后起身:“走吧!”
“我还没抽根烟呢!”我慌忙的跟上刘晓。
考试快来了,学校的门口一般在这个时候已经没什么人了。道路两边稍显萧条,夜色中,只有少数的几个情侣,手牵着手,走在路上。而我们就是其中的一对!
看着过往的情侣,突然想起,刚入学的时候,看见晚上学校门口一对一对的情侣,心里多少会有一点点淡淡的羡慕。而如今,时过境迁,从大一到大二,不单单是我本身性格改变的越来越开朗,就连我的穿衣打扮也变得越来越不同了!
这一切,都归功于刘晓,刘晓叫我干净一点,刘晓帮我买衣服,刘晓帮我找适合我的发型,而刘晓,也彻底让我对大学生活越来越有自信了。比如现在,在万千的情侣当中,我们始终紧紧的握着彼此的手,昂首挺胸!在外人看来,我们也是郎才女貌。
“你上去吧,我在楼下等你!”到了寝室门口,刘晓突然开口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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