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章 14天的情人节自动书记(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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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他,有问题吗?”弗罗斯特皱起了眉头,对爱德华·吴的态度不喜。

他并不喜欢吴之一族,特别是刚刚在皇宫内被那些“纯血派”怼过之后,就更加的不喜了。

吴之一族,又被叫做杂种一族。

这并非是将他们形容成像杂交水稻一样的优质良种,而是纯纯的贬义词,就是在谩骂。

因为吴之一族从五千年前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在一刻不停的“收集”优秀的外来血脉,如果不是吴之一族血脉的特殊性,那独特的黑瞳属于是显性基因,会一直传承下去,那么还真就不清楚,吴之一族的体内到底还有多少来自于上古老祖宗的血脉。

也正因为对于自身血脉的不重视,一味的和强者联姻,皮条客家族,杂种一族,调色盘家族等等称呼就都被按在了吴之一族的头上。

这也是为什么说,乌鸦和夜叉会惊呼,就吴之一族体内这点龙血,就连血之哀都无法引发。

因为早就有混血种成为了吴之一族的乘龙快婿,然后将自己的血脉精华送入了吴之一族的血脉之中,这早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黑龙皇尼德霍格的血脉分为四系,分别来自于四位最初的君王,就算是同为黑皇血裔,不同龙王后代的血脉也会有所不同,而吴之一族,或许是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着四大君王血脉的家族也说不定。

之所以在千年前,吴之一族会出现东迁派和西征派,分别前往东欧和霓虹,就是因为吴之一族在蜀地遭到了打压,许多家族不承认吴之一族的华夏族群身份,认为他们的血统不纯净,家族面临存续危机,所以才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

血统较为驳杂的成员,根据自身的血脉更偏向那一个方向,来选择去东迁派还是西征派,而血统较为纯净的成员,则留在蜀地,今后只和神州大地的家族进行通婚,这才让吴之一族重新传承了下来。

而混血种,其实和吴之一族微妙的非常相似。

虽然说,龙类的混血种都有着血之哀,除了同为混血种的同类,他们在和其他“凡人”相处时,都会不由自主的感觉到悲凉与寂寞,然后逐渐和“凡人”产生距离感。

对于普通人来说,距离产生美,混血种对他们会有更深的吸引力,但对于混血种来说就不是这样了。

可一来,混血种和混血种之间结合,想要成功怀孕会比较困难,二来,两名混血种生下的孩子,虽然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血脉提纯,从而创造出血统等级更高的后代,但更多的时候,这个血统等级会高过头的,当龙类的血统高于人类的血统时,他们就会堕落为“鬼”,成为莫得感情的杀戮傀儡。

所以混血种想要传承下去,就必须需要一种人的存在。

那就是被现代社会所唾弃的渣男,种马,后宫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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