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盛世曙光(10)(2 / 2)
此外嘉明还规定无论是秘查使还是巡察官都无审判权但保有案件监督权,即所有民事或刑事亦或经济治安等案件都会交由各专门机构去办理,而他们拥有追查和问责甚至弹劾的权力!但若是他们借由手中特权诬陷或打击迫害别人,一旦被总部查实势必遭到严惩!同时为顺应时代潮流特别院就是为了将调查权和审判权分开,但不曾想积重难返司法部继承了刑部的查案和审判权甚至还一度控制了终审权让最高法院徒具空壳;这种身兼办案和审案的多重角色本身弊端就严重,以至于有一度全国冤假错案不断让京城满大街的都是上访甚至要告御状者!
天佑皇帝在查觉事态的严重性后曾让李清扬出面召集相关部门开了不下六七次协商会议,但每次都是无果而终!于是他果断撤换了司法部和最高法院的主要负责人,并通过《天龙律》里面的帝国组织机构章程规定了司法部除了保留案件调查权和复核权外不再拥有审判权!此外另设狱管局和律政署负责管理全国大型监狱和从事法律法规等相关人员的管理。
而对于最高法院的最终定位即在涉及《天龙律》这一最高法典上具有无可争辩最后裁决权,除非皇帝陛下特赦或作出御断!因此无论是司法部调查局所办的案子或是警政部门等其它机构报请复核的案件一律要上交最高法院或其指定的巡回法庭及州高等法院审判!其余州一级及府县地方上也一律照此办理。
在加强了行政监察和厘清司法权限等一系列政治改革后整个帝国官场风气为之大变,一些以前经常是见怪不怪的门难进脸难看以及蛮横执法和不作为等官僚主义已是大为收敛!加上秘查使及巡察官奉旨严查贪污受贿和利用官银大吃大喝等等一系列的违法乱纪行为让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与此同时进行的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在给内阁的诏令中嘉明要求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同时进一步扩大开放金融领域并逐步放开对外资银行的准入,而对于之前民间资本强烈要求成立自己的融资渠道财政部金融管理局和中央银行经内阁批复也已允诺准许成立民资银行!此外内阁发展改革部还公布了除关系帝国战略安全的军工.石油.电信.电网.新闻出版(允许部分对民资开放但仍对外资设限)等其它各行业都业已全面对所有资本开放。
经过这一连贯改革组合重拳的出击可谓‘快.狠.准’刀刀见血!短短的几个月效果显着!!原本一度疲软的经济又快速上扬,数年不见的两位数增长又再重现!而在帝国的官场经过短暂大规模的治贪治庸‘地震’后逐渐归为平静,在逮捕撤换了一大批贪官庸官后极大地震慑了整个帝国官场;嘉明还将帝国大学及京都大学毕业不久尚处在各部委实习锻炼的政治法律系高材生充实到各地任职,并在首批帝国行政学院短期培训班结业典礼上亲自驾临训话勉励大家要做帝国的能臣和清官。
如此这般转眼就到了年底,全国上下处处漾溢着年的味道;因为经济再度腾飞让各行各业的人们笑逐颜开,大家问候的第一句话就是今年的年节津贴拿了多少!而各大城市的集市超市和百货商场等购物场所无不是人满为患但却又秩序井然!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的捷报也如雪花般飞往帝国中枢---紫辰殿,并且帝国中央统计局根据各地上报的国内生产总值年报汇总后得出了如下结论:天佑三十二年帝国国内生产总值已提前两年翻番!以平均购买力换算来说帝国的经济总量已大体和当今头号强国m国相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