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0七章 找人顶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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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嘉对陛下的决定有些怀疑,不是怀疑陛下此举之水准,而是怀疑陛下此举之用意。

陛下责令三法司与宗正寺联合审理此案,甚至还莫名其妙的加上一个“特别监督”,看似为了权衡各方面的利益稳定大局,让大家坐在一处商讨一个都能接受的决定,但实则形成了事实上的对立、分裂,因为大家的利益是相悖的,得益者不可能让出自己的利益,未得益者却是费尽心机也要分一杯羹。

而在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宗室与京兆韦氏。

站在宗室的立场,他们是李唐皇族、是高祖血脉,自己人之间有些分歧但又有着一致的利益,那就是务必维系宗室对于世家门阀的压制,绝对不能任由世家门阀挑战自己的底线、试图分润自己的利益。

不可一世的关陇门阀都已经分崩离析、烟消云散,区区京兆韦氏何足道哉?

可若是任由韦叔夏脱罪,那么宗室的尊严就将被踩在世家门阀的脚下随意践踏。

京兆韦氏一直以来与关陇门阀同气连枝,双方虽然并非一体但很多利益都联结在一起,关陇门阀的崩溃已经使得京兆韦氏损失惨重,如果现在任由宗室欺负,让外界意识到所谓的京兆韦氏只剩下一个空壳,后果可想而知。

所以双方谁都不能退,付出任何代价都得大战一场,以此维系自己的核心利益。

这是在陛下登基、关陇覆灭之后的局势之下利益分配不均所造成的,韦叔夏是这件事的导火索,但整件事的核心还是在于利益的分配,矛盾既然存在爆发自是必然,只不过李景淑之死使得局势走向失控的边缘。

……

直到坐在韦家的堂上,见到韦家的决绝,李元嘉才陡然领悟当下局势之核心:有些集体必须乱,若是不乱就将蓬勃发展形成巨大威胁,而有些集体不能乱,彻底混乱就会导致平衡被打破。

所以当下局势必须乱,但这个“乱”又必须拘束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能“乱”得彻底……

这么一想,自己与三法司大佬商议出来推卸责任的做法居然正好契合了当下的局势,再没有比这个更为合适的方式了。

同时心底感叹,戴胄能够一直坐在大理寺卿的位置上稳如磐石,既能距离中枢一段距离不会被汹涌的漩涡席卷入内,又不会远离中枢受人轻视,其政治能力实在是深不可测。

世人皆轻视了这位三朝元老啊……

李元嘉神情温煦、笑容柔和,摆摆手笑道:“韦兄怕是误会了,本王冒昧登门并非是为了宣布令郎之罪状,事实上直至现在也并未有证据指认令郎就是导致李景淑暴卒之罪魁祸首。”

韦琬先是一愣,旋即大喜,一把抓住李元嘉的手,激动之情难以抑制:“如此说来,犬子可安然无恙?”

李元嘉笑着摇头:“韦兄又误会了,令郎虽非罪魁祸首却难脱干系,责任还是要担负的,毕竟如果找不到真凶,那么令郎依旧是首要之责任。”

“那在下可就不懂了,既然明知犬子非是导致李景淑暴卒之元凶,自然只需担负应该负起之责任,又怎能将责任与元凶等同呢?”

韦琬腰杆挺了起来,语气也硬了,既然韦叔夏非是元凶却还要担负元凶之责,真以为京兆韦氏是泥捏纸糊的不成?

宗室也不能冤枉人啊!

李元嘉早已预判到韦琬之反应,依旧笑容不减,淡然道:“京兆韦氏诗书传家、文华盖世,可平日难道都不看看《大唐律》么?律法之中早有规定,似令郎这种情况如果不能找出真凶,那么他虽然不是真凶却要承担与真凶等同的责任。”

韦琬当然看律法,作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既得利益者,怎么可能不刻苦钻研律法以便于寻找其中对自己的有利之处呢?

只不过与自古以来历朝历代之律法在确定之后便很少改动不同,大唐在建国之初确认律法,其后太宗皇帝登基之后予以改进,数位重臣、大儒群策群力确定了《贞观律》,以为天下之法规。

然而随着帝国国力蒸蒸日上、民间商业繁荣、社会发展速度大大加快,诸多以往适行之条例已经逐渐不符合社会之现状且出现很多弊端,故而在中枢有一个诸多重臣、大儒、宗室等各方势力的机构常年设置,专门起草、研讨、对以往之律例予以改进,所以现在的《大唐律》厚达几百页,每一项律例下面都附加了诸多细分之条例对每一种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所以现在的《大唐律》除非专业的法家子弟,余者很难弄清楚每一条每一点的具体意义。

对于李元嘉这种说法韦琬觉得不合理,但他也明白李元嘉没有诓骗自己的必要,而且李元嘉能够亲自登门就说明事情未必就如同他所言那般彻底没了办法。

否则身为宗正卿的李元嘉何必亲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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