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七章 秦安的建议(三)(2 / 2)
“为了统一。”秦安说道,“未来人口十四亿,每天生病的人数以万计,这些病人去看病目的就是治好病,而不是被医生治死。
如果医生没有资格证,到时候出现了很多的庸医,随意的给病人治病,万一死人了,那国家该如何处理?
有些病根本就是绝症,治不好,可是他仍然去看大夫,最后被一个医术高超的人给医治过后死了。
老丈人,你是法家之人,这个你该如何判刑?其他大人如果也是法家之人,同样可以思考。
在国家没有行医资格证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置这位神医?”
李斯等一些法家一人纷纷皱眉,庸医医死人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每次都是重惩。
可是这次是神医,而且还是不治之症的病人,这神医根本没有错。
“回禀帝师,病人已经患了不治之症,神医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救不了人,因此神医无罪。”一个大臣说道。
秦安笑了笑,道:“如果我是病人的家属,我请问这位大人,有谁规定不治之症一定治不好了?为什么不能说这位神医医术不行?
世上不治之症治好的案例又不是没有?只能说神医的医术不行。
如果这位大人不处置神医,那么以前因为医死人而受罚的大夫是不是太无辜了?”
说话的大臣不服道:“那些大夫是庸医?”
“这位大人,你是大夫吗?你怎么知道对方是庸医呢?万一人家只是不会医治这个病,会医治其他病呢?”
“帝师,您这有些强词夺理了。”大臣有些不服道。
李斯说道:“帝师,他是不是庸医,我们自然调查过了。”
“那为何庸医还能行医?严格说来,庸医医死人是官府的错,因为官府没有及时阻止庸医给病人看病。
庸医开设医馆的第一天就要阻止,并且狠狠地给予罚款,同时抓起来坐牢。
至于为何会有庸医开馆看病,归根究底,那就是朝廷没有一个关于大夫的规矩。
而我用这个大夫的案例想要说明,律法有时候也会有错,因此可以改,而且经常要对民间的案件中找到律法的漏洞,及时可以进行修改。
'因此我建议,朝廷成立一个法院,专门成立法院,专门研究律法。
同时在各地成立法院,不仅仅在朝廷成立法院,还要在地方也成立法院。
法院除了审理案件,还可以派遣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就是普通百姓吃官司了,可是他不懂法,官府就派遣懂法的专门帮助他们。”
“我懂了。”李斯说道,“如此一来,不懂法的百姓也不会受到官府欺压,甚至受到冤枉而死。
此政策甚好。”
秦安笑了笑,道:“不仅如此,我曾经跟岳父们说过,县令的权力过大,集抓人,审案,政令一把抓。
县令英明,那么整个县的百姓都会得到发展,如果一个县令无能,那么,只会让百姓受苦。
因此我建议将县令的权利一分为三,县令只管政事,抓人有锦衣卫,审案交给法院。
这些法院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底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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