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男朋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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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九年前,也就是在马文梅十九岁的时候,在马文梅的老家,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呢?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马文梅在家织毛衣,忽然听到邻居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子慌慌张张地跑来,跟她着急地说。

“你还有空在这里织毛衣?你还不快去看看,警察到张志军家抓张志军了!”

马文梅有些懵,她看着这个跟自己很要好的邻居女孩,问道。

“警察抓张志军,为什么呀?”

“他跟你的对象打架了!”

“他们打架了?”马文梅撒腿就跑,往张志军家跑。

半道上他遇到往回走的父亲,马文梅的爸爸见马文梅拼命往张志军跑,气得大骂。

“跑什么?还不嫌丢人现眼啊?嗯?回来,回来??????”

马文梅像风一样从她爸爸的面前一晃而过。

现在,谁跟马文梅说话,马文梅也不听了,她一直往张志军家跑。

等到她跑到张志军家,两个警察正押着张志军,往车跟前去。

“张志军,张志军?”马文梅跑到张志军面前,去扒拉人家警察。

她也不知哪来的胆子,竟然扒拉人家的警察。

“你谁呀?”她被警察推了一把,一个警察就如临大敌地直视着她。

边上的村长忙地跟警察解释道。

“她是张志军??????嗯,他们是好朋友,警察同志,您别误会!”村长不知道怎么跟警察解释他们的关系,就说他们是好朋友,这样的解释是最好了!

村长又回头冲马文梅吼了一句,“你昏头了?警察办案,你也敢阻挠?等会子连你一起抓起来的,你就知道厉害了!”

马文梅没有理会村长,她不是被吓大的!

“张志军,你怎么啦?我不是不让你打他吗,你怎么犯浑了?”马文梅看到张志军手上明晃晃的手铐,又见张志军头发纷乱,褂子裤子上都是泥,估计刚才警察抓他时,把他摁在地上铐起来的。

“他被我打趴下了,估计起不来了,小梅,你自己找个好人家嫁了吧,我怕是回不来了!”

张志军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脸上胡子拉碴的,看上去像是二十四五左右的年纪。

他跟马文梅说的时候,还很平静的样子,他倒不像马文梅那么激动!

张志军的爸爸第颠簸着一条腿,他本来就是腿脚不好的,一到逢集,他在街上给人修鞋!

他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他看着张志军,一个警察横在他和张志军之间,不让他上前来。

张志军的妈妈正提着一双鞋子,还有一兜给张志军换洗的衣服,抖抖索索地走过来,递给张志军,她颤抖着道。

“志军啊,到了那里,好好配合人家,咱认错,啊?!咱好好表现,争取政府宽大处理??????”

警车在乱纷纷中开走了。

马文梅那天是怎么回家的,她不记得了,她的耳朵失灵了,听不到话了。

她只看到人们对她指指点点,好像议论着什么。

好像有人在推搡她,把她往家里推,是自己邻居的那个姑娘呢,还是本家的婶娘,马文梅记不得了。

马文梅那个时候是懵的,张志军被人抓走了。

前几天,马文梅晚上去邻村看电影,半途偷溜出来,跟张志军在村头会合。

然后,他们就去了村里那座废弃的窑洞。

张志军告诉马文梅,他要教训教训他的现在男友。

马文梅不同意,马文梅要张志军带她走,他们一起去外面打工。

当时都是说好了的,怎么就打架了呢?

马文梅当天坐在屋里,一个人发呆,后来,还是邻居女孩跟她嘀咕说,原来,张志军中午从街上回来,刚好跟她的对象相遇,他们一言不合,就在半道上打了起来。

好像是马文梅的对象说,马文梅迟早是他的,总之话说的很难听,意思是等他把马文梅给睡了,他要禁止马文梅在跟张志军说话。

最后是马文梅的对象被摁在身底捶,他急忙从边上摸起一块砖头砸张志军的头,后砖头被张志军夺下,张志军拿着砖头对着他的膝盖砸了下去,一连砸了好几下,他扔了砖头,又是对着马文梅的对象的头一阵拳头,马文梅的对象被张志军打晕过去了。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

如今马文梅的对象,被送去乡医院,乡医院又让他们家赶紧把人往怀东县医院转,说他伤的很重,恐怕会有生命危险!

马文梅在家里,被父亲揍了一顿,说她没事找事,说她是个惹祸包。

马文梅的母亲的骂难听多了,大致意思是马文梅就像发情的小母狗一样,到处浪,结果惹下这个祸端,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马文梅对于母亲的骂,她根本就没有上心。

在农村,像这样的骂人的话,她是见多了。

有很多人家的母亲,对调皮捣蛋的女儿,都是用最恶毒的字眼骂的!

可马文梅她调皮了吗?

没有!

马文梅在她十八岁的年纪,就是跟村里张志军要好了。

小姑娘瞒着父母谈恋爱,这是要被人家说她没有家教的,马文梅的父母都要被村里的本家数落的,觉得马文梅这样做,是丢了马家脸的!

马文梅就觉得张志军家虽然穷,但是张志军高高大大,而且张志军说话,那也是男子汉的气概,张志军长得也不丑,马文梅多看了张志军两眼,被张志军聊上了。

他们两个就等于是自由恋爱上了,彼此都对对方有好感。

但是,马文梅的父母像许多的父母一样,嫌弃张志军家里穷,又因为张志军大马文梅六岁,马文梅的父母说什么也不同意。

他们开始限制女儿的自由,不准女儿单独与张志军见面。

另外,晚上看电影,必须有父亲或者是母亲或者是兄弟姐妹陪着。

当然,说是限制自由,哪有那么容易的?

马文梅跟邻居家女孩去趟街,马文梅的母亲都要盘问半天,结果马文梅冲着母亲吼,说与其你像看罪犯一样看着她,那还不如拿根绳子,干脆把我勒死算了,我这也不能去,那也不能去,我还是人吗?!我又不是猪,我又不是羊!

马文梅的母亲就骂马文梅,说你要是好的,你就是搭梯子上天去我都不问你,马文梅的母亲说你不学好,硬要往那邪道上去,鬼迷了心窍了,非要跟姓张的那穷小子来往,你图他什么?我不管你谁管你?

吵架在母女两个间是常有的事!

然而吵架是不管用的,限制女儿的自由,那是做不到的。

马文梅她是个十九的女孩子,她是个人,她有腿有脚的,她能跑。

就像晚上看电影一样,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一起看?

人家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就她跟父母在一起看电影,有意思吗?她当然羡慕姐妹们在一起有说有笑的了,她钻个空子就跑过去了。

再说了,跟父母在一起,上个厕所都不方便。

比如马文梅跟父亲去看电影,她上厕所,你做爸爸的总不能跟着女儿吧?你不跟着她,她一个人在这大晚上的,远离人群,她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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