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老胜(2 / 2)
“乞丐当三年,不想当皇帝”
但是对于老胜来说,拾荒,是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一件事。
哪怕是见识过这么多的人以后,老胜仍然对所谓的“撞头仔”,有着不一样的好奇心。
撞头仔,是在半年多前,老胜的一次拾荒过程中遇见的一个奇怪的年轻人。
当时这个年轻人,衣衫褴褛,坐在路边向自己借用打火机,那是两个人第一次的见面。
以老胜毒辣的眼光看来,这个年轻人并不是一般的白领或者失业了的职工,从他虽然皱皱巴巴却明显是一线品牌的衬衫、皮带、皮鞋、手表就能看得出来。
这个年轻人长了一副聪明能干的模样,消瘦却分外干净的气息,让老胜第一眼就对他产生了好感。
最让老胜记忆犹新的,就是那一双本该明亮却暗淡无光的眼睛,好像是两口深井,不知道埋藏了多少的秘密。
当时老胜一个心血来潮,试探的逗弄了一下这个年轻人,愿不愿意随自己一起去拾荒;
没想到他居居然只是思考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跟着自己走了;
更没想到的是,这一干就是大半年;
最没想到的,是这个年轻人在拾荒上,有着非凡的天分(其他事情老胜也看不出来),这让孤独了一辈子的老胜,对于“撞头仔”有了亦师亦友亦父的感情,这半年来,把所有的经验都传授给了年轻人。
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有了比老胜更强的“专业能力”,总能敏锐的嗅到什么时候,在哪里可以找到好东西。
最重要的是,甚至在别的拾荒集团的人的势力范围内,都可以抢先捕捉到战利品,并且全身而退,这个,对于拾荒者来说,绝对是最最厉害的招数了。
他还开创了以物易物的拾荒者之间的交易模式......
只是,这个年轻人有两个奇怪的毛病。
第一,就是不管刮风下雨,多早多晚,他都会在一个捡来,或者说用一把可以切换颜色的手电筒换来的破日记本,上面写着不知道什么的东西,每天都写,有长有短。
第二,就是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用头向着墙壁猛烈的撞击,不管鲜血不止,直到把自己撞晕了谓之。
这也是“撞头仔”这个名字的由来。
老胜不会问,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同是天涯沦落人......
老胜一边回忆着这半年来的点点滴滴,一边摇摇晃晃的向着他和撞头仔的帐篷营地走去,手里拎着从一个c露b的后巷,醉倒的人手里顺手牵羊来的半瓶叫做“xo”的一看就价格不菲的好酒,想着一会跟撞头仔逗闷子的时光,嘴里忍不住的哼出了不知名的曲调。
“嘭!”的一声
老胜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在落地的时候,还好用手肘护住了酒瓶,酒没有问题,人却摔在了地上。
骂骂咧咧的老胜刚要站起来,发现身边围住了四个人。
“老头儿......挺美的啊,还记得我吗?”
为首的一个穿着背心的强壮年轻人把老胜最低上拎了起来,拉到了与自己平行的位置,将脸贴了上去。
看着满脸横肉的年轻人,老胜心里暗暗说了一声“糟了”,酒瓶也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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