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纠结(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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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龙山外,千里旷野。

天空蔚蓝如洗,万里无云。

灿烂的日头悬在当空,散发出明亮的日光,普照大地。

天苍苍野茫茫,草原上,成片的狗尾巴草,随风轻摆,宛若麦浪一般。

稀疏的草穗摇曳间,露出了远方营地中,军马士兵们闲散的影子。

草原上,柔风如斯,宛若情人温柔的抚摸。

这几日,完成了剿魔任务后,以严格治军闻名天下的徐继,也难得的表现出了松散的一面。大战过后,士兵需要休息。徐继索性大手一挥,大军行进速度放缓,每日走走停停,领略一番江南风光,也算是给士兵们放一个假。

秦云因为心中有事,便想着提前回去。

但看到李若雨那欲言又止,难舍难分的摸样后,秦云苦笑着摇摇头,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将背上行囊放下,跟随着大军一起行军了。]芳草萋萋的原野上,风吹草低,几朵白色的小花在淡绿色的草原上,迎风绽放。

身着粉红色长裙的李若雨,正蹦蹦跳跳的放着纸鸢。大黄也起了玩心,兴高采烈的在草原上狂奔,追逐着纸鸢投下的影子。

蔚蓝的天空中,栩栩如生的燕子纸鸢徐徐飞着,一如草原上女子的快乐心情。

篝火静静燃烧着,秦云坐在篝火边,脸上带着微暖的笑容,看着原野上,宛若穿花蝴蝶一般,喜笑颜开的李若雨。

回到清风镇后,李若雨就要跟随着曹仲达前往长安,入文渊阁深造了。

这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见面。

或许

再见面的时候,两人已是形容陌路,拔刀相向了。

一路上走来,李若雨嬉笑间的活泼,还有看着秦云的时候,流露出的点点情谊,深深的印在了秦云的心头。

秦云不是傻子,当然能感觉得到。

但是,知道又怎么样?

伏龙山一行,李若雨的心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已经铁了心要进入文渊阁,成为文渊阁的亲传弟子。

而自己此生最大的敌人,便是文渊阁。

如果将来在战场相遇,秦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来有些可笑,李若雨的转变,秦云在其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也就是说,秦云无意识间,将李若雨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上。

造化弄人啊!

看着原野上欢快奔跑的李若雨,秦云目光不由的变得茫然起来。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或许,对秦云和李若雨来说,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秦云摇头苦涩一笑,将手中的木棍,扔进了篝火中。

“公子啊!”

阿贵见公子望着那放纸鸢的美女怔怔出神,心里好奇之下转过头,看了一眼李若雨,然后转过头,再看看公子一脸温暖的笑容,心里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犹豫了一下后,阿贵吞吞吐吐的说了出来:“公子,您是不是喜欢李家大小姐?”

正出神的秦云,猛然听到这句话后,顿时回过神。看到阿贵那好奇的目光后,秦云皱了皱眉道:“没有,别乱说!”

阿贵撇撇嘴,明显不信。

秦云尴尬道:“这个,真的没有。嗯,没有!”

阿贵凝视公子良久,然后喟然长叹一声,眼中满是失望之色。

这几天来,秦云心里的确不舒服。他知道,李若雨也是如此。分别在即,那女子努力做出开心的摸样,在自己面前,绽放出最美丽的笑容。

但是好几个晚上,秦云在路过李若雨帐篷的时候,都能看到那个倒影在帐篷上的影子,静静的坐在那里,然后发呆。

漆黑的夜晚,秦云站在远处,怔怔出神的望着那帐篷中,让人怜惜的影子,良久之后,轻叹一声,转身离去。

前世的那一抹红色飘带,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很大的阴影。

两世为人,秦云依然不敢相信,男女之间的爱情。

但李若雨对自己的点点爱意,就连阿贵都能看得出来。秦云又不是傻子,岂能不知?

李若雨心中惆怅万千,秦云心里也不好受。

此时,听到阿贵阴阳怪气的声音后,压在秦云心头的那股火气,顿时不受控制的窜了起来。

秦云站起来,冲到阿贵身前,一把揪住了阿贵的领口,怒视着他,怒斥道:“我都不知道,你知道什么?”

被揪着胸口的阿贵,摊开双手,真诚的看着公子,轻声道:“公子,阿贵什么都不知道,但是,阿贵知道,让一个爱你的女子,一直毫无希望的等待下去,是男人的耻辱!你要么告诉她,你不爱她,让她彻底死心。要么你就娶了她,跟她在一起!”

秦云眼中神色微微闪动,但依然揪着阿贵的领口没有放开。

阿贵转过头,看了一眼草原上,已经转过头,看着这里的李家大小姐,眼中闪过了一抹黯然,低声道:“我娘等了我爹十年,一直没有等到。临死前都没有见到我爹一面!十多年来,我娘虽然不说,但我知道她过的真的很苦!”

说到这里的时候,阿贵想到了娘亲临终前只能抱着父亲的定情信物,含笑离去。心中酸楚之下,眼眶中泪水在打转。

秦云盯着阿贵,嘴唇嗫喏着。

良久之后,秦云闭上双眼,轻叹一声,松开了阿贵的领口。

一屁股坐在地上,秦云目光有些茫然的看着风吹过,火焰飘飞的篝火,心中不知想些什么。

阿贵嘴唇动了动,但终是没有在说什么,只是坐下来,看着篝火发呆。

二人坐在地上发呆,谁也不说话。

远处,开心放着纸鸢的李若雨,也停了下来,孤零零的站在草原上,看着远处坐在篝火边,寂静无声的秦云。

飞在空中的纸鸢,也掉了下来,孤零零的落在草地上,随着拂过的清风轻轻抖动着。

但,在营帐一侧,曹仲达带着一个随行的文渊阁弟子,正站在那里,眯着眼睛,捻须看着不远处的那个青衣剑客。

曹仲达身边的文渊阁弟子,乃是朝中礼部侍郎王同勋的三子,王世美。此人六岁被张天师亲自选中,入门文渊阁。乃是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

不凡的家世,光彩夺目的经历,自然也养成了他趾高气扬,目空一切的性格。

王世美盯着秦云看了一会儿后,挑眉问道:“他就是秦云?”

曹仲达目光阴鸷,闻言点头。

“清风镇的文渊书院镇连这么个人都处理不了,真是丢人丢到家了!”王世美闻言,讥讽笑道。

曹仲达转过头,看着他,淡淡笑了笑:“师侄准备怎么办?”

王世美淡淡一笑,低头伸出手,挽起袖子:“文渊阁的尊严不容侵犯,唯有鲜血才能洗掉书院的耻辱!”

曹仲达笑而不语,移开了目光后,眼中泛起了一丝喜色。

王世美眯着眼,眼角余光瞥到了曹仲达嘴角浮现出的一抹喜色,白净的脸上,闪过了一抹不屑的讥笑。

眯着眼睛看了秦云一眼后,王世美脸上带着阴冷的笑容,迈步朝着秦云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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