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 不测风云(1 / 1)
周歆红的父亲周志元当年曾经跟着团部的领导一起去上海接过一批新知青。回来的时候,他们调整了一下回程路线,按照这个路线走,他们回到北大荒的日子,将比预期的还要提前不少。
他们先是从上海坐上直达北京的列车。坐在北京站偌大的候车室里等了两三个小时,然后就又登上了由北京直达东北丹河的列车。
在丹河站的候车室里,他们则将坐等四五个小时,才能再登上直达北大荒的列车呢。谁都想象的出来,这四五个小时,将是很漫长很折磨的的等待。
好在他们在丹河刚刚下了车,丹河市的党政军领导就集体赶来看望他们了。对他们为了革命事业的后继有人和兴旺发达,而不辞辛苦里风尘仆仆的革命加拼命的精神,表示了由衷的敬佩的和诚挚的慰问。
中午时,丹河市的党政军的领导们,还在市革委招待所的大餐厅里热情的款待了他们。让他们感受到了革命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也避免了四五个小时的漫长而折磨人的等待。
但是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事,却让他们这些领队的脸上很是无光。就是那些上海的阿拉们,由于吃惯了南方的米饭,而吃不惯这东北的大馒头。以致到了最后,猪肉燉粉条子都造光了,大馒头却扔的满地满桌都是。造成很坏的影响。
这些小青年们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旧社会,就连地主老财也不是天天都能吃上这雪白的大馒头的呢,贫苦百姓更是连想都不敢想了,可他们到好……他们这种资产阶级思想,真得好好的改造改造了。
恰好这时,不知从哪里钻进来一帮子当地的毛头小子。一见到餐厅里到处都是被扔掉的白花花的大馒头,就象馋猫见到了鱼腥似的,立时两眼发绿的扑过去。三口两口就下肚一个。最后一个个撑得就象大肚子蝈蝈似的,道都走不动了……
这期间,周志元个人也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这让他多少年来一直耿耿于怀,几乎要抱憾终生了。
事情是这样的。他到上海时正赶上新华书店要出售缩印版的精装毛选全集。当时要买这款‘红宝书’的人很多,他怕自已买不到。就大半夜起来去排队,最后终于如愿以偿了。
当时周志元家中已经有一套普通版本的毛选四卷了。他便决定要把这本精装本送给宝贝女儿。遂在扉页上工工整整的题下了一行字:
赠:
我的宝贝女儿周歆红。
愿你把它当成咱们的传家宝,
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父字
某年某月某日
可是从餐厅回到候车大厅以后,他忽然感觉到黄帆布兜子轻飘飘的了,这感觉有些不对头啊。一翻里面,就不见了那本精装的‘红宝书’。问遍了一起来的所有人,都摇头没看见。
他就觉得应该是落在招待所那里了。记得当时他曾去过一次光线很暗的厕所。还被一群小孩子迎面跑过来的小孩子给撞到过。当时他被撞了一个趔趄,挎在肩上的那只黄帆布兜子还掉了下来。
由于餐厅里的领导都正等着他开饭呢,而且已经隐约的听到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了。他急得不行,哪还顾得其它啊,拾起了兜子就赶紧走了……他怀疑他的‘红宝书’,应该就是那个时候从布兜子里掉出来的。
当下,他就火速跑回服务大楼的餐厅去四处的寻找他的‘红宝书’了。只是寻遍了那里的角有落落,连个影儿也寻到;问遍了那里所有的工作人员,一个个的也都是直摇头……
由于想到了这个渊源上,周歆红就立刻觉得她跟丹河拉近了距离,并且还有了几分的亲近感,于是就一锤定音的应道:“好吧,咱们就去丹河了。”
稍顷,又不无担忧起来。于是问道:“去了以后,你那个朋友能帮上咱的忙么?如果什么忙也帮不上,咱不白跑一趟了么?”
“应该能帮上的。”常杰很有信心的回道。“他以前开车到咱红鹰岭来收过大豆,我帮他联系过,在一起也没少喝酒。关系处得相当不错。”
周歆红听了,不禁又起了疑心。自从她的弟弟出车祸后,她对那些外来的汽车司机们就都产生了怀疑,就觉得都挺象那个肇事逃逸的家伙了。这会儿,便试探的问道:“我弟弟,是不是就是他给撞的啊?”
常杰嗤的一笑,道:“以前你找我打听这方面的情况里,我不是提到过他么?我不是已经给做过分析了么?他是不可能做那事的。因为那一阵子里,他没开车到过红鹰岭啊。”
“真的么?”
“当然是真的了。”
“哦……”
“我认识的那些开车的里面,也就这个朋友我觉得靠得住。要不,我怎么想去投奔他呢?”常杰说道。“另外,丹河那个城市挺有名的,就算在那里没有找到工作,看看也是好的么。”
周歆红想了再想,最后就微微的点了一下头。
接下来他们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启程了。周歆红知道她这一走,没有特殊的情况是不会再回来了。这里已经没有了她的工作,没有了她的家人,也没有了她家的房子和地了,还回来干什么?所以有些东西在临走之前,必须处理好它。其中,就包括了几大箱子的衣物。
在弟弟没出车祸之前,她家的日子那是很富足的。北大荒都变成北大仓了。生活在大粮仓里的人们,日子还能穷了么?
不说吃的,也不说用的,只说这穿的吧,她是从小到大,一年四季,从来也没断了添置新衣服。这其中有自己买的,也有亲朋好友送的。
结婚以后呢,她添置的衣服就更多了。只要她说话中提到了什么衣服,并且流露出了称赞的意思,赖乙生过后就一定会千方百计的把那件衣服给买回来让她穿上。
总之,她的衣服是越来越多了。甚至有的她连穿也未穿过呢。很显然,脱衣服件件都是很中她的意的,真想把它们全都带走。可是这又是做不到了。可不带走它们呢,又真就舍不得掉下呢。
不过,在这件事情上,她没有过多的纠结,就来了个铁腕处理:即除了已经穿在身上的衣服外,她又只拣了一件红褐色的超薄羽绒服,还有一件红色的高领羊毛衫。然后其余的就全都送了人。去了丹河后如果找不到活儿,就还得另投奔它处,带上这些衣物不累赘得慌么?
有收受馈赠的人意识到了什么,便探询道:“你这是要走了吧?去哪里啊?”
她赶忙掩饰的回道:“去川庆呗。我爸妈不是都回去了么。”
“就你一个人去啊?”
“当然我一个人了。不的我还跟谁去?”
对方不再往下问了。但却是半信半疑的神情。
在一个夜幕降临的晚上,周歆红和常杰便悄悄的走出了红鹰岭,蹬上了去丹河的列车。坐了一宿的慢车,第二天早上才到了丹河。
在站前一家小饭店里吃过早餐后,周歆红就跟着常杰去找他的朋友了。走街串巷了好半天,最后停在了一家粮行的跟前。常杰让周歆红在外面等着,他自个则推门走了进去。
有一支烟的功夫,只见那扇门又开了。常杰跟一个黑胖的大汉从里面走了出来。周歆红认出了,在她记忆中的那些个去过红鹰岭的司机中,就有这一位。
虽然经常杰的分析,她已经解除了对他的怀疑。可是不知为什么,眼下她就又怀疑上他了。并且还怀疑常杰当时没准就是怕惹上麻烦,所以才极力的为这个人开脱了责任的呢……
正胡乱想着,俩人走近前了。只听常杰微笑着介绍道:“这是周歆红,跟我一起来的。这是车哥……”
话音未落,车富贵已经冲周歆红伸出手去。他的手粗糙,黢黑,手背上的汗毛都打了绺。不容分说的就攥住了周歆红的一只白皙的纤纤小手,周歆红立刻哎呀妈呀的喊疼起来,急忙抽回了手,惹得两个男人一阵子开心的大笑。
“缘份哪,缘份哪。”车富贵鼻音很重的说道。满嘴糙齿、鼻毛外露。透出一种令人讨厌的劲儿。“只要见了面,那就是缘份。”
周歆红心下十分的逆反:谁跟你是缘份?来投奔你,只是没办法罢了。表面上却又不失礼貌的微笑着。并且附和道:“对,是缘份,是缘分——车哥,你以前经常去红鹰岭吧?”
“当然常去了。”车富贵高兴的应道。“要不怎么说咱们有缘分呢?”
常杰在一旁补充道:“车哥以前常去咱们那里收大豆。有时也拉一车西瓜回来。”
周歆红点点头。忽然紧盯起车富贵的一双牛眼泡来,又问起他某年的某月是不是也开车去过红鹰岭?她说的正是周歆强出车祸的那个时间段。这个很关键。
“去过、去……”车富贵随口而出,却又在中途戛然而止。警觉的看了周歆红一下,忽然又摇头否认起来:“不,那个时候我没去过,没去过。”明显的是对周歆红的话题很是忌讳。
周歆红不由愈加深了对他的怀疑。只是,光怀疑还远远不够,还要有证据才好说话。那么怎样才获得证据呢?
常杰似乎也看出了周歆红的意思,便在一旁解释道:“那个时候车哥应该没去过。车哥每次去都会找我的,可是那段时间里,他并没有找我啊。”
周歆红不满的看了常杰一眼,转而便低下眉头,望着深沉而厚重的大地,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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