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变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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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致远儿时的记忆里宜山镇是繁忙的,清晨成千上万的人骑着其行车涌向镇上唯一的一条公路,很多人的车梁上都坐着一个背着书包留着鼻涕的小破孩,或者是扎着羊角辫的黄毛丫头,自行车流涌向学校对面的早点铺,有人进去后很快就拎着几个包子跨上车赶赴屹立在不远处的工厂。

有的人则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抻面,或者豆浆、豆腐脑,吃抻面的就着肉包子吃,吃喝豆浆、豆腐脑的则就着炸成金黄色的油条,这些人时不时还得催促一下身边的孩子快点吃,别耽误上学。

那时候陈致远也是这些早点店里的常客,跟着还很年轻的陈亚军吃抻面、喝豆浆,时不时也会被陈亚军催促他快点吃。

吃过早点,大人门推着自行车把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看着他们进了学校,便上车转身赶去工厂上班,大一点的孩子已经不用送了,早已经成帮结伙的来到学校,在操场上玩开了,男孩们最时兴的电钮城玩的热火朝天,女孩们的皮筋也跳得十分欢快。

隔着一堵墙就是初中与高中了,宜山镇的初中高中是在一块的,所以一大群半大小子混迹在这里,打篮球、踢足球,玩的可比一墙之隔的那些小学生高级多了。

到了中午时,下课铃声一响,几千个带着红领巾的小破孩从教学楼里一涌而出,年纪大点的孩子依旧是成帮结伙的一边在马路上追跑打闹,一边往家里走,年纪小的则被家长接走。

此时是宜山镇最热闹的时候,不算宽的马路上全是人,由于宜山镇不大,所以大家基本都是认识的,时不时就听到互相问好的声音。

在这吃午饭的时候,还有很多孩子不是回家。而是涌向山下的工厂,他们的父亲、母亲就在厂子里,因为工作的原因中午都不回家,都是吃工厂的食堂,这些孩子自然也会跟父母去吃。

陈致远记得父亲所在厂子的食堂的大肉包子是最好吃的,馅大皮薄,咬上一口满嘴流油。别提多香了,那时候的陈大官人一口气能吃四个,比他爹陈亚军还能吃,也难怪那时候陈大官人胖得跟个小号水缸似的了。

午后依旧是上午的翻版,不过少了早点店这热闹的一幕,到了下午4点多。学校门口来借孩子的家长会更一些,中午因为工作的关系没办法接孩子,现在下班了,自然顺道要把宝贝儿子、闺女接回去。

几乎每个人的自行车旁都挂着新鲜的蔬菜与肉类,条件好的家庭甚至会买上一些烤鸡、烤鸭、猪蹄子等熟食,在那年代,一个工人的工资也不过几百块。能经常吃得起这些东西的人全是家里条件不错的,普通工人可舍不得买这些东西,想吃了一般也是买来生的自己做。

陈大官人最喜欢吃猪头肉,他家条件一般,所以不能经常买给他吃,但每当陈亚军或者王淑芬发了工资,还是会给儿子买一些的,所以陈大官人最喜欢每个月的25号。因为那天是父母发工资的日子,也意味着他可以痛痛快快的吃上一顿猪头肉。

陈致远很清楚的记得,有一次父亲一口气买了好多猪头肉,结果贪吃的自己吃得太多,最后撑得大吐特吐,吐完后为这些没经过自己五谷道场轮回的猪头肉大感可惜!

这些是陈致远儿时的回忆,当他上了初中。离开宜山镇时,镇上的矿山被开采一尽,艰难的坚持了几年后,到了陈致远上到高中就破产了。陈致远认为那个时候是宜山镇最黑暗的时候。

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搬家离开镇子的人,一辆辆卡车带着他们远赴他乡,离开了这座有他们的泪水、汗水、笑声的小镇,离开了这座记载着他们青春的小镇,陈致远不知道那些离开的人是不是舍得,但他却舍不得这些人,因为他的同学也在离开的行列中,虽然小时候大家并不是太熟,谈不上发小的程度,但看着他们离开,陈致远还是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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