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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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很能吃,所以吃成了一个小胖子。我娘一度有些忧虑,她大约觉得我这样以后肯定会丑,但幸运的是,我去学塾那年,居然瘦了!

上学很辛苦,极容易掉肉,就算我一天四五顿的吃,却还是迅速地瘦了下去。

我生性好逸,说白了就是——懒。但我有个勤勉到变态的娘亲,和一个天资好到可怕的爹,这两个人简直是我学习之路上的噩梦。珠玉在前,我这样一个天资普通又有些懒的人,只有仰望的份。偏偏总是有人嘀嘀咕咕说我比不上我爹娘,所以肯定不是亲生是捡来的云云。

他们说,叉叉啊,你看你无缘无故就出来了,连个做见证的丫鬟媒婆也没有,可见你就是捡来的。

我才没有这么好骗呢,想离间我和我爹娘的关系,还是修炼个百年再来吧。

哦对了,你们大约还不知道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叫——常叉叉。没错,就叫叉叉,不过这是小名,我爹给我起了个大名叫朝哥,然后苏伯伯说人家姑娘小名才这样叫,实在是不够大气。

总而言之,我爹娘都不是起名的料。早知如此,我上学那年,应该拿一块铜板去对街吕秀才那请他给我起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名字。

我读书很一般,但我也有个技能,我两只手都能写字而且写得一样好,甚至可以同时写,我爹说由此可见我并不是一个笨蛋。我难得听他评价别人不是笨蛋,在他眼里,只要是人都基本是笨蛋,我是个例外。

或许不是因为我有多聪明,可能只因为——我是他闺女。

琐琐碎碎说了这么许多,可见我讲故事的本事也是不行的。在这点上,我完全没有从我爹娘那里获得继承。

我家里有许多书,我从小在书堆里打滚,也不觉得硌得慌。因为我爹是个不爱出门的家伙,他看完书就丢地上,常常都是丢了一地,然后坐在地上一边看书一边还要看顾我。那时我大约两三岁,热衷在蔺草席上爬行,我爹总怕我不小心爬出去,故而在我腰间拴了根绳子,将我当阿猫阿狗一样,只要爬远了就拽一拽,让我回头。

小时候我同我爹在一块儿的时间远大于我娘。我娘是个大忙人,是江浙书业内举足轻重的人物,每日在外忙到很晚才能归家。相比之下,我爹大多数时候却都在家中。他有看不完的书,做不完的学问,只要一盏灯,一张矮桌,无数笔墨纸张与书籍,他就好像能一辈子不出门。

我想我爹大概是闭门造车的典范,不过他似乎也没有才尽的那一日。若非要用一个比喻,我想他自己大概就是一盏一直亮着的灯。

我喜欢那盏灯亮着的模样,当然,我娘也一定是喜欢的。

三岁到十三岁,这十年间,一到傍晚,我便经常与我爹一起坐在中堂门口架高的走廊里等我娘回来。通常我们只点一盏灯,如此,我娘一眼就能看到我们。我想,辛苦一整日,归家能看到这样一盏灯,和灯下坐着的人,心头也会暖和起来的。

我十三岁的时候便开始琢磨,这世上为何会有我的存在。事实上我娘原本是不打算生我的,她似乎并不需要一个孩子来延续她的血脉,我爹亦是如此。

当年两个爱惨了的人,好像彼此都已经成为另一个对方,又何必多添一个我来打搅他们的生活呢?

或许是怕将来年纪大了孤单?但我不可能守着他们终老。

再后来我想,很多事是没必要去琢磨的。

那些年岁,我们春日在大槐树下野餐,夏天赤脚在走廊里吃冰镇梅子,秋天去灵隐寺看红叶,冬日里在西湖边赏雪煮茶。我在杭州这座潮湿的城市里有声有色地长大,它承载了我所有关于童年的记忆,现在想起来,好像清晰如昨日。

而我已离开杭州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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