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老鼠精的诡计(1 / 2)
第210章 :老鼠精的诡计
2018-04-14 作者: 田埂
第210章 :老鼠精的诡计
“怎么回事?”三个人都异口同声。
他们仰头观望,只见两只大鹫没有再往上,也没有往下,保持着盘旋状态。
再观察四只大鼠,它们继续保持静态,没有动作。
“看来,你的大鹫还是惧怕这些老鼠吧?”方望弟问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泉妖有些恼羞成怒,他不能容忍他的两只大鹫给他丢脸。他必须向卫小靳和方望弟证明,他的大鹫不是畏惧这些老鼠,一定有足够的能力将它们消灭。
“算了吧泉妖,大鹫本来只是吃腐尸的,它们不会捕食**动物,你就算强迫它们,它们也是不会听从的,这是它们的天性呀。”方望弟劝道。
泉妖焦躁地说:“在我面前,哪有它们的天性,必须听我的命令,不然的话,我会拔光它们的毛,打断它们的翅膀,让它们变成走鸟,永远别想飞了。”
卫小靳也劝道:“我觉得这里一定有不寻常的问题,还是先别急,咱们再好好看一看,等弄清了老鼠们的诡计再行动不迟。”
“诡计?小小鼠辈们有什么诡计?就算它们使诡计,我也想看看,它们能使什么样的诡计,是它们的诡计厉害,还是我的大鹫厉害。”
泉妖说着又要向大鹫下指令。
“还是先等一等吧,”卫小靳说,“我觉得这些老鼠摆出这付状态,肯定是个阵法,只不过我们还没弄清这是什么阵。它们是真死还是假死?”
“当然是假死,用假死想骗过大鹫的目光。”泉妖一口咬定。
“不一定。”
“那你的意思,它们是真死了?”
“也不一定是真死。”
“那你到底要说什么呢?不是自相矛盾吗?”泉妖有些不耐烦了。
“我们过去看看吧。”卫小靳提议道。
但泉妖却伸手制止,“别过去,不管它们是真死还是假死,我既然召来了大鹫,一切都交给它们了。让它们来跟四只鼠辈分出真假吧。”
说着他打了一声响亮的唿哨,向四只老鼠一指,大声命令大鹫:“吃了它们,快吃!就算它们厉害,你们也不能怕,快啊,吃了它们,给我上!”
两只大鹫一见主人发了怒,顿时哇哇叫唤,作着响应,它们又向上奋飞,然后一前一后直扑下来。
这一次,没有再犹豫了,飞在前面的一只张开大喙,在落地前的一霎间,脖子一伸,噗地一下叼中了其中的一只老鼠,然后迅速飞回空中。
动作非常干净利落,并且这一场俯冲没有落地,足以证明大鹫的捕猎能力堪称卓绝,一般猛禽扑食地面猎物时,往往从空中俯冲下来用爪子扑到猎物身上,将猎物抓在爪下,落在地面,再从地面起飞带猎物走,而大鹫的扑猎是从超低空掠过,嘴一伸把猎物叼走,这需要强大的翅力支撑,而且其脖子的力量也非常强,可谓是眼到嘴到翅到,三效合一,精准无误。
第二只大鹫如出一辙,以同样的身手叼走了第二只大鼠。
两只大鹫飞在空中,它们在吞咽嘴上的猎物,但似乎有些不太顺利。它们盘旋着,在费劲地吞吃着。
“咦,它们要整只老鼠干吞下去,好像也不容易啊。”方望弟同情地说。
泉妖嗯了一声,“它们吃食从来是撕碎了吃,像这样整只的吞,还是头一回吧,不过它们肯定吞得下,不用担心。”
泉妖对两只大鹫的吞咽能力毫不怀疑。果然在转了几圈后,两只大鹫都将到嘴的猎物生吞下去了。
“哈哈,好哇,看到了吧,还是我的大鹫超强,它们已经消灭了两只鼠精。看来鼠精是严重失算了,它们以为装死就能骗过大鹫的锐眼,可它们不能骗过我这个大鹫主人,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大鹫来了,它们不忙着躲进洞,硬要冒充好汉,摆出不惧一切的架势,不是想避开大鹫,而是故作威严,想用这种腔调来吓退大鹫,赢得它们的尊严,结果呢,狗屁尊严没有赢来,却到大鹫肚子里去哭叫吧。”泉妖简直手舞足蹈了。
卫小靳皱着眉头,留意着空中盘旋的两只大鹫,却觉得异常迹象很明显。
而泉妖得意非凡,继续指挥两只大鹫:“还有两只美食,不要轻易浪费了,一鼓作气,全部吃完吧。”
卫小靳劝道:“还是算了吧,看一看情况再说。”
“不,既然已经吃掉两只了,还有什么值得顾虑的?无名鼠辈,不过尔尔,它们只配当大鹫的点心,根本就没资格出来搞什么抗议。”
“我的意思是,吃老鼠容易,但你有没有想过,老鼠有可能只是奴才?”
“你是说真正的煞神在里面?它先派老鼠出来抗议?”
“是啊,有没有这种可能?”
“哈哈,”泉妖大笑,“我也这样想的,我就是要把真正的煞神给激出来,看看它到底是什么货色,只有把它的奴才先收拾了,它才会出来吧。”
泉妖根本不屑于卫小靳的劝阻,两手一挥,下了命令:“吃,快点再吃!”
两只大鹫不得不再来一次俯冲,分别将两只老鼠叼到空中。
它们在空中盘旋,但明显速度变慢,甚至有点力不从心的样子,几次差点撞上坡地上零星矗立的树枝上。
“看起来,好像情况不对呀。”卫小靳提醒道。
泉妖仍不以为然,轻松地说:“它们刚刚吃过一只大鼠,现在吃第二只,当然有点撑着,两只大鼠加起来,足够它们一个星期的食谱了,它们这次是真正吃饱了。”
“吃得这么饱,是不是不太妥当?”卫小靳问。
“没什么不妥,顶多它们放得慢一些,要消化好几天才行吧。”
卫小靳却咂吧着嘴说:“我倒担心,它们可能没办法飞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