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必走程序(11)(1 / 1)
第四章必走程序(11)
2018-04-14 作者: 一高先生
第四章必走程序(11)
虽然没在机关宣布,但陶砚瓦也在一点点往外推掉原来担负的工作。办公厅主任刘世光早就察觉到了,也非常配合。具体事情不再找他。
陶砚瓦知道建一个小楼不那么容易,何况他面对的仅是单位某些人的想法和总理的一个原则批示。需求多少合适?是盖是买?盖怎么盖?买怎么买?怎么立项,怎么征地,怎么具体操作?如今是两眼茫茫。更重要的是,他对此道一无所知,没有半点经验。
他不能在单位与人交流,只好利用私人关系,咨询出一些门道。
他在中国文联有个战友,负责基建。就告诉他,他们原有办公楼,但不够用,为了不违反禁止建设办公楼的规定,他们就打报告要求建设“中国艺术家之家”,结果总书记、总理都批示同意,而且是“请发改委积极支持”之类的明确语言。北京市委书记也批了“地由你们随便选”这样的意思。他们于是起草了《项目建议书》,投资司和他们看了五六块地,最后才选择买了一座现成的大楼。地上16层3万平方米,地下3层2万平方米,本来楼是按商业开发建的,但手续不全不能卖,发改委介入才得以成交。当时定价每平方米11500元。因此,文联没搞基建,连可研报告也没做,只把原来设计改了改,装修好才进驻的。从批复到进驻不到两年。他们的功能定位是为十几个专业协会的会员服务,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文学诗词都有,也有展厅,主要供内部交流用,不对外。主要是办公、活动用房,没有住宿。买的时候价格不高,现在楼市大长,价格早翻了番,发改委、国管局皆大欢喜,认为捡了大便宜。
他在国管局有个老乡,也透露了一些内幕。其实说是内幕,也都是面上必须遵守的一些规定。因为所有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的房产地产,统一归口由国管局管理。各部委如果办公用房紧张,首先应该由国管局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调整。如果有腾退出来的旧楼,可以调济解决。没有调整余地的才能买或新建。这样就由部委报告,国管局会签,报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建好之后产权归国管局。
如果不是要办公用房,而是业务用房,或者是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文化设施,那就不必找国管局了,而是按照社会文化项目程序,上报国家发改委立项,经批准建成后,再作为国有资产统一由国管局接收登记,承建单位使用管理。
如果要建设社会文化项目,程序十分繁杂,时间相对漫长,三年五年立项,三年五年建成,是一般情况。而且都要报请国务院分管副总理批示同意,再由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们一是评审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是评审项目的建设规模和资金规模。评审之后发改委上会研究,决定项目的生死。如果项目大,会上定不下来或者不便定,就要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查通过。通不过就呜呼哀哉了,通过了这个项目就应该是国家级项目了。
具体操作过程大致有三道关:
1、编制《项目建议书》(也即《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批准立项;
2、编制《任务设计书》(即《初步设计书》),报发改委批准后资金陆续到位;
3、编制开工报告。
陶砚瓦终于明白了,尚济民让他起草的请示,是想让总理有个正式态度,然后拿着尚方宝剑去走审批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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