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少年少女们的晚上(1 / 2)
第二十八章 少年少女们的晚上
2016-03-02 作者: 老菜
第二十八章 少年少女们的晚上
自杏子遇见戴着皮卡丘面具的银发怪人后,非常担心巴麻美的她立马坐车赶往见泷原,并在到达后马不停蹄的来到了巴麻美的家,直接推门而入。
“麻美!你没事……吧?”
然后便看到了如此一幅场景。
房间里只有巴麻美与一名不认识的——从背影以及身上的穿着来看大概是个男的——两个人在,并且把麻美越过茶几握住了那名男人的手,脸贴的非常近,就像是要接吻似得。
这时,巴麻美也发现了杏子。
“杏子?!你怎么……”
“抱歉打扰你了!”
在巴麻美话说完前杏子便关上了门,同时外面传来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看样子是离开了。
“……给我等下!那是误会啊!”
至于杏子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巴麻美结合一下刚刚自己所做的事情立马就理解了。
虽然哲也长得那么像女孩子,但从杏子的角度是看不到脸的。巴麻美试问自己牵着一个男生的手,脸贴的还那么近,至于做什么事情自然就知晓了。
于是,为了自己的清白,巴麻美追杏子的游戏展开了。
“原来是这样啊。”
经过快半个小时的追逐战,巴麻美终于逮到了杏子,直接绑了回来。在巴麻美和哲也的拼命解释下杏子终于理解了。
于是巴麻美的清白保住了,可喜可贺可惜可贺~
不过哲也这边可惨了……
“确实,就算是麻美再怎么想要男朋友,也不会找个长得这么可·爱的吧?”
“呜!”
哲也受到了杏子的言弹攻击,效果极佳!
“声音这么动·听~”
“呜!”
哲也受到了杏子的言弹二连击,陷入了濒死状态!
“干脆直接当个女生算了……不过这么高的个子也没哪个男的敢当你的男朋友吧?”
“呜!”
哲也受到了杏子的言弹三连击,哲也的血槽空了!再起不能!
胜者!佐仓杏子!
……不过这有意义么?
“是啊,我明明是个男的长的确这么可爱,声音那么动听……小时候也想过干脆直接当女生把,但这么高的个子根本当不了啊……”
“你还真想过啊?!”
对着缩到角落里画圈圈的哲也,杏子忍不住吐了下槽,当即受到了巴麻美的手刀攻击。
“杏子,向哲也君道歉。”
“为什么啊?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为什么要向他道歉!”
“杏子,向哲也君道歉。”
“……我不要!我什么也没做错!”
“杏子,向·哲·也·君·道·歉。”
“我……我……我不要……”
“杏~子~”
“冥空君!非常抱歉!请原谅我!”
最终,杏子屈服在了巴麻美的淫·威之下,对着哲也以土下座的姿势道歉。
(好可怕,皮笑肉不笑的麻美好可怕。)
“没关系,我没有在意……”
“那就别摆出那副表情啊!那根本不像是没有在意的啊呜!”
杏子再次受到了巴麻美的手刀攻击。
“那个麻美!这位是……”
“对了,得向哲也君介绍一下啊。这位是佐仓杏子,曾经……是身为魔法少女的我的后辈。”
“喂!麻美?”
哲也是男生这点杏子知道了,正因为知道所以才会对巴麻美将魔法少女说出来起反应。
“没关系,哲也君也是相关人员。”
“相关人员?你把普通人卷进来了?!你不知道魔法少女的工作很危险吗?!”
“当时是形势所迫,我只能这样做。”
“那现在呢?你该不会只是想增加伙伴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
“被我说中了?”
就在两位少女的针锋相对的时候,哲也在一旁喃喃道:
“曾经么?”
看来巴麻美和佐仓杏子过去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分开了,至于原因是什么哲也不会天真的以为是什么单纯的理由。
不过……
“你们感情真的很好啊。”
这句话恰巧被杏子听到了。
“哈?你哪只眼睛看出来的?信不信我把你的眼睛给挖出来!”
杏子一脸怒容的看着哲也,但哲也可不会被她吓到。清清嗓子后,哲也模仿杏子的语气说道:
“麻美!你没事……吧?”
“呜!那那那那只是身为曾经的后辈,过来打个招呼罢了。”
“明明都是这个时间了?”
看向窗外,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就算要打招呼的话也应该等到明天才对。而且那副急急忙忙的样子根本不像是来打招呼的。
“说起来杏子你不是在风见野么?为什么回来了?”
“呜!”
被问起原因,杏子顿时一张苦瓜脸,一副不想回答的样子。不过在巴麻美的追问下杏子还是将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
“果然感情真好呐~”
“你这混蛋!宰了你哦!”
于是,变身成魔法少女的杏子打算对哲也展开了追杀……也永远成为了打算。
杏子变身的一瞬,就被巴麻美捆成了麻花。
“喂!麻美!放开我!我要宰了这个家伙!”
“啊啦~我可不允许你在我家里闹腾哦~”
“可恶!这种程度,看我轻松的破开……”
不过巴麻美的束缚不是那么容易就解开的,杏子像只毛毛虫一样挣扎了半天也挣脱不开。
“果然感情真好呐~”
“一点都不好!”
虽然表情尽可能做的吓人了,但配上被绑的样子一点杀伤力都木有。
见状,两人异口同声道:
““傲娇””
“谁是傲娇啊!”
果然是傲娇呢~
又闹腾了半天后,巴麻美问道:
“杏子你今天要不要住我这里,房间稍微收拾一下就可以了。”
对于巴麻美的邀请,杏子摇摇头回绝了。
“不了,我有住的地方,而且别搞错了,我可没有跟你组队的打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