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喜欢砸钱(1 / 2)

加入书签

孙燕的事情告一段落,她遵守约定让父亲孙万民当了林不凡母亲的主治医生。

和孙燕熟络之后,林不凡知道了一些她家里的事情,孙燕的母亲在多年前就病逝了,父亲孙万民没有再娶,一心一意的抚养孙燕,对孙燕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在多年后,会出现一个词汇形容这样的父亲——女儿奴。

宋申辉挽留下了孙燕,但考虑到孙燕还是高中生,就说现在保持准恋人关系,等孙燕考上大学之后再正式的交往,至于准恋人是个什么概念,就只有他俩知道了。

7月12号还剩下3天时间了,林不凡手上只有25万,如果想在足球世界杯上狠狠捞一把,这点钱是不够的。

因为炎夏足彩单买一场胜负,赔率是一比一,也就是说25万买法兰特国赢,也只能得到25万。

林不凡想过买外围,但是外围的买卖在内地是不合法的,而且暂时也找不到渠道。

母亲去米国的医药费,初步估计也要100万米金。

所以林不凡需要更多的钱来买决赛那场彩票。

“想什么呢?”苏晴悄悄靠近,冷不丁的在林不凡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既可爱又俏皮。

“想钱。”林不凡没好气的说道。

“你就那么需要钱啊?”苏晴咧嘴笑嘻嘻的问道。

林不凡心道:你和大小姐,又怎么知道生活有多艰辛呢。

“废话,我妈后续的手术费需要很多钱。”

“我有个办法可以帮你解决钱的问题。”

“说。”

“你入赘我家,那么我家就会负担你妈所有的医药费,你看怎么样?”苏晴笑眯眯的说道。

起初苏晴对林不凡只是好奇和震惊,而后是利用和试探,但慢慢地,特别是那天听了林不凡唱《老男孩》后,就真的迷恋上林不凡了。

“我这人骨头硬,吃不了软饭。”林不凡面无表情的说道,他现在没心情开玩笑,另外自己手握未来20年内重要的信息,日后成为全国首富都是有可能的,所以,是不会去当一个入赘女婿的,当然,最重要的是林不凡对苏晴根本没有感觉。在林不凡眼里,苏晴就是个小屁孩。

“切。”苏晴吐吐小舌头,嘟嘴道,“其他男的恨不得削尖脑袋入赘我家,你倒好,拒绝的那么爽快。”

“我林家就我一个儿子,怎么能去入赘。”

入赘之后生的孩子是跟着苏家姓的。

“无非就是跟谁姓嘛,这样好了,我委屈一点,第一胎跟我家姓苏,第二胎跟你林家姓,好不好?”苏晴眨巴着大眼睛,稚嫩的年纪,说着一本正经的话,让人有些想笑。

林不凡哭笑不得,“你个小屁孩,整天脑子里想的都是些啥呀,去去去,马上上课了,回你自己的座位上。”

“哼,又赶我,我就那么不招你喜欢啊,对了,晚上去我家吃饭怎么样?我妈惦记着你,说想一起再吃个饭。”

林不凡刚想拒绝,脑子闪过一个念头,不如问张旖旎借一笔钱,等足球巴国和法兰特国的比赛完了之后,就把钱还给她。

“嗯……那好吧。”

“那说定了哦。晚上我们一起回家。”苏晴高兴的说道。

这一切都被不远处的王斌看在眼里,他气得把练习本都撕掉了。

狗日的林不凡,你到底用了什么迷魂汤把苏晴迷的神魂颠倒的。

等着吧,我要你好看。

中午休息的时候,王斌出去给熊哥打了个呼机。

这熊哥和王斌是在游戏厅认识的,王斌经常孝敬熊哥,两人就这样熟络了。

下午放学,苏晴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林不凡在教室里等苏晴,没多久,上来一个同学说校门口有人找他。

林不凡有些疑惑,谁会找自己呢?

出了学校门口,就看到对面大街上站着十几个流里流气的混混,其中一个皮肤黝黑,体格魁梧,穿着黑色背心的青年格外引人注目。

见林不凡走出来,这些混混就走了过去。

“你就是林不凡?”为首魁梧的青年就是熊哥。

“是我。”林不凡不傻,一看这架势就知道是来找茬的。

“跟我们去小花园。”说着熊哥就上前搭着林不凡的肩膀,一群人围着林不凡到了小花园。

到了小花园,熊哥等人就开始耀武扬威起来。

“小子,你很牛呀,连我兄弟的女人都敢抢,你是活腻味了吧?”熊哥气势汹汹的说道。

林不凡脑子转了转,说道:“是王斌叫你们来的吧?”

“聪明,咋的,你要去告诉老师啊,你去啊,你又没有证据。”

“我这人不喜欢告状,也不喜欢服软……”林不凡一边说,一边从书包里掏出两千块钱,“你们替王斌做事,王斌最多就请你们吃一顿饭,买几包香烟,但是我做事喜欢砸钱,你们替我狠狠揍王斌一顿,这钱就是你们的了。”

熊哥和他的几个伙伴面面相觑,在那个工资还是几百块钱的年代,一下子拿出两千的学生,这是十分震撼的。

“王斌是我兄弟,我是不可能揍他的。”熊哥直着脖子,强调兄弟二字。

“是嘛?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变的关系,我觉得你和王斌之间也没有那么铁的关系……”说着林不凡又拿出了两千块钱。

林不凡书包里一共有一万块钱,他分成了五叠。

熊哥和他的伙伴眼睛都直了,熊哥虽然是带头的人,但并不是说他是这群人的老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