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标题给哥哥的第一视角(1 / 2)
第114章 标题给哥哥的第一视角
2017-03-22 作者: 月越风
第114章 标题给哥哥的第一视角
从她跳下医院四楼的窗户,坐上寒煊的车逃离时,我就想,她恨我,这辈子都无法原谅了。
比起她恨我,她宁愿逃到寒煊那里也不愿意在我身边这件事,更加能够置我于死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在她心中的位置不停的变少,直到那天,我变成了可以被舍弃的那一个。
我以为她爱上了那个人,以至于那段时间我都没有疯狂的找她,如果是她真的想逃,就彻底走吧。
但她忽然给我打来电话,她告诉我,爱过我。
那时候,我才发现我曾经错过了怎样的一个珍宝。
我要找到她,哪怕倾尽所有。
我一边找她,生意场却像突然着了魔,不停的陷入困境,东非的黑帮争斗忽然失利,我扶持来对付莱特家族的黑手党几乎一朝全军覆没,投入的钱也跟着付之东流,这还只是个开始,在H市的几个重大项目上,也突然有强大的政界力量介入,一连受创,调查下来才知道,原来是杨九出了手。
向来知道杨家跟政界关系匪浅,却不知道可以厉害到如此地步,进退两难的关键时候,我只有一个机会——拿下市里招标的国资项目,就算杨九的势力再大,在绝对的金钱压制面前,还是无能为力。我成功拿下了那个项目,却也同时近乎倾尽了云氏的全部资产。杨九在东非施加的压力从没断过,资金链没法周转,我才发现,拿下了项目,我却真正意义上走到了破产边缘。
而这个时候,余花瑶却找上了我,要跟我做一场交易。
“暮,我可以帮你渡过这次难关。”
“你知道些什么?”我问。
跟杨九的明争暗斗只有我清楚,云氏濒临破产的事情除了内部高层,根本无人知道,她是如何知道的?
她却只字不提,只说:“你娶我,我爸能拿出十亿嫁妆,完全够你应付这个项目,不仅东山再起,还能够将云氏推向一个新高度。”
显然,她知道的很多,既然她不说,我也不想多问,但对于她开的条件,我只有两个字:拒绝。
她继续说:“暮,这只是逢场作戏,如果没有婚姻,我爸不可能拿出钱来帮你,我帮你也不仅仅是帮你,更是为了悠悠!现在悠悠下落不明,如果你就此一跌不振,寒家将来会对悠悠怎么样,我根本不敢想!”
如果她之前的话还让我满是疑云,现在似乎又理解一点了,因为她和悠悠的确是很要好的朋友。
所以我态度也缓和了一点,说:“我答应过悠悠,她嫁人之前,我绝不会娶。”
“即使付出云氏集团破产的代价吗?!”
“是。”
闻言,余花瑶却突然脸色发狠,说:“好,既然你这么念着她,我就告诉你好了,她现在人就在封城,怀胎九月,她要替寒煊生下那个孩子!”
我从没想过,我会花那么多时间去研究一座县城,从它的气候到它山河走势,历史渊源,甚至是它的街角小铺,完全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城镇,却因为一个女人,一个住在那里快两个月的女人,而格外不一样。
这是她和我决绝以来最难熬的两个月,今天再一次看到她,我想过无数次见面的场景,大多都是她冷眼或者哭泣的样子,但她又一次给了我例外——微笑。
悲伤在她的眼角分明还没完全散开,她却对我微笑着,我把一切想得那样好,把自己的心胸设想得那样广。
我却生气了,看到她久久停留在寒煊的怀里,看她因为寒煊说的每一句话而掉下眼泪,尽管最后她选择了回到我身边。
“哥,我什么事情都想起来了。”她说。
一定是感觉到了我的紧张,她拽紧了我的手,手心贴着手心,一点也不让松开。
她又说:“欠债还钱,我想把钱还给寒煊。”
我点点头,说:“好。”
她又说:“就做这一件事情,做完之后,我们不要再跟他有纠葛,以后我们就像从前那样,你是我的哥哥,我是你的妹妹,我们过平静的生活,好吗?”
我有一种即将要失去她的不详感觉,即使她就在我身边,即使我们手牵手距离是那样近,但她的一举一动都像是离开我的前兆。
‘你是我的哥哥,我是你的妹妹’,所以这就是以后我们的关系了吗?不,我要的不是这样。
我想说些什么,却无话可说,因为就连她提出的唯一要求——过安稳的生活,我现在都无法给她。
也许我唯一能幸庆的,就是她对我残存的——微薄的、一丝犹存的——亲情依赖。这忽然那成为了我最后的支撑,支撑我去努力挽回——她曾经全力给予我,我却避之不及的——那尚未完全散尽的感情。
我要给她安稳的生活,让一切回归正轨,她静静地陪在我的身边,许多许多年。
所以我拉紧她的手,像多少次为她遮风挡雨一样,信誓旦旦说:“没事,哥会摆平一切。”
摆平一切,又谈何容易。
公司已经濒临破产了,我如果想翻身,眼前只有两条路,接受余花瑶,或者接受寒月茹。但不可能,一切的错误便是从那场该死的相亲开始。说来可笑,曾经我为了推开悠悠,而策划那样一场相亲的闹剧,弄巧成拙,她跟寒煊牵扯到了一块。从此事情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曾经拼命想要将她推开,直到真的推开了,才发现真正放不开是自己。
就像她曾经说的:‘我是你的妹妹又怎样?’
‘悠悠,我是你的哥哥又怎么样?’这句话,现在我才敢说,一切会不会太晚?
她说要回去告别,一个古香古色的小楼,一个老太太,一个年轻人,一个小女孩。见到他们,她只介绍:“这是我哥。”
招呼过后,她都没有多余的力气再说什么似的,对我说:“哥,明天启程是吧,那你到附近的酒店住一晚吧。”
小楼简陋如斯,她以为我住不惯,其实我想说也可以留下来,但话到嘴边又止住了。她很向来恋旧,尤其这地方又是她曾经住过那么久的地方,她想留下,跟他们好好告别,就由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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