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一章、肉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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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吃人之事虽是古而有之,可再是迫不得已,也总是带着血腥与残忍的形容词。古之战乱之时,人无食而易子而食,乃是不得不为之,可也听说过有这样的故事,活的久了,有了金银,便是尝遍了天下的美味,唯独没有吃过人肉的,便是花了比买牛羊略多的金银,从穷人家买了些孩子过来,养到十四五岁就被送进厨房,只是就再没出来过……

那些富人之间总是流传着这样那样似有若无又怪异的谣言——二十岁的壮年的肉是最紧致也最美味的,十四五岁少女的肉是最香甜也最可口的,刚刚出生六个月婴儿的肉是最绵软也是最入口即化的。

这些传言的真实性是无从考证。靖榕也大约能从那些来来往往于陆府的客人之间听到一点,可每每听到这样的风言风语的时候,陆廉贞的脸上,却总是带着一点笑,他会笑着问道:“那大人您的肉,又是什么滋味呢?”

久了,自然没人再提了。

奇怪的是,陆廉贞这样的人,哪怕会买些菜人来吃也是不稀奇的事情,他一向喜欢些奇怪的事情,加之为人狂妄,又是一副狠毒心肠,便是会一时心痒吃些人肉,也不会让人觉得怪异。

可是……

他却从没有做过这件事情。

如今在这侍人口中听到这件事,倒是让靖榕心中产生了一种怪异的感觉。

那侍人开口之后,御膳房中人人沉默,无一人开口。

“陆贵人可是觉得我残忍?”见无人开口,那侍人竟兀自来到了靖榕面前,开口问她这样的问题。

靖榕一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若是你的父亲将要死去,可最后的遗愿却是守着他的尸体,直到他尸骨已寒,你可愿意?”那侍人竟是敢大胆假设陆廉贞之死,众人听完之后,便是有几个倒抽了一口冷气。陆廉贞于靖榕有救命之恩,而这救命之恩靖榕时时刻刻记得,不敢忘记。

却也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若是自己还了陆廉贞这救命之恩,便是刀山火海在眼前,想来她也会去追逐自己想要的自由,若是在陆廉贞死前,她都未能还清陆廉贞的恩情的话,想来确实会做到等到陆廉贞他尸骨已寒才离开。

可前半句话,自然是不能对外人说起的。

靖榕想了一想,回答道:“为人子女者,自然该是以尽孝道的,爹爹于我有大恩大德,他让我守在他身边,我便自然会遵循他的意思,守到他尸骨已寒。”

仿佛对靖榕回答十分满意一样,那侍人的脸上出现了一抹不易察觉地笑:“可守到他尸骨已寒,至少需要三年时间,你那如花年纪,却要陪着一具死尸,岂不是这世上最让人觉得痛心的事情吗?”

“孝道为先。爹爹与我有恩,我又如何能不报呢?”那遗愿虽是过分,但于陆廉贞救命之恩,养育之情来比,却是半分也不过的。靖榕所以能说出这样的话,不过是孝道为先而已。

“孝?你以孝道来规则自己,哪怕这件事让你不开心,让你难受,你也会去做……”那侍人如此问道。

靖榕想了一想,点了点头。

“你觉得以一婴儿之肉满足帝君愿望,乃是一件残忍的事情,却不觉得让一个如花女子去陪伴一具尸体,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你以孝道要求自己,便不觉得后者残忍,而我以忠诚要求自己,便也不会觉得此事残忍了。”那侍人如此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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