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打成了一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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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知道,自己初来乍到,要让这么一群年龄比自己大,个头比自己壮,当兵时间比自己长,上过战场比自己多,卖相上看起来更像暴力机器的家伙们一见到自己就服服帖帖纳头便拜那基本上是做梦。※※

要和这些家伙们打一架吗?张铁问了自己一句,然后就感觉有些蛋疼,真的是蛋疼,手术的伤口现在可还正在愈合中啊,要是动作太大扯裂了,张铁不知道自己还要让下面的那个家伙当木乃伊当到什么时候。

在即将打开的性福之门与马上让这些五大三粗的家伙乖乖听话之间,张铁只思考了两秒钟,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

手术只有这么一次,伤口就在眼前,而与这些家伙相处的时间估计还很长,所以,用不着太着急来表现自己,这就是华族的智慧,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刚刚在过来的时候,费雷奥中尉建议我今天好好的和大家磨合一下,他说这样可以加深我们之间的了解,让大家以后更容易相处,我觉得费雷奥中尉说的很有道理……”张铁这开场白刚一说,许多家伙就狞笑着准备围上来,贝克汉姆那三个混蛋刚刚吃了点亏,回来后就把这个小白脸说得有多厉害,许多人都不相信,想亲自试试。

但张铁的话还没有说完。

“费雷奥中尉说的很有道理,但我却并不打算用这样的方式来和大家认识与加深了解,刚刚在营部会议室的时候,古德里安少校告诉我,在铁血营有一个规矩,就是什么时候都要说实话,我觉得这个规矩很好。人与人之间坦诚的交流比用拳头的交流更好,所以我今天先想和大家坦诚的交流一下!”

张铁微笑着看着这些有些不适应自己这种交流方式一个个开始从跃跃欲试的狞笑到面面相觑的壮汉们,“我先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张铁,土生土长的黑炎城居民,今年十五岁,马上就要十六岁,刚刚完成毕业试炼,练出了铁血暗劲。就被莱布尼茨上校征召了。在穿上这身军服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一名诺曼帝国的军人,我以前的理想,只是想等毕业军役服完后,靠着自己的小聪明和天知道什么时候会掉在自己脑袋上的运气。留在黑炎城,不要被发配到城外的农庄,然后再找个门路拼命挣钱,然后再找一堆漂亮女人,可以让我过那种每天玩玩女人,然后就混吃等死的日子,这个就是我最大的愿望。甚至一直到现在,我这个想法也没变!”

围着张铁的人群中有几个家伙听到这里不自觉的就笑了起来,张铁的这个想法,其实也是大多数男人的想法。因此张铁一说,许多人就有了共鸣。

一个能说真话的人到哪里都会是一个有意思的人,那些壮汉中已经有人觉得张铁有点意思了,至少和以前那些被丢到铁血营镀金的小白脸们不一样。

“说实话。一直在我试炼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觉得诺曼帝国是黑炎城的敌人。也有可能是我毕业后所要面临的最大的敌人,在黑炎城事件发生之后,有一段时间我都非常恐慌,生怕毕业后一服兵役就要和你们在战场上相见,然后被你们干掉,那时在学校里,诺曼帝国铁角军团在学校的牲口之中被描述得非常的可怕,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铁角军团的大军出现在黑炎城的第二天早上,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想要保卫的黑炎城的煤钢联合会在你们的包围下坚持了几个小时就无条件投降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觉得我他妈的简直就是一个白痴和傻b,煤钢联合会的那些鸟人,那些掌握着黑炎城最多财富,最强军队的家伙,居然连打都不敢打一下,就宣布投降了,我他妈的居然还想着毕业的时候为这么一群没有种的家伙去卖命,去为了他们的黑炎城和你们打仗?”

“那些家伙穿在脚上的一双皮鞋的价格比我老爸辛苦一年挣的工钱都多,在黑炎城的明光大街的商店里,那些人穿的一双皮鞋要十六个金币,而我老爸一年最多只能挣十二三个金币,我和老妈在家里做米酿补贴家用,家里开了个米酿铺,一年也就挣几个金币的辛苦钱,三个铜子儿一碗的米酿,涨一个铜子儿的价格生意就要不好,老妈就要愁的皱眉头,在此之前,我老爸给我最多的一次零花钱就是在生存试炼的前两天,他悄悄的攒了一点私房钱,然后在我生存试炼前两天,给了我三个银币,让我去找个女人,在生存试炼前告别处男生涯。”

这个时候,张铁面前的所有大兵们都已经停下了脚步。

“我这种拿着老爸攒下的三个银币私房钱才能去找女人的家伙,我这种在家里有时候连多喝一碗三个铜子儿的米酿都舍不得的家伙,居然还想着去保卫那些买一双皮鞋就比我老爸一年工资都要多的家伙?居然还想用生命去保卫那些在面对敌人时连一个晚上都坚持不下来的家伙?居然还想去保卫那种把你卖了才想起来要通知你一声的家伙?我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白痴就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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