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总有混蛋想害哥(1 / 2)

加入书签

从旺发超市出来后,已经临近中午12点。

方小强来到常氏旗袍的小门前,正准备伸手推开玻璃门,冷不防一辆红色跑车突然窜过来,‘吱’地一声停在了常氏旗袍的店门口。

被吓了一大跳的方小强刚想开骂,却突然发现这辆红色的保时捷看起来十分眼熟,等他再仔细瞅了瞅,便赶紧扭头转身,装作无辜路人一般,往隔壁的一家奶茶店走去。

就在方小强转身的一刹那,保时捷的车门被推开,身穿黑色t恤,捧着一大束红色玫瑰花的冯天明下了车。

由于被玫瑰花挡住了视线,这厮倒是没发现,在他前方不到1米远,就是那个让他找了好几天的方小强。

走到奶茶店的方小强一边用眼角余光打量,一边低声道着:“美女,给我来一杯鸳鸯奶茶。”

他的担心显然有些多余了,冯天明根本没朝他看一眼,而是捧着玫瑰花,径直推开了常氏旗袍的玻璃门。

奶茶店的小姑娘很快就冲好了一杯鸳鸯奶茶,一边递给方小强,一边笑道:“承蒙惠顾,8块钱。”

“好。”

方小强掏出一张10元的票子递给小姑娘,假装不经意地问道:“刚刚那个帅哥是旁边店里的?”

小姑娘探头看了看跑车,摇头道:“没见过啊,隔壁旗袍店就两个女的。”

“哦,那是她们谁的男朋友?”

“不象啊,平时我看她们都坐公交车上下班呢。”

接过小姑娘找回的2块钱,方小强壮着胆子又折了回去,在经过常氏旗袍时,透过窄窄的玻璃门看了一眼。

视线中的冯天明正背对着他,跟何童彤说着什么,何童彤则一脸诧异地摆了摆手。看那模样,两人以前根本就不认识。

方小强捧着奶茶,朝四周看了看,见没人注意到他,便几步窜到保时捷的后面,从挎包里掏出一张卫生巾,飞速撕开包装纸,把有胶条的那一面对准后车牌,‘啪’的一声拍了上去。

做完这几个动作后,方小强跟没事人一样,又捧着鸳鸯奶茶,踱到了离常氏旗袍不远处的一家糖炒板栗,招呼道:“老板,来一斤糖炒栗子,要刚出锅的啊……”

……

常氏旗袍店内,冯天明还在继续说着。

“我确定我没有看错,那个美女就是进了这里。我到街那头买花耽误了一点时间,不过绝对没有超过15分钟。”

何童彤面有难色,继续摇头道:“不好意思,刚刚我们店里进出了好几拨客人,也许其中有您说的美女,但绝对不是我们店里的……”

京海是一个国际大都市,大到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碰不上一回;但京海又很小,小到某些讨厌的家伙,总会在你面前晃悠。

冯天明今天跑到常氏旗袍来,当然不是他发现了方小强的踪迹,而是这厮驾车经过附近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旗袍美女。虽然他只看到了美女的背影和侧脸,但那惊鸿一瞥,却让他如见天仙,赶紧一脚刹车踩下去。

旗袍美女并没有发现他,而是一路走到常氏旗袍门前,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确定美女进了旗袍店后,冯天明本来想直接追过去。但他好歹也是泡惯了妞的高手,只是略略考虑了十几秒钟,便调转车头,先去了刚刚在路边看到的一家鲜花店。

等冯天明买好99朵玫瑰花再追过来时,却险些跟方小强打了一个照面……

旗袍店外不远处,方小强不急不燥,一边吃着糖炒板栗,一边拨通了122交警平台。

“是122嘛,我要报警。刚刚我在中海路上看到一辆红色的保时捷遮挡住了后车牌……对,是一辆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具体什么车型,我哪知道啊?前面的车牌号,嗯,那倒没遮挡……是hc1818。”

……

虽然何童彤死不承认,但冯天明还是不肯罢休,扬言要在这里等下去,直到旗袍美女再次出现。

躲在简陋设计室里的常欢再也忍不下去了,她从抽屉里翻出一根皮筋,把披散的秀发扎好,接着怒匆匆推开木板门。

“你还有完没完?我们这里没有美女,只有丑女。”

捧着玫瑰花的冯天明先是一楞,接着如遭雷击,一连退了三四步,好险撞倒了一排挂着旗袍的衣架。

“你……你……”

没错,穿着一件蓝色绣花旗袍,身材也对得上号,可她这张脸……

就跟前两天方小强初见常欢一样,冯天明也在心里叹息一声,多好的一个大美女啊,可惜,真特么可惜啊!

既然看见了常欢的真实模样,冯天明哪还敢再生出非份之想,赶紧摆着手道:“不好意思,走错门了,我走错门了。”

慌慌张张溜出常氏旗袍后,冯天明把手上的玫瑰花往地上狠狠一摔,真是越想越憋气,忍不住啐道:“玛蛋!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你特么别上街瞎晃悠啊……”

透过玻璃门,看见冯天明的疯狂举动,何童彤不由有点担心,忍不住劝道:“欢姐,你干嘛要出来搭理这种人。”

别看常氏旗袍开张到现在只有短短不到4个月,但要论交情的话,何童彤和常欢却已经认识快有10年了。因为脸上的这块怪斑,常欢从一个乐观活泼的女孩,变得内向沉默。就连以前经常跟她一块玩耍的小伙伴,也以各种理由疏远了她。

为了给女儿治病,常父常母在商量后,卖掉了原来住的4室2厅大房子,带着女儿去了一趟美国。可惜钱花了不少,却连病因都没有查出来。

回国后,资产大幅缩水的常家自然住不起大房子,再加上想脱离以前的熟人圈,所以干脆找了一个普通小区,买了一套2室1厅,而何童彤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常欢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