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1 / 2)
雷御冥非常志得意满的认为,若要论起泡妞技巧,他绝对不可能会输给任何男人!虽然他相对上缺乏实战经验,但是他有丰富的理论经验!上辈子如果没有看那么多本的恋爱宝典,他怎么能够抱得美人归?想当年他可是非常认真的翻过每一本书,每次约会吃饭和双人出游,都是经过他精心设计的!
他很认真的,他知道吗?
他知道慕容雪依喜欢粉红色和白色系的衣物,所以他在他的私人别墅里准备了慕容雪依专属的衣帽间,那足足有其他房间的三倍之大,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当季喻为时尚,各种华贵的珠宝以及衣物。更少不了的是那些,动辄花费他几十万上下的化妆品。
他知道慕容雪依喜欢吃浪漫的烛光晚餐,少女时都有的浪漫情怀,在慕容雪依的身上展现的恰到好处。他知道慕容雪依喜欢漫天花海,所以他可以在慕容雪依想看花的时候,放下工作,带她去最近新开设的公主花园。甚至是自己包下了工程,准备为她建造起一座私人花园。
当时的慕容雪依,有令他付出这一切的资本。
她年轻、
她美丽、
她坚强、
她单纯……
他和慕容雪依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是在英雄救美的当下,而是在一场冰瑀集团的宴会之中。如果他一开始看到的就是,被怀人追杀逃窜的蓬头垢面的慕容雪依,连一点美感都没有,那他根本不可能对她一见钟情。一开始就是因为慕容雪依的美丽,才使他自然而然的心仪着。
那么的美丽……
雷御冥在宴会上第一眼看到有着小鹿般湿漉漉眼神的她,就被爱神的弓箭射中了心脏。当看到穿着一身洁白礼服的她,款款慢步到自己面前时,他心里面只剩下一句话:就是她了。慕容雪依对着他礼貌的微笑着,露出了洁白的贝齿和粉嫩的香舌。
她被呛辣的酒精给呛到,他帮她轻轻拍背顺下气。
她穿着高跟鞋不小心萎了脚,他帮她换了一双同样精致漂亮的平底鞋。
她接受了他跳舞的邀请,他们一起跳了开场舞和终场舞。
慕容雪依的举手投足都很美,他完全沉醉在她的温柔中。他知道慕容雪依也对他有意,否则她不会主动给他电话号码。
哪怕她只说是为了跟他道谢。
也无法抹灭手心中那只柔荑的美妙触感。
他都还记得,孙涧冰嘴巴上跟慕容雪依说尊重她的做法,说他相信她不是故意背叛他,只是出于答谢自己的帮助而已。然后就在他搂着慕容雪依的身子跳舞的时后,一旁冷眼旁观的孙涧冰,眼中的怒火都快要具现成实体。下一秒一转身,就摔破了一只高脚酒杯。
真虚伪。
明明脸都气歪了,还能假装自己不在意。
就跟他现在一样,明明把他放在心里了,还装模作样的不接受他。
如果慕容雪依还是像上辈子一样单纯善良天真可爱浪漫,他也不用退而求其次的,把目标放到孙涧冰身上。
可是这辈子,慕容雪依却连如此珍贵的回忆都给遗忘了。她错误的以为他们的相遇是英雄救美,或者她以为英雄救美才是他开始喜欢她的原因,所以屡次在雷霆集团的门口被绑架,等着他去英雄救美,结果就是离上辈子的路线愈来愈远。
不管是上辈子喜欢慕容雪依……
还是这辈子他想跟孙涧冰在一起……
他都很坚决。
既然决定了,他就要立刻把人给追到手。他一直相信他有这资本,能追到任何一个他所想要追求的人。
他是不可能,让别人把他看上的人给追走的。
除非他不要。
除非被严拒。
雷御冥心知肚明,自己就是这么一个不达目的绝势不罢休的男人,尤其是在感情的道路上,更是如此。上辈子他对慕容雪依惊为天人,展开热烈追求的那时候,他是知道慕容雪依有男友的。只是当时的他信心满满的认为,他比孙涧冰还优秀许多,慕容雪依最后一定会舍弃孙涧冰来选择他。
论财力、
论身高、
论长相、
论领导能力……
他都自认比孙涧冰还要优秀那么一点点,如果上辈子末日没有来,孙涧冰斗到最后也不会是他的对手。上辈子为了和慕容雪依在一起,他可以做到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顾,无条件的护短,无论慕容雪依遭遇到何种磨难,他都能适时的给予帮助。
慕容雪依曾经非常的依赖他。
只是上辈子途中遭遇了太多磨难,导致他的势力损失太多的人手,在进入安全区之后,他和孙涧冰的势力都发展不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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