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 2)
他走得不紧不慢一派淡然,好像刚才发生的事和他毫不相干一样,但方旖刻意挑了个身后基本都是女孩的地方跳舞,这地方除了他之外,没人会摸她。
方旖心里忽然升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可能是因为母亲的电话,也可能是因为同学难听的言辞,也可能是因为家里的压力,总之她就这么跟在那个男人身后朝外走了。她没有想着去抓他,人家一个大男人,她还不会自不量力地去找人家算账,她只是想出去透透气,跟在他后面只是顺路罢了。
不过她走了一会,就发现那人不见了。
走的可真快,估计是个惯犯。方旖舒了口气,无视身边的眼神快速走出酒吧,出来后周围的空气顿时新鲜了很多,这让她舒服了一些。
站在街边,方旖注视着街道上车水马龙的人流,眼眶有些发酸。这地方,她不想再呆下去了。
这样想着,她就拿出手机给黎嘉轩发了个短信,告诉对方她先回家了,随后朝地铁站走去。
在她离开酒吧门口后,一辆低调的黑色凌志轿车缓缓驶过了她刚才站的地方,车窗开着,可以看见开车的人精致英俊的侧脸,这个人恰好就是被方旖怀疑摸了她一把的人。
酒吧里很吵,等黎嘉轩发现方旖不见追出酒吧门口时,才发觉手机来了短信。
他看着屏幕上方旖的辞别,心里失落得不行,再也没兴趣玩下去了。
富家少爷的烦恼永远和方旖这样的穷人不一样,这么多年来她压根没心思去思考儿女情长,唯一在意的就是怎么赚到更多的钱来交学费。
现在毕业了,她又得想怎么赚到足够的钱维持生活。
幸好,投出的简历很快有了音讯,方旖在看收件箱时,按照公司的大小和待遇排列了优先级,在这些公司里,排行第一位的就是霁安律师事务所。
霁,有雨过天晴之意,这家事务所的名字起得很斯文有寓意,方旖对他们印象很好,再加上他们名气大,待遇又好,所以她在到其他公司简单面试了一下后,就怀着十二万分的热情去应聘霁安律师事务所的打字文员工作了。
这间事务所位于港城市仅次于瑞亨投行大厦高的写字楼里,包了三十二层整整一个楼层,可见规模之大。
方旖去面试时,穿了她唯一一套黑色的职业装,她将黑色的微卷长发谨慎地绾成发髻,希望给事务所的人留下个好印象。
不过,当方旖到达事务所的时候才发现抢这份工作的人有多少。她顿时失了信心,因为比起其他竞争者,她不懂法律这一条会让她少很多优势。她估摸着,今天是白来了。
在等待面试的时候,方旖听见事务所门口传来一点动静,许多事务所工作人员都在说同一句话,那就是“周律师好”。
方旖好奇地顺着声源处看去,门口那很快走出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他身材瘦削高挑,双肩宽阔,腰线纤细,外表冷峻,双目漆黑,皮肤白皙五官精致,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他走路的姿势充满了上流贵族的修养,那气度与神情,活脱脱的精英鬼畜样。
最让方旖诧异的是,这个人很面熟,恰好就是前几天晚上在酒吧疑似对她咸猪手的人。
方旖不自觉皱起了眉,她炙热的视线让那个男人朝她看了过来,他望着她的眼神和望着陌生人没两样,那副根本没见过她的样子让她不得不怀疑自己当时是不是看错了。
那天晚上她只是看见了个侧脸,看错也很有可能,而且这位周律师,如果方旖没记错的话,他的全名应该叫周洛琛,是位国际著名的大律师,连她这种不关心时事新闻的人都知道,肯定不是那种会在酒吧乱来的人,估计真是她看错了。
心里有了这个决定,方旖便低头不再看对方,专心准备面试。在她低头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进了最里面的办公室,过了没多久,主管面试的人也进去了,她错过了这一幕。
当天,方旖被最后一个叫去面试,那时所有人都已经走了。
她很疑惑,为什么她明明比他们来的都早,却被最后一个叫进去?
面试她的,是事务所负责人事的一位女主管。她穿着职业套装,面容姣好,对她的语气也很温和。她也没问太多问题,但方旖自己清楚,虽然她面试的打字文员并没有必须懂法律的硬性要求,可之前有很多懂法律的人来面试,她成功的几率已经很小了。
如方旖所想,她的面试很快就结束了,她原以为迎接她的会是“回去等通知”的话,没想到在她失落的时候,女主管却说了句:“没什么的问题的话,明天你就可以来上班了。我叫温娜,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
方旖诧异地看向温娜,温娜笑着说:“我还有点事,就不送你了,明早九点半上班,别迟到。”
方旖茫然地走出办公室,快要走出事务所的时候仍然有点没反应过来。
刚才温娜就只问了问她多大了,住哪里,对薪水有什么要求,最后怎么就直接录取她了?
她纳闷地拿着包离开事务所,转过拐角时发现周洛琛正提着公文包要出去,他身边有个男士正在和他说话。
那位男士很快就离开了,而这时方旖刚好走到周洛琛身边,她原以为周洛琛会看都不看她一眼就走,但他漆黑修长的眸子上下将她扫了一遍,接着勾起凉薄好看的嘴角,说了一句话。
他说:“以后来上班,记得穿丝袜。”说罢,便转身离开了。
方旖低头看看自己笔直的双腿,不自谦地说一句,真的是白皙纤细,十分漂亮。一字裙就在她双腿的膝盖上方,在右腿处有开叉,怎么看都觉得很完美,不过穿丝袜……方旖回头望了一眼事务所里面几个在走动的女职员,大家的确都穿着丝袜,那看来这是规定了。
只不过,周洛琛怎么知道她被录取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