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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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日来不曾睡好,她这一觉竟是睡到了日暮时分。

茗兰早在榻前徘徊许久,眼见姨娘一觉睡过了午食还不够,这会子眼看着天色就要暗下来,转眼又快到了用晚食的时间,心下便犹豫着可要上前将她唤醒。

晓得姨娘这是多日来不曾睡个安稳觉,这一脱离险境,又见了世子爷,紧绷的心神一放松下来,才这般欠觉,一觉竟睡过了几个时辰。

正犹豫着,耳边便传来动静。只怕这是世子爷归来了,她便不再迟疑,近前就轻轻拍着她的肩:“姨娘,时候不早了,该起身用晚食了。”

胭脂迷迷糊糊睁开睡眼,半阖着眼睛再躺了一会子,才由着她将自个扶起来。

“姨娘这一觉睡的可好?”茗兰一面帮她穿衣,一面笑道,“竟从巳时睡至酉时,午食都未进,方才听见动静,这会子只怕是世子爷也回来了。”

胭脂不曾多话,只朝着她轻轻嗯了一声。与今日之前相比,方才确实是歇了个好觉,多日来都是噩梦连连,就今日不曾入梦,倒是睡的格外踏实。

一番梳洗后,茗兰便扶着她道:“姨娘可饿了?这会子去将世子爷请来,再摆饭……”

“等会子……”不及她将话道完,胭脂便又自凳上站起身,看着外头天色尚未全暗,便道,“世子爷在何处,此处还是头一回来,咱们各处走走。”

“姨娘早间便吃得少,午食也未进,何不用罢了晚食再去?”茗兰不赞成地道,“想来小主子也是饿了的。”

“我这会子吃不下。”胭脂摇着头,松开她的手自个要往外走,大有一定要出去走走的意思。茗兰见此,心下虽则无奈,但到底没法子,只得上前扶住她跟着她一道出门。

主仆二人沿着廊道走,途中却是一个丫头都未见着,晓得这是为着不走漏了风声,此地伺候的下人便安插的少。

待要走至堂屋时,二人不禁一下停住。

那门是大敞着,隐隐听得有个陌生的男音在禀报什么。

她提着裙子不由放轻脚步慢慢往门边靠近,正听得一句“属下已将人擒住,此刻正押在水牢底下,请主子示意。”,她惊地倒抽一口冷气,几乎是一下便猜中那被擒住的人是谁。

茗兰亦是听得分明,正骇得想将姨娘劝回去,怎料这时堂屋里便传出一阵冷喝:“何人!”

她主仆二人骇得一齐抖了下.身子,这才硬着头皮,慢慢步了进去。

一见是她二人,楼世煜方才还阴冷的面色便缓和不少,对着属下抬手:“先退下。”

对方自然恭敬退下,茗兰见此,亦识趣儿退下。

“怎地不在房中好好歇息,到处乱跑做甚?”楼世煜展臂便将她揽进怀中,一手圈住她的腰,一手则在她纤弱的背上来回轻抚。低头看着她变尖不少的下巴,心里便愧疚疼惜。

胭脂将半张面颊贴在他温暖宽厚的胸膛上,心里还记着方才那名男子的话,这个时间也顾不得心里还怨恨着他,便轻声开了口道:“当日是他救了我,若是没有他,想必眼下立在爷跟前的便不是活生生的我了,而是冰冷的尸首,便是肚里……”

楼世煜听得眉心一跳,忙喝止她:“不许瞎说。”

胭脂被他吓得身子一颤,手上紧了紧他的衣襟,过了一会子才又道。

“爷可别不信,他虽行径可憎,但到底救了婢妾与爷的孩子,若不然,婢妾这会子指不定要被一帮流氓糟蹋,早也一尸两命去了。他虽将我安置在别庄,但日日好汤好水的养着,并未对婢妾行过任何不耻之事,一功抵一过,还望爷看在婢妾的份上,放他一条生路。”

话音一落,屋内便是一阵死寂。

话既已道出来,那便没有收回的余地,胭脂微微僵住小身子,正想要自他怀里离开,腰间的臂膀便是一紧,竟是搂得比方才还要紧,她心里一松,只见他低头看着她道:“你这般实话实说,就不曾为自己着想过,不怕我因此不再要你?”

他此刻语态神情分不清喜怒,胭脂愣怔一下,手心里倒真是渗出些薄汗来。

她咽了咽口水,才尽量平静着道:“爷信或不信早已不重要,左右婢妾贱命一条,若爷……”说着便微微红了眼圈,她仰面望着他道,“若爷当真不信,那、大可等到婢妾将孩子生下来了,再任爷处置便是。”

话音一落,两串泪珠便自眶里滚落下来,顺着她雪白的面颊一路滑至尖尖的下巴,砸落在衣襟之上,晕出一朵朵泪花。

楼世煜本还愠怒的情绪,一见她香腮濡泪,在自个怀中哭得梨花带雨,心下便不自觉软和下来。

他没奈何地叹一口气,伸手将她面颊上的几颗晶莹泪珠拭去,开口道:“这样的话日后休要再说。”

他自己的女人自己最是清楚,尤其怀里这个自小看到大的小丫鬟,若当真被人脏了身子,只怕早已不是现下这副模样,定要在他面前露出破绽才是。

至于那姜言峰与贺晋,他虽恨不得将这二人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但若是客观去想,也是能够猜出一个大概,先不论那贺晋素来声名狼藉,在坊间早有一个好男风的噱头,不说娶妻生子,便是身旁连一个伺候的也无。再则那姜言峰,他虽对这人不甚了解,但既是能与贺晋为伍,想来也该是个与他半斤八两的人物。

只虽如此,他仍旧不甘心就此轻易放过二人。

只眼下小丫鬟这般道了,他便只好敷衍道:“既是如此,我便再考虑考虑。”话罢,便不愿再自她口中听到有关除他以外其他男子之事,因又松开她,牵起她的小手道,“时候不早,先去用饭。”

二人一道用罢晚食,楼世煜便牵着她在庭院中走动走动。

说来这处别院还是他娘的陪嫁之物,地段处在距闹市的两条街外,要比主宅清静,却又不如城郊的山青水秀、空气清新怡人。总归,顶多算是个用以备用的宅子,平日里过来的次数也是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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