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051 证据不足(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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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的资料里,有父母吗?”

“恩,秦东家里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找到熟人查了他和妻子女儿的通话记录,原本有每天定时通话,现在已经有一周没有过通话记录了;我朋友正在查他妻子女儿在那边的住址和生活情况。”

“你别担心,都是这个过程。”

“……”

“对方证据不足,下周重新开庭。现在关押候审,朝夕已经去办取保候审的手续,大约需要在里面呆两天。”

“子夕的情况怎么样?”

“许诺,你现在哪里?”

“你照顾着她一些,跑路这些活儿,她一个孕妇也顶不上什么事。”顾朝夕点了点头,抓了车钥匙便快速往外走去。

“你开车去律师事务所,我现在联系许诺,看看她的进度。”景阳扯着顾朝夕边快步往外走、边将车钥匙塞进她手里。

“乔恩那边我会联系,许诺你帮子夕照顾好,他现在只是担心她的情况。”方律师点了点头,便转身往法官办公区快步走去。

“好的,我们这就分头去安排。”景阳点了点头。

方律师看着顾朝夕和景阳,快速说道。

“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把对方所有提供的证据,全部推翻,然后把顾东林牵出来,这样一来,这个案子的始末便有了缘由。”

“我现在去找法官,了解一下他对案子的印象;然后去盯着证交所的数据出来。”

“景阳你马上安排调查秦东的家人情况。”

“朝夕去所里找我助理,跟他一起去办取保候审手续。”

顾子夕也不看她,转身跟着协警从侧门往外走去——挺拔的背影,沉着的步伐,没有丝毫的异样。

“子夕……”看见协警进来的顾朝夕,忍不住从外面冲了进来。

“行,没问题。”方律师点了点头,见法院的协警正走过来,便收了资料站到了旁边。

“我知道,费心了。”顾子夕点了点头,朝方律师微微笑了笑:“我没问题,帮我转告景阳,这两天帮我多看着些许诺。”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非法转移资产,顾氏半年的资产报表我让财务专家看过,帐面没有任何的疏漏,但在法律判定的手法上,还有个同类型案件类比,这方面,我拿不准法官的态度,我还需要和法官再沟通。”

“我知道,对方的追诉书生效后,差不多就是第二次开庭的时间,所以乔恩基本不会受到太大的牵连。”方律师点了点头:

顾子夕点了点头,看着方律师说道:“当时我已经不是顾氏的总裁,乔恩与我并没有任何工作往来,让乔恩咬死正常交易。”

“第三个问题,就是秦东证词的有效性,打款的帐户可以让他的证词部分无效。如果能找到顾东林威胁他的是什么事,那么他出庭作证的动机也就被挖了出来,涉及被迫的话,他将不再具备出庭作证的资格。所以我会想办法拖住下次开庭的时间,以便我们找证据。”

“第二个问题,就是秦东证词的真实性,见面谈过什么,现在看来他们是肯定没有录音的,所以聊的内容你完全可以不承认,有个难题就是:你为什么要约见他,如果对方律师问到这个问题,比较难办。”

“恩,我这就去安排。”方律师点了点头:“现在所有的问题都集中在三个方面:一个是证交所提供的交易异常证据,今天在庭上我没有提异动百分率的问题,因为我们的异动已经超过了规定异动率10万分之0。8至10万分之3之间,达到10万分之5;我已经去查今年的异动平均值,如果在今年的范围内,证交所工作人员无法判断的30%的,便是我们的机会。这组数据比拿交易记录更难,已经进行了一个月了,我再去催一下进度。”

“恩,这个倒是没关系,这个秦东,看来是被人威胁的,你让景阳查查他老婆孩子的情况。”顾子夕点了点头,眸色仍是一片淡然与从容。

在景阳带着顾朝夕离开后,方律师对顾子夕轻声说道:“我已经安排了取保候审的手续,你最多在里面呆两天时间。”

第二节,分头行动

“恩,去吧。”方律师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先行离去。

顾朝夕深深吸了口气,看着方律师说道:“那,就拜托方律师了。”

“朝夕,你先走。”方律师转眸看着顾朝夕,沉然说道。

“子夕……”顾朝夕紧咬下唇,不肯就走——子夕这般优雅高贵的人,怎么能去那种地方。

“景阳,带她先走。”顾子夕沉声说道。

“还没定罪,为什么要关押。”顾朝夕霍的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大声说道。

法官将目光转向方律:“被告律师,在一周内有任何新的证据,都可以随时递交过来。因本案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案情特别严重,所以在判决前,被告会关押候审。”

“没有问题。”原告律师点了点头。

“原告律师,有没有问题?”法官看着原告律师问道。

“刚才证人提到与本案相关的另一个关键人,顾氏原证券部部长乔恩,如果以上指控属实,此人当属同犯,请原告律师追加此人为共同被告,追加书于两天内呈交法院。”

“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今天暂时休庭,一周后再次开庭。原告方请在下次开庭前将证据补足:第一证人与妻子的结婚证、第一证人妻子的身份证、两次打款的帐号与帐户信息;还有诉讼书中提到的被告非法转移资产,目前也还没有看到有效证据,请于下次开庭时一并提交。”

“暂时没有。”原告律师看了方律师一眼,似乎有些不明所以。

“原告律师,有打款人的信息吗?”法官问道。

“既然如此,请原告律师提供打款人的信息。”方律师轻挑眉梢,看着法官说道。

“什么帐号?我只支付过公告赔款,没有向任何股民支付任何其它赔款。”顾子夕淡淡说道。

“既然被告想要避人耳目,自然不会用同一个帐号来打款。”原告律师解释说道。

“打款帐号也不同?”法官继续问道。

“原告律师稍后请提供原告证人与妻子的结婚证,以及其妻子的身份证信息。”法官点头说道。

“方菊兰是我的妻子,为了避人耳目,承诺补偿款是打在我妻子账户上。”秦东说道。

“方菊兰是?”法官看着两份不同的银行流水,皱眉问道。

就算被迫出庭又如何?只要他说的话是真的,便足以判顾子夕有罪。

原告律师也非常聪明的避开了方律师所提到的出庭动机的疑问——只要证据确凿,动机的问题便显得不那么重要。

“最后一个最为关键的证词,就是打款,我的证人确实收到两笔打款,这是收款证明,请法官大人查实。”原告律师将手中的银行流水递到法官手里后,接着说道:“所以,我的证人所有的证词都是真实的。”

“对于被告律师所说的第二点,我想我们不必过份纠结我证人对于离开时间的记忆有多精确,我这里有照片为证,当时被告是12点10分离开,我的证人是12点35离开,我的证人的记忆只有5分钟的差异,这对于两个月前的事情来说,应该是相当精准的,完全符合被告律师所说的,刚刚知道损失的钱可以被挽回后,心情愉快、记忆深刻的状态。”

“如果对方律师不了解社会声望与投射信任之间的关系,我们还可以请心理专家来解释这种就急心理依赖的心里反应,都足以说明我的证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做出当时的选择和反应,完全符合他的心里状态。”

“当然有。”原告律师沉声说道:“对于被告律师说的第一点,我的证人为何在第一次见面的情况下,便对被告如此信任,是因为被告是一个有社会声望的人,他的社会声望和地位,所投射的结果就是高信任度。”

“对于被告律师的辩驳,原告律师是否有解释?”法官看着原告律师问道。

“所以,各方证据显示,原告证人出庭动机可疑、思维逻辑混乱、证词严重失真,所以请法官大人判定原告证人秦东的证词不足采信。”方律师向法官鞠了一躬后,转身回到顾子夕身边坐了下来。

“法官大人,原告证人若不是出于心甘情愿的出庭作证,那么他的证词,又有几分可信?”

方律师的眸光微微的眯了起来,看着法官,一字一句的说道:“所以,我怀疑秦东出庭作证的动机实在可疑!”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你现在站出来指证我的当事人,你就这么想和他一起来承担犯罪的后果?”

方律师说着,将手中的打款记录单递给了法官,转头看着秦东和原告律师,朗声说道:“所以,我严重怀疑原告证人证词人可信度;而且,如果事实如原告证人所说的话,他明知道这种行为既违反了经济法、又违反了证券法,却依然坚持这样做,用原告证人自己的话来说:一个赌徒的心理,认为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不会有事。”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原告证人说收到我的当事分两次打的补偿款项。而我的当事人,只有一笔打款,是在9月28日,以收购后的财务名义打出,金额与法院公布的补偿额度一致,这是打款记录。”

说完转眸看向法官,沉声说道:“对方证人说到,我的当事人当天是12点10分离开的,他自己则不记得晚了多久离开。我想,任何一个刚刚得到承诺,上千万的亏损可以被弥补的时候,心情应该是愉悦的——这么关键的时间,为什么会不记得?所以说,原告证人在这件事情的逻辑上,确实让人想不通。”

方律师在心里暗暗点了点头,看着秦东轻挑眉梢继续说道:“人性的本能,是警惕的,更何况是做投资和商业的人。”

方律师从他的态度里,基本能判断出——他的确是被要挟来作证的,所以只负责说出实话,对结果却并不执着。

“我说的都是事实,在那种情况下,任何的信息都是救命稻草。而玩股票的人都有赌徒心理,方律师是理智之人,自然不会懂得我们这种人在要倾家荡产时的心理。”秦东倒也不生气,只是时所当然的淡淡说道。

“所以对于原告证人所说的交易约定,我根本就不相信。”方律师转眸看了秦东一眼,冷冷的说道。

“试问,有谁会把自己的全部身家交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更何况,我的当事人确实也没有这样的魅力,让一个陌生人能将全副身家交给他。”

“第二,原告证人第一次见我的当事人,谈下这么大的合作,近千万的损失补偿,却没有任何的书面约定,便全然相信了我的当事人,并在中间长达两个月的时间不联络的情况下,他仍然没有做出抛售行为,一直等到两个月后,一个没见过面的、只在证券报上见过名字的人通知他可以操作了,他便开始操作。”

方律师点了点头,转身看着法官说道:“从对方证人的证词里,我们了解以这样的信息:第一,对方证人并不认识和了解我的当事人,却同意了他的邀约,目的是为了拿到内部的消息,以减少自己在股市的亏损。由此我可以推断:对方证人若不是在说谎,就是太大胆,将自己的近千万的身家,交给一个并不认识的、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失去企业掌控权的人。而这样的大胆,并不符合一个有五年股市经验、并在全部抛售前还想着会影响市场的谨慎之人。所以对于对方证人的证词,我首先打上疑问?”

“好的,谢谢。”

“是的。”

“你在9月底,和10月中旬,分两次收到我当事人的打款,分别是公告补款额度和承诺差额,是吗?”

“是的……”

“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与你谈判的是我的当事人、和你联系的是顾氏的前证券部长乔恩?”

“顾氏的证券部长乔恩。”

“9月的时候是谁联络你?”

“没有。”秦东回答问题的声音,则是越来越小。

“好的,后面你从7月等到9月,中间我的当事人有没有联系过你?”方律师除了刚才追问时的目光闪过犀利之色外,现在又恢复到原本温文儒雅的模样。

“……知道。”秦东大约知道了方律师前面一系列问题的用意所在,背心不禁流出一身冷汗来。

“请证人直接回答我的问题,是知道,还是不知道。”

“我……当时亏得太多,一心只想弥补损失,没有考虑那么多。”

“如果事实确如你所说的那样,那你是否知道,你这样做已经触犯了证券交易法、经济法?”

“是的。”

“秦先生说,我的当事人承诺给你补偿差额损失,这是你们达成共识的先决条件,是这样吗?”

秦东略略犹豫了一下,点头应道:“是的。”

“秦先生和我的当事人聊了股票抛售节奏的问题,当时同意按我当事人的要求去做,但并不知道确切的要求是什么、也不知道具体抛售的时间,是吗?”

“具体时间我不记得,我只记得比顾先生晚约模20—30分钟。”秦东的眼珠微微转动了一下,模糊的答道。

“请问你的离开时间是什么时候?”

“谢谢法官大人。”方律师转过头来,看着秦东继续问道:

“被告律师请继续。”法官点了点头,同时也在拿笔记着双方的问答。

“法官大人,我的问题关系到我的当事人,是否在7月*日,通过面谈方式与秦先生达成操控的共识,我认为这些问题非常重要。”方律师扭头看向法官,态度依然从容。

“我反对,反对被告律师反复询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原告律师同样不知道方律师的这些问题,究竟是想干什么,心里不免没底,当下出声反对。

“谢谢。秦先生刚才说到你们见面的时间是7月*日,晚上在南区某茶舍,聊了两小时,然后我的当事人先行离开,你随后离开,也就是见面时间是10点10分,我的当事人离开时间应该是12点10分,请问你的离开时间是什么时候?”

秦东的语气微微停顿了一下,想不出方律师这句问话的陷阱在哪里,当下仍然轻轻点头:“是的。”

“ok,所以在这次见面之前,你不认识他、没见过他、仅从媒体上知道他是吗?”方律师的语气依然温文淳和,不显山不露水,完全没有第一场庭辩时的犀利与咄咄逼人。

“不认识,但在报纸和杂志上见过他。”

“在此之前你认识顾子夕吗?你们见面是怎么确认他的身份的?”

“是的。”

“你说顾子夕约见你,你想了解顾氏股价的内幕,所以你同意了?”

“是的。”

“你叫秦东,长期持有顾氏的股份?”

“谢谢法官。”方律师拿着手中的纸走到秦东的面前,看着他温文的问道:

“可以。”法官点了点头,示意他提问。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问对方证人。”方律师停下手中快速记录的笔,拿着写得满字的纸站起来对法官说道。

“被告顾子夕,你对原告第一证人的证词,有什么疑问或需要补充的。”法官点了点头,看着方律师和顾子夕问道。

“这就是我与顾子夕沟通的全部经过。”秦东沉眸看了顾子夕一眼,眸底有着淡淡的抱歉,却也无可奈何。

“随后顾氏股价崩盘,顾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半个月后,顾氏宣布退氏、宣布破产清算与公司出售;9月底,宣布顾子氏收购成功。一周后,我帐上拿到收购公告里补偿的金额;半个月后,我帐上收到顾子夕承诺的差额补偿。”

“谈过那一次后一直没有消息,然后到了9月,有人联络我,说可以出手了,一共三天时间,每天都有电话告诉我,今天出多少、今天收多少。我的交易记录可以显示这三天的交易流水,都是按电话控制的节奏去做的。”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他要求我按节奏抛出手里的股额,至于节奏的控制,会有人和我联系。并承诺将亏损差价补给我,所以我就同意了。”

“我们见面的日期是7月*日,见面地点是南区某茶舍,见面聊了大约2个小时后,他先离开,然后我再离开。”

“所以我判断能从他处得到更多关于顾氏股票的信息,所以同意了约见。”

“这时候,顾氏前总裁顾子夕先生给我电话,说有事情和我商量。当时顾子夕已经辞去顾氏的一切职务,官方原因是把顾氏送给其胞姐;坊间传闻是因为其妻子不受家族认可,惹恼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仪群女士,因此被迫放弃顾氏。”

“但我们几个的持股额太大,如果贸然出场,将会引发顾氏股价崩盘,所以这方面我比较谨慎,所以那段时间一直在计算最合适出手的时机。”

“在今年的5月,顾氏的股价波动如死水微澜,时有起色,但总象差一口气,那时候我的帐面已经亏损57%,所以我和几个朋友商量,准备割肉出场。”

“我叫秦东,是顾氏的老股民,进入股市的前三年,我手上有多支股票;近两年用了90%的资金只做顾氏这只股票。”

原告律师将秦东的身份证明材料递给法官,法官在看过后递给书记员,让他记录下来,随后对原告律师说道:“请原告第一证人,对你所知晓的、与本案有关的情况进行陈述。”

“法官大人,我的第一证人秦东,是顾氏的老股民,持有顾氏股份长达五年之久;持有顾氏流通股最高额时到达1千万,超过了1%的持有量,是顾氏流通股的最大持有客户。”

第一节,意外的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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