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再抢她的东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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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楼上,打开房门,连忆晨一句话都没有说。匡穆朝没有离开,而是跟在她的身后,两人一前一后进去。

她的房间不大,相比上次的杂乱,显然已经收拾过。匡穆朝扫了眼整洁的沙发,提起手里的东西问她,“这些应该放在哪里?”

连忆晨回过神,急忙接过他手里的袋子,放在一边的餐桌上。房间面积小,也就不分餐厅或者客厅,她也没那么多讲究。

“匡总……”连忆晨刚要开口,匡穆朝挽起衬衫的袖子,朝她举起来,“哪里可以洗手。”

“前面。”

连忆晨往厨房里指了指,匡穆朝迈步走进去,将双手清洗干净。

今晚心情又很不好,连忆晨低着头,见到匡穆朝洗手回来,神色黯然的说道:“匡总,谢谢你帮我。”

对于她的感激并不意外,匡穆朝走到桌前,把他带来的袋子打开,将里面的东西一样样摆出来,然后含笑轻问对面的人,“你在下逐客令吗?”

连忆晨眼睛盯着脚尖,确实想自己单独呆一会儿。

“可我还没吃饭。”匡穆朝神色从容的开口。

连忆晨一怔,下意识抬起头,见到匡穆朝摆放在桌上食物,心底再度感觉有暖流趟过。原来他这么晚过来,是来给她送饭的。

“过来吧。”匡穆朝坐下,同时又把他身边的椅子拉开。

连忆晨低着头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匡穆朝带来的是粥,好像是上次那家粥铺的东西,闻到那股香气就会令人食指大动。

他拿过一个干净的勺子递过来,连忆晨伸手接过去,把自己那碗粥盖打开,今天她这碗粥是香菇鸡肉粥,还有两道与之搭配的小菜。

粥的火候到位,鸡肉早已酥烂,香菇也是上好的,香气扑鼻。连忆晨吸了吸鼻子,忽然感觉很饿,她舀起一勺粥吃进嘴里,顿时有种幸福的味道在舌尖弥漫。

可惜今晚心情有些糟糕,连忆晨吃不下去,握着勺子愣愣发呆。身边的男人吃东西时,压根什么动静都没有,他也不看连忆晨,只安静的吃完自己那份。

“现在你可以说了。”匡穆朝抽出一张纸巾擦擦嘴。

连忆晨叹了口气,总觉得应该对匡穆朝说些什么。上次她为了摆脱御兆锡,情急之下说他是自己的男朋友,本来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今晚为了帮她,匡穆朝又主动说她是女朋友。这样一来二去,他们这男女朋友算是名声在外了。

可她心底对他,并没有别的意思,生怕匡穆朝误会。

“匡总,今晚又麻烦您了。”连忆晨斟酌着用句,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平静,“都是因为我的原因,才把您拖下水的。”

她越说声音越低,心中也愧疚难当。人家匡穆朝原本好好的,硬是被她给拉进这个纠纷中。

“第一,不要再跟我说您!”匡穆朝忽然沉下脸,连忆晨意识到说错话,忙点头。

“第二,”他薄唇动了动,深邃的目光落在连忆晨的脸颊,“我们不是朋友吗?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我都不会坐视不理。”

朋友?

连忆晨不敢置信的望着他,因为他的话,心中涌起很多感觉。可事到如今,她又不能反驳这种说法。是啊,如果只是上下级关系,有哪个老板愿意挺身而出,担下这假男友的身份呢?

“匡总,我不知道要怎么说,”连忆晨情绪复杂,缓缓抬起头看向他的眼睛,“但是你说愿意跟我做朋友,我很开心。”

听到她的话,匡穆朝难得勾唇笑了笑,语气温和,“好了,那就没有问题了。”

他的声音亦如他的人,虽然一开始听上去,总会感觉冷冰冰。可时间久了,你就能发现,他那些隐藏在冷酷背后的表情,竟会如此温暖。

“谢谢。”连忆晨词穷,此刻想说的只有这个。

匡穆朝抿着唇,道:“第三,不许再跟我说谢谢。”

“……好吧。”连忆晨应了声,然后抬起亮晶晶的大眼睛,“那我请你吃饭吧,以后我每次想要跟你说谢谢,就请你吃一次饭?”

“可以。”匡穆朝淡定的点点头。

连忆晨:“……”

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

“匡总,”情绪缓和下来,连忆沉整个人都冷静下来,“关于我的事情,你想知道什么?”

她的问话,令匡穆朝皱眉。他修长的手指垂在膝间,道:“你觉得我很八卦?”

“没有。”连忆晨摆手。

匡穆朝剑眉舒展开,双腿轻轻交叠,“我早就说过,过去的事情,如果你愿意说,我就会作为听众。如果你不愿意提及,那就当作没有发生过。”

没有发生过吗?

连忆晨敛下眉,眼眶微微有些发酸。那么多的事情,怎么可能当作没有发生过?但是匡穆朝对她的态度,却让她深深感动。既然他早已知晓她的身份,其实她也不需要再解释什么。前段时间那些流言蜚语,大概安城没几个人不知道。

“我明白了。”连忆晨点头,匡穆朝说的很对,她心里那道伤口不想再提及。

“云深的项目,选择权在你手里,不需要考虑kmc,不需要有什么压力。”身边的男人把话题转开,连忆晨心中也已有答案。

“匡总,我决定了。”

深吸口气,连忆晨缓缓抬起脸,郑重其事望向他,“云深的案子我接下来,我现在的职业就是设计师,没有理由因为谁而回避什么。而且这个项目能够对公司有利,对我自己有利,我为什么要拒绝呢?”

闻言,匡穆朝一点点勾起唇,眼底有赞许的笑容。

“想清楚了?”

“对。”

连忆晨回答的十分肯定,匡穆朝额头轻点,道:“好,我尊重你的决定。”

“谢……”连忆晨刚要开口,却又突然想到什么,急忙闭上嘴,“我还是请你吃饭吧。”

匡穆朝眯了眯眼,薄唇间闪过的笑容异常温柔。

第二天早上,连忆晨起床后,一扫昨晚的阴郁。她洗漱后出来,看到空荡整洁的餐桌,整个人愣了愣。昨晚匡穆朝离开时,还把桌子给收拾干净。不得不说,这个男人真是很贴心。

连忆晨笑着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早餐。她暗自庆幸,能够与他做朋友,当真是她高攀。

准时来到公司上班,依照昨晚的决定,连忆晨接下云深集团的案子。她把图纸重新取出来,坐在椅子里认认真真看过一遍,顿时松了口气。

之前云深集团承建的市民广场,再有两个月就可以竣工。裴厉渊趁热打铁,又将广场南面那片地皮收购,这次他想要建造一座高档养生会馆。

不得不说,裴厉渊具备良好的商业头脑。以前上学的时候,她就常常听到爸爸夸他有头脑,是个做大事的孩子。如今他倒真是做出大事,忘恩负义这种事他都可以做的脸不变色心不跳。

想起这些,连忆晨心情就会受到影响。她低头看方案,脑子里不在乱想,开始琢磨养生会馆的方向性。这是她的工作,她绝对不能因为裴厉渊,而毁了kmc的口碑,还有她自己的信念。

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连忆晨看到来电显示,急忙拿着手机走到窗口,“金子。”

“晨晨!”

金曼的声音很激动,“你怎么能答应接手这次的设计,裴厉渊那个混蛋就是故意恶心你!”

“我知道。”连忆晨脸色平静,黑眸望着远处漂浮的白云,笑了笑,“可我没必要因为他而放弃自己的工作,这个项目很适合我,又能赚钱,我没理由拒绝!”

金曼一阵语塞,隔着话筒轻轻叹了口气,“你太难为自己了。”

“放心吧,”连忆晨倒没有什么哀伤的表情,“我会习惯的。”

这种话听在金曼耳朵里,只会令她心疼,“今晚我们嗨一下?”

“好。”连忆晨应允,她也有许久没跟她们见面了。

“ok。”金曼挂断电话,后续的事情都有她安排。

拿着手机回到座位,连忆晨无意间往左前方瞅了眼,见到匡穆朝端坐在转椅里,目不转睛的看文件。他工作时,从来不笑,那双黑沉的眼眸也没太多的起伏。

医生?

连忆晨想起他以前的职业,蓦然勾起唇。她脑海中浮现出,匡穆朝穿着白大褂,面无表情站在医患面前,冷冰冰的说:“你今天要开刀!”

噗——

连忆晨进忙将这个画面定格,捂着嘴坐在椅子里,自己笑得不可抑制。幸好匡穆朝不能知道她脑子里想什么,要不然他肯定发飙。

同一时间,匡穆朝锐利的眼眸透过玻璃窗看过来,连忆晨脸朝下趴在桌上,似乎……正在笑。

笑什么呢?

临下班前,金曼通知连忆晨,今晚她约在一家川菜馆,晚上六点吃饭。连忆晨准时下班,离开公司,坐车赶往市中心。

百货中心二楼男装部,御筝牵着御雍的手,两人走在前面。莫闲手里提着袋子,跟在他们两人身后。最近御雍的心理治疗进展不错,他状态好的时候,已经不在排斥外人的靠近。

比如此时,御筝拉着他的手,他都没有闹脾气甩开,也没有尖叫。

“小屁孩,你好乖啊。”御筝平时都被御雍虐惯了,突然见他不排斥自己,心底难掩欢喜。她特别给御雍多选一套衣服,还有两双鞋,都是她出钱买的。

“御筝小姐,御少说不要买太多。”莫闲跟在后面不断提醒,他今天本来交代莫闲带御雍出来买衣服,可御筝发现后,非要跟着出来玩。

莫闲不敢违抗,只好跟在他们两人屁股后面,大包小包的提东西。

“没关系,我会跟哥哥说的。”御筝表面总是一副嫌弃御雍的模样,但心底里还是挺心疼他。这孩子很可怜,从小就有病,明明哥哥和唐言都很健康,为什么御雍偏偏患上自闭症?

御筝琢磨很久,也没想明白。但她从御雍的身上,能够看到童年的自己。

只是她比御雍要幸福很多,因为她有一个好哥哥。

经过一家男装旗舰店,御筝不自觉放慢脚步。橱窗模特身上有件深蓝色夹克,御筝一眼相中,便走进店里。

“小姐,您需要什么?”店员热情的询问。

御筝指着那件衣服,笑道:“我要一件大号的。”

“好的,请稍等。”店员转身去取衣服。

莫闲耸耸肩,随口道:“御筝小姐,御少恐怕不喜欢那个颜色。”

“我不是买给哥哥的,”御筝撇嘴,眼角有甜蜜的笑容闪过。这个颜色和款式,厉渊穿上一定会很帅。

很快的功夫,店员将衣服包好递给她,御筝刷卡后,拉着御雍离开。莫闲只好认命的又把袋子接过,负累的走在后面。

“小屁孩,你要不要吃甜品?”每次来到商场,御筝都馋那家的布丁。

御雍并没搭理她,手里捏着小黄人,还有他的新宠白雪公主。因为他模样长得俊,有穿着体面,周围不少路人都驻足观看,甚至还有人以为御筝是妈妈,莫闲是爸爸。

御筝无语的翻了个白眼,这些人都什么眼神啊!

她拉着御雍往一楼走,莫闲急忙跟上,“御筝小姐!御筝小姐!”

后面人累的气喘吁吁,御筝有些不忍心,好心道:“莫闲啊,你去车里等我们吧,我带御雍去买布丁。”

“不行。”莫闲摇头,“御少说,不能让我离开boss半步。”

“哎呀,我可是他姑姑,你放心吧。”御筝不高兴的撅起嘴。

跟着转悠一下午,莫闲确实累的不轻。他为难的蹙起眉,又听御筝开口,“你听不听我的话?不听的话,我就给哥哥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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