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5章 少妇**(1 / 2)
对李从云这句话,苏清雅一点反应都没有。
李从云只好说:“苏处,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一是受苏联影响很大,还有一部分则是受传统思想影响,实际上有很多方面,都已经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了。但是我们法制建设还是再逐步前进、逐步完善的。就说我们刚才说的这个问题,我认为在一定时间内,是有可能改变的。”
苏清雅终于有了一点反应,但语气中非常失落:“法律都规定了,还能怎么改变?”
李从云就怕她闷着不说话,只要说话,他就有办法相劝,于是说:“我们要看到希望,就说现在,西方一些主流社会就已成功地走出‘丈夫豁免’这一最后的维持野蛮性行为的黑暗阶段。”
苏清雅果然有些意外,看着他:“是吗?”
李从云很确定地点了点头,说:“最早取消丈夫豁免原则并对西方国家产生重大影响的是美国,其动力源于1960年代崛起的女权运动。作为过渡的是1980年美国模范刑法典。该法典曾倾向于将丈夫除外扩充到非婚同居,但最终承认在夫妻分居条件下的丈夫强奸罪。现在在美国,婚内强奸被起诉已无任何法律障碍。美国法律上实现由丈夫豁免到无豁免转换的办法有三种:一是通过新的立法确定婚内强奸;二是修改法律,消除丈夫豁免的规定;三是根本否定有过丈夫豁免的法律。纽约上诉法院认为丈夫除外的法律是违宪的,不存在区分婚内强奸和非婚强奸的合理基础。”(无风注:到1993年,北卡罗来纳州成为最后一个废除“丈夫除外”的法律的州。)
苏清雅哦了一声,微微点头:“美国的法制建设果然还是走在世界最前列的。”
李从云正色道:“不光是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目前都实现了对‘丈夫豁免’这一长达数千年的陋习的革除,瑞典、丹麦、挪威、澳大利亚南部等国家和地区也分别实现了这一历史性的转换,不过这些变化暂时只发生在司法领域、法律解释领域。”
“他们再怎样,跟我有什么关系,现在问题是我得不到法律保护。”苏清雅脸上带着一丝悲哀:“你说,这法律公平吗?合理吗?凭什么结了婚的女人就一定要忍受男人肆无忌惮地强迫?”
李从云叹了口气:“作为一个学法律专业出身的人,我个人对这条法律现象是反对的,对于因此遭受不幸的女性,也十分同情。”
他稍微一顿,看见了苏清雅脸上明显地,嘲弄似的笑。但他仍然继续说了下去:“现在主张丈夫豁免的理由主要有三:一是保护丈夫免受妻子可能的陷害;二是强奸是非法性关系,而婚姻内的性关系均是合法的;三是在法理上,婚姻是双方同意的,由此同意使婚内的性行为具有合法性,即所谓‘承诺论’。”
见苏清雅完全没有反应,李从云只好进一步解释:“而确定婚内强奸的理由,主要也有三点:一是,婚姻的自然性质决定了婚内性暴力的非法性。婚姻是‘依据人性法则产生其必要性的一种契约’,婚姻的自然基础是性爱而不是单纯的肉欲。性爱特点是行为人把自己‘委身于’对方,而不是‘霸占’对方。”
苏清雅没料到李从云谈到“性爱”的时候居然一点都不会不自然,她虽然“已婚”,但却比不得李从云这种专业学法律的人,听他说得这么直白,一张粉脸就忍不住泛红了。她哪里知道,作为法律系的学生,在课堂上就经常讨论很多在一般人看来很让人羞耻的问题。这是专业法律学习和工作的一个必然,在专业人士眼中,根本没有什么羞耻。就如同医生看见病人的身体一般,只是工作,而无其他。
李从云对苏清雅的脸红视而不见,他自然知道作为苏清雅这种非法律专业人士听了自己说的话,会有些不适,但他自己知道这只是一个很严肃的专业问题,所以依旧以严肃的语气继续说下去:“二是,法律平等原则排除了婚内性暴力的合法性。人格平等是现代法律的元价值之一,男女平等是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这无论在实证法上还是在伦理规则里都可找到充分的证据。建立在平等权之上的性权利排斥任何一方使用暴力以实现性‘权利’的可能。因为在婚姻关系中,既然夫妻双方的性权利是平等的,那么,任何一方被迫屈从对方的意志都违反了平等原则,任何一方的强迫性行为都侵犯了他方同样的权利。法律不应该确认此种违反法的基本原则、违反宪法的‘权利’。”
苏清雅听了这一条,眼前一亮:“是啊,这一点也不公平,是违背法律……法律……”
“呵呵,是违背法律精神和原则的。”李从云笑着把苏清雅说不上来的话补上。
苏清雅连连点头:“对对,违背法律精神和原则。”
李从云见她的精神状况比刚才好了不少,便笑着继续说:“第三点嘛,则是免受性强暴的自由不因婚姻的缔结而丧失。使人类免受暴力压迫是法律的基本价值,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是‘对抗暴力’的需要,它只有在惩罚暴力压迫等社会罪恶时才取得正当性。除非为了自卫,个人没有任何理由对他人施暴。所以,婚姻本身是野蛮性暴力的文明替代物,婚姻不允许有暴力。免受性暴力压迫是人的自然和绝对的权利,是无条件的,它不因婚姻的缔结而丧失,因为理性人不会把自己永远地出卖给他人;即使一个人与他人签订了此类契约,现代法律也应该是不予认可的。”
苏清雅好像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下意识地抓住李从云的手臂:“你也这么看吗?那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我是说,如果真出现这种事,女方打官司能打赢吗?能不能以强奸罪惩罚对方?”
李从云不动声色地抽出自己的手臂,说:“随着时代的进步,特别是人类对人的尊严的重视和妇女自主意识的增强,丈夫豁免正日益失去社会共识的支撑。即使从功利的角度来看,丈夫豁免立法的社会负效应也在不断增加。由于它助长了丈夫野蛮的性行为,从而降低了婚姻和家庭生活的质量,增加了家庭内的暴力倾向,从而成为促使离婚率攀升的重要因素,成为激发家庭内伤害的重要因素。更为严重的是,它成为我国买卖妇女犯罪猖獗的重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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