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另一种感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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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遥在晨光微熹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安德略关切的容颜。他侧躺在她身边,一只手支着头,另一只手轻抚着她的背,像是守候了她一夜。

见她醒来,安德略幽暗的眸子蓦然亮了起来,柔声问道:“遥遥,感觉好些了吗?”

“嗯。”千遥应声,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怎么软绵绵的,像只有气无力的小绵羊?还有头怎么那么疼,还四肢无力的样子?

她挣扎着想爬起,却被安德略按住肩膀:“你发烧了,好好休息。”

发烧?千遥只觉这个名词好陌生。她身体一向很好,从小到大从没病过,安德略的悉心照料是一个原因,她的特殊体质也是一个原因。

好端端的怎么会发烧呢?她晕晕乎乎地嘀咕,忽然想起,昨晚好像被安德略抱着浸了冰水,为什么要浸冰水呢?哎呀呀!她终于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羞得立刻掀起枕头盖在脸上,把头埋在下面装鸵鸟。

安德略见她这副样子,又是心疼又是好笑。其实他也有几分尴尬,不过毕竟是机械人,理性高于感性。他认为昨晚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当时条件下最利于千遥的选择。

一双大手温柔地抚上千遥的背脊,从上到下一遍遍帮这只羞得无底自容的小猫咪顺毛。千遥把头埋在枕头下,昨晚的一幕幕在脑海中回放:她坐在安德略的膝头又唱又闹,她撕扯自己的衣服还扯开了安德略的制服,她压在他的身上求他爱抚,最后的一幕,是在冰水中。

安家主浴室的双人大浴缸终于派上了用场,安德略把里面放满冷水,又把冰箱里的冰全倒了进去。

他自己只穿着内衣,抱着她跳进冰水池。她冻得浑身颤抖,直往他怀里钻。他紧紧抱着她。柔声安慰她,因为怕她被冻伤,所以一直按摩她的身体,帮她舒筋活血。渐渐地。她觉得没有那么难受了,仿佛只要身处他的怀抱,再痛苦再艰险的境地她也能忍受。

欲火终于消散,她的意识陷入昏沉,朦胧中,她知道,他帮她清洁了身体,换上睡衣,抱上床铺,盖好被子。

半夜。她迷迷糊糊地被他灌了一次药,再次醒来,就是现在了。

哎呀呀,真是羞死人了!可是,为什么心里还有丝丝缕缕的欢喜呢?因为昨晚拥抱她爱抚她的是最最亲爱的安德略爸爸啊!

她无法形容自己对安德略的感情。似乎在人类所有已知感情中都找不出这种感情。一种完全的依恋,毫无保留的信任,命运紧紧相缠,骨血彼此相融,她和他是一体的,是彼此在这个世界的存在意义。

如果没有安德略,那么她在这个世界的奋斗目标应该是获得足够力量。打破时空壁垒,重归精灵世界。然而,因为有了安德略,她开始留恋这个世界,适应这里的一切,拥有朋友。感受青春。

生命是如此美好,而身为机械人的安德略却只能静静旁观。即便他没有生命的概念,那么她代替他活,代替他感受,代替他幸福和快乐。

所以她从不曾纠结身份问题。他是机械人也好,他是她的养父也好,她只知道,她会一直陪伴他,在她的生命终结之前,即使是死亡,她也会在他的怀抱。

这么想着,她忽然有种想落泪的冲动,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感情太多,涨满了心胸,忍不住从眼角溢了出来。

“遥遥,你怎么啦?”安德略关切地问道,他觉察到千遥的背脊在轻轻起伏。

“没什么。”千遥急忙把眼泪在被单上擦干,绝不能让安德略发现自己在掉眼泪,被追问起来解释太难了。

她知道,他需要时间,她相信,他终会明白,她的幸福快乐绝不是作为一个人类女孩应该如何如何。

在他把她的身体翻转过来之前,她做完了掩饰工作,擦干眼泪,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只是她不知道,她的睫毛上还沾着泪珠,犹如清晨带露的玫瑰。

“你哭了?”安德略狐疑地问,细微末节逃不过他敏锐的眼睛。

“眼睛有些酸痛。”千遥掩饰道,她说谎的本领和叶聂聂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所以安德略相信了。

“好好休息,今天就不要去上学了,我也请假在家陪你。”安德略说。

“嗯。”千遥乖巧地点头。她从来都不是那种抱病还要坚持上学的学生,更何况有爸爸陪伴,可以好好享受一次生病待遇了。

这时安德略的电子助理提示有消息,安德略扫描完毕,神色微微沉了下去。

千遥见状问道:“爸爸是有工作吗?那不用管我,你忙你的。”

世上有什么工作能比宝贝女儿更重要呢?安德略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回道:“没什么。我让人封了蓝月酒吧,逮捕了老板和工作人员,可惜,最有嫌疑的两个家伙跑了。”

千遥这才想起昨晚是着了道。她猛然想起什么,立刻操作通讯器,给叶聂聂拨了一个电话,急急问道:“聂聂,你怎么样?”

昨晚她和叶聂聂一起喝的酒,如果她着道了,那么叶聂聂会怎样?

叶聂聂此时正在清晨的校园晃悠,任凭朝露沾湿了鞋袜。她属于夜猫子型,清晨从来都是睡觉的黄金时间,然而昨晚她却是一夜未睡,也没有回寝室。

伊默一直陪在她身边,整整一夜,两人从校园的东区走到西区,几乎踏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叶聂聂絮絮叨叨地说着,关于一个少女最初的暗恋。她压抑了七年的怨怨念,终于找到了倾诉对象。

伊默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他始终耐心地听着,虽然叶聂聂话中的内容真的很少。想想看,其实叶聂聂一点都不了解蓝远晨,和他也没做多久的同班同学。她之所以喜欢上他,仅仅是因为当时在学校所有的男生中,他是如此的出类拔萃。挺拔英俊的少年站在秋日明净的阳光中微微笑着,仅此一眼。她便陷了进去,然后一厢情愿地给他套上白马王子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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