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现疑案(2 / 2)

加入书签

皇甫天雄点了下头。回到前面,潘卫正着急地找皇甫天雄。

几人要把住处安顿下来,因公务交接需要些时日,邱提刑官暂还不搬离后衙。

方秋获便是让潘卫和皇甫天雄去外找住处。皇甫天雄与小燕子便在附近找了三间临街的楼阁,将行李搬了过去安顿下。

以后几日,方秋获除了与邱提刑官交接外,便是躲在衙门里看历年来的案卷。

有时遇到疑惑案卷便是将潘卫与皇甫天雄唤过去,三人共同研究起。

案卷中有不少案子已是顺利断了,但也是有着部分的案子模糊不清,甚至一些已是成为悬案。

方秋获将几起存疑的悬案挑了出来。

皇甫天雄顺手拿过一件细细地看起,微黄的纸上面竖写着两楷字“卷宗”,翻看首页,里面却是非常整齐漂亮繁体小字,密密麻麻排列在竖格内。

皇甫天雄仔细看起内容来,大中祥符九年,越州山阴发生命案,钦家年十七女儿余秀茜被奸杀于家里房中,经查证,秀才朱儒杰与其女已是暗中通奸一年又三月,因两人发生口角,杀其与家中。

此可是前朝的案件了。

山阴县初判凶手朱儒杰死刑,呈报越州府审核,再由提刑司核实后,报审刑院备案,由大理寺、刑部再核实,获准于秋后执行斩刑。

皇甫天雄又是翻看了一些堂上犯人的记录,其中朱儒杰多次喊冤,而且多处在行刑后,承认杀了余秀茜,之间又是未有具体周密的行凶杀人过程,而照他的口供看起,断断续续也非那般完整,前后且有着不一致之处。

皇甫天雄觉的甚是疑惑,这些细节都没有证实便认为是凶手,太不够谨慎了。

再看案卷主判官乃是时任山阴知县杜学阙,在审核签名处分别是时任的越州府知州徐韧山、提刑官辛泰济。

再翻看到卷宗后面,附带着一份说明,乃是注于天圣四年,上写着,朱儒杰父母因其儿之案屡屡向县、州衙门上告状子,要求衙门重审此案,以证其儿之清白。

“此案疑点甚多,当初怎么就草草宣判了。”

潘卫拿过看起,“此乃前朝案件,相隔已是近二十年,凶手双亲仍是一直上告喊冤,那也足以表明凶手双亲对其儿犯案甚是怀疑!”

方秋获点了下头:“确有同感!”

皇甫天雄记得宋朝不是有登闻鼓吗!史上曾说宋太祖赵匡胤为‘通下情’,特地设了登闻鼓院,普通百姓可通过登闻鼓进状,而受理的乃直接是皇上,朝廷官员则不得干涉。

那朱儒杰为何不上登闻鼓院告御状呢?

皇甫天雄不由提出了那朱儒杰为何不直接将案件告到京城!

“想来定是其中有人阻拦起!”潘卫道。

“看来此案当要重新审理番,无论是否真的冤案,也要查清事实!”

皇甫天雄知道,此乃是经过最高司法机构定的案子,想要翻案那是非常困难。

潘卫便是说出了其中的难点。

方秋获点了点头,捋须道:“可此案,如不重审,我便是于心不安啊。”

“义父大人,我倒有一法,不如我们暗中查起,若确是冤案,等查出其中之事实证据,便呈报上面再重新审理此案。”

潘卫点头赞成起:“此倒是个法子!”

方秋获也是点了下头,对着皇甫天雄道:“你且将此案卷整理出来,待会儿我还要细细再翻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