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轰轰烈烈的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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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杀青

高--潮,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感觉到歧义的词语。

无他,因为人们在做某些运动的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能让人如同飞入云端,所以人们千百年来都在孜孜不倦的追求这个东西,或者说是感觉。

从几百年前就有的西门大官人偷香窃玉,再到后来红楼梦里宝玉MM白日YY秦袭人,再然后到电影,其涵括了人们可以接触到的大部分日常。

生活和小说,电影,这就像你去追求一个妹子,苦苦追求,这是过程,到手了么么哒或者啪-啪-啪这就是结果,能让你感受到所谓的高-潮。

小说和电影亦如是,通过铺垫亦或者是各种的假想和YY让你感觉到你就是他,你在经历了一番苦楚之后得到了你想要的。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喜欢各种兴趣的人都有,有的人喜欢暧-昧,有的人喜欢温馨,也有人喜欢金戈铁马,更有人喜欢轰轰烈烈。

何永朝,这个一事无成的败家孩子无疑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今天已经到了最后一场戏,何永朝要挂掉了,这是早已经注定的结局,掌控权在章国名。

不过在胡月看来,何永朝这个人死了,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浑浑噩噩,一事无成,靠姐姐接济,和女友的感情这么久也弄出什么结果还被踢了,除了他做卧底让警方成功的取缔掉了一个犯罪团伙,他可谓没有一件事是成功的。

死,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而活着,也许不是最好的结局,他们亦或者是她们要经历着内心的煎熬、折磨、愧疚等等等等,各种情绪。

章国名在开拍之前特地的找胡月交代了一些注意的事项,比如你该怎么死啊,什么时候死啊,死的时候说几句话啊,这些让胡月觉得十分的不耐烦。

对于生命,胡月有种特别的尊重,无论是现在的胡月还是前身的虎爷,胡月犹然记得脑海记忆中那张B哥的脸。

“虎子,如果有机会,别混了,叔,先走了。”这是B哥临死前说的。

“我老大会给我报仇的,扑街,你别得意!”这是大哥成手下的八大金刚之一说的。

“别,别杀我,我有钱,我给你钱……”这是八大金刚的另一个。

或慈祥,或凶狠,或恐惧,这是他们在挂掉之前的唯一反应,胡月在前思后虑之后觉得自己今天挂掉的时候应该是欣慰。

对,就是,欣慰,总管全片,何永朝都在追求着所谓的轰轰烈烈,不老老实实工作,三番四次的跳槽,义无反顾的去做卧底,哪怕后来女友阿芳知道之后也不曾有过半点的后悔,他该死。

但是从宏观意义上来讲,他又不该死,他做卧底是为了港府,为了社会,为了所谓的大义,牺牲了自己的小我,完成了大我,他是英雄。

但是,章国名不允许,因为他有自己的考量。

其实胡月也懂,从章国名的角度上来说,何永朝这个角色就是要成为那种高大上的英雄,但是在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黑化,无论是他赌博还是想要殴打自己姐夫,到后来去打砸赛门的金表店,这都是一种黑化,适量的黑化可以让人们感觉到角色更加的真实和血肉化,让观众更贴近角色,但是想把其造就成英雄就必须来进行一次升华。

死亡,无疑是最恰当的升华,我华夏古语有云,死者为大,又说舍生取义,何永朝就是来凭借这一次升华来化身英雄,如果这个人物是真实存在的,胡月已经能预见在警员们刚进入警校的时候肯定会对着何永朝的黑白照片来一次哀悼。

往大了说,这就是装逼,何永朝死了他就能成经典,不死,他就是个渣。

胡月饰演的就是何永朝,所以他要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来看,譬如说对生活的感悟或者自省,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何永朝最开始应该是眷恋,然后才能想其他的。

至于之后呢,胡月听说人们在死之前自己的一生都会走马观花的在电光火石间从眼中重新再来一次,那是一种迷茫和怀念。

回顾完自己的一生,女友的背离,姐姐看到自己黑化之后的眼泪,一事无成的今日只换来今日所谓的成功,或者死了对自己真的是一个好的归宿,这才是最终的欣慰。

胡月在分析完自己的看法之后感觉整个人头都要大了,隔行如隔山,看那些演员明星们在台上挥洒自如衣着光鲜,粉丝成群,谁能知道真正的来演绎一个角色是要付出如此大的精力。

胡月此时隐隐的觉得自己有些喜欢上表演了,亦或者说真的是如同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喜欢的就是在演绎不同的角色的时候去体验一个个不同的人生,虽然他现在活的已经是第二世了。

“各部门注意!action!”

胡月躺在地上,脸上身上都是血迹,双手抱着头弓着身子试图让自己在人们的殴打下能够让自己好受一些。

“住手,住手啊!”

一道铁栅栏门隔开了两个世界,过了门就是天堂,而里边就是地狱。

梁sir和泰哥看着何永朝被人活活打死却无能为力,等到强行开启铁门之后,何永朝已经奄奄一息,不久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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