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5 超市老板金一凤(1 / 2)
广西北海,金一超市。
金一超市并不大,而且起名的原因很俗气,仅仅是因为老板叫金一凤的缘故。金一凤并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快四十岁的男生。他已结婚,与并不相爱的妻子育有一女,过着一般人过的那种平平淡淡的生活。
每天七点钟准时来开门,然后对着那辆挂在墙上的电视,看新闻或者综艺节目,中午妻子来接班的时候他就回去吃点儿东西,再然后就一直熬到晚上,每星期进一次货,这就是他的人生。
而且金一凤老板还是一个极为喜欢抱怨与碎碎念的人,不管是碰到熟识的街坊邻居还是生面孔的新客人,只要对方愿意聆听他几乎都可以开口侃侃而谈,而且一般谈话的内容都没有营养以及充满了怨念,大致的内容如下:
“唉呀,隔壁那个王五呀,还真是好运,平时也是跟我们一样做小生意的,取了一个老婆什么工作都不会干,谁知他老婆那边老家忽然搞征地,他一下子就得到二十多万啦。二十多万呀,这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那可是一台很好的车了呢……”
“唉呀,以前我让我们家老婆在城西买一块地,当时只要二十多万块钱的,那时候她死活不肯买,现在好了吧,地都涨到一百多万了,而我们钱也没省下来呀,还不是该花就花出去了。若不然呀……现在我们自已盖了小楼房,每个月吃月租都起码有五六千块钱呢……”
“现在的机甲佣兵呀,还真的是越来越不懂事了,每天开着机甲出去打打杀杀,你看那刚才新闻里面说的,‘五名机甲士兵和匪徒在河边打斗,住宅居民小孩在阳台上围观’,这怎么可能呢?小孩子那可是国家的未来呀,从小就让他们看到这么暴力的事情,那会对他们的童年有很大的影响的……”
如果还要列出来的话,起码这章都可以起名为《金一凤先生牢搔语录》了。而今天,这个阳光之后的午后,当金一凤先生在北海金滩旁的这家小超市收银台前,又在跟隔壁家的一个小孩子在吹嘘着自已读书时代的当年勇的时候,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子的女生找上了她。
这个女生的头上戴着一顶很可爱的帽子,帽子的一角微微的拱起,形成了一个“小龙女”一样的可爱造型,黄色的小草帽与蓝色的连衣裙搭配得很协调,丝毫也没有让人觉得突兀的感觉。
小女生这一身的穿着,加起来应该不超过六百块钱,但是却给人以相当优雅以及美丽的感觉。她这一身上下,应该最贵的就是那价值200块钱的内衣了吧。
这个女生笑了笑,才刚走到金一凤的柜台之前,这个唠叨成姓的男老板却立即收起了自已的嗓门。
“嘿嘿嘿,鞠小姐,你好你好。”金一凤立即点头哈腰,一副尊敬的表情。
“嗯,我爷爷叫我来拿这一期的东西。”年轻的小女生大约也就只有十**岁的年纪,可是讲话却一点儿也不怕人,看得出来,她从小就已见过挺多大场面。
金一凤赶紧从脚旁的那个柜台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手提袋,那袋子里装有一个黑色的纸盒。从外形上看的话,应该是一个鞋盒之类的东西。“嗯,都准备好的了,就等着您来拿呢。”
小女孩微微地皱起了眉头,似乎对金一凤刚才的做法略有不满。金一凤很敏感地察觉到了这一点,开口说道:“鞠小姐,是不是有哪里不好的地方?”
这位鞠小姐开口说道:“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应该把它装在柜子里,然后……稍微锁一下。”原来,这个女生竟觉得这个大自已二十岁的超市老板不够有安全意识呢。
金一凤啧了啧嘴,道:“可是,我一整天都坐在这里呀。我也不会去哪儿的,最多就去那边的货架那里给客人取点儿东西……”
“呵呵……”女生的嘴里发出了一阵淡淡的笑声,这笑声里带有一丝的嘲讽之意,但挺有涵养的她将自已的这一丝不快的情绪给压了下去。她又说道:“金老板,其实呀,我想跟您说一下,如果是碰到顶级的大盗的话,那就在您离开的那几秒钟里,就已经可以将这东西偷走了呢。”
听到女生如此的评语之后,金一凤的脸倒是红了起来。没错,这么一个贵重的东西的话,的确是值得最顶级的大盗来偷走的。
“是,我下次会注意的。”金一凤用着很谦卑的情绪说着这么一句话,然后安安静静地准备接受着这个鞠大小姐的训话。五年前,他在海中游泳的时候,不小心被当时在海中极少见的一种毒海蜇所伤,整个人烧了三天三夜,送了两三个公立医院都治不好,眼看着自已家徒四壁、钱也花得个精光,他以为自已在人世间的寿命也已经到头了……
可就在那时,这女生的爷爷鞠海生出现了,老先生拿着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了一种金色的粉末给自已涂在患处之上。“不要吃辛辣的东西,保持心情愉快。”那个老先生如此地说着的时候,金一凤还以为对方是在开什么国际玩笑。
但是很神奇地,五天之后,一切的病症都全部痊愈了。自那以后,金一凤就觉得自已这条命是老先生捡回来的,他愿意为鞠先生做任何事情,虽然有些事儿他自已也弄不清原委。
——反正鞠先生是个好人,我帮他是应该的。
金一凤总是这么的告诉自已,而替鞠先生在这里设立一个对外办事点,也是他目前人生为止所做的最正当的事情。
也不知道鞠先生到底是做的什么职业,每个月都会有不同的人从四海八方赶到他这间小超市来,将一封封用信封装好的委托书递到他这里,金一凤会把这些信封给包起来,统一装到那个黑色的鞋盒里,然后鞠海生的女儿每个月会来取一次。金一凤的任务,就是让这些委托书都准确地到达鞠先生的手中。
仅此而已。
但纵使只是这样卑微的工作,他都做得很认真,这一活儿他已做了五年。每一天他都觉得过得很有意义。
“鞠先生一定是一个救世的神医,那些一定是他的患者们给他的请托信。”金一凤如此地想着,然后觉得自已也是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起来。他只是没想到,对于一个对机甲材料研究得极为透辙的人来说,对物质的分子以及成本是极熟悉的,而医用药物也同样是由这些东西组成。所以,机甲制造大师鞠海生,其实倒也算是一个挺不错的医生呢。
看着小女生拿了东西以后,骑着一台电动车离去的背影,金一凤这才慢慢地从自已的思绪之中缓了过来。他微微地笑了笑,看着那街面之上升腾起来的热气,再然后,他坐到了自已那柜台之后的椅子之上。
今天他在看的是一个名叫《康熙来了》的台湾节目,老板金一凤很喜欢这两个主持人,他坐在椅背之上,看着电脑投影到那个大电视之上的节目内容,一脸的舒适以及满意。
人生呀,就应该是这样的安逸以及宁静呢。金一凤在心里淡淡地想。
可是这时,一个高大的男子却推开了那盖在门前的帘子,将那门帘之上的银铃晃得叮当响,然后大步地走了进来。这个男子今天穿着一条长长的牛仔裤,上身却穿着一件极短的无袖黄色上衣,脸上一副极为自然的神态,似乎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自已在衣着上与常人的不同。
跟在他身后,是两个看起来只有十**岁的少年,这两个青年虽然年纪不大,但却带着了成年人的那种眼神,竟似两个小大人一样哩。
在最后面的那个少年就是上官一了,他下意识一般地回过了头,透过门缝看了外面街道上几眼,然后才喃喃地低声说道:“古乔斯,你说我们这么高调地出城来,真的不会被人追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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