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活不过今晚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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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简兰的意图之后,简莹一直在考虑,要怎么做,才能在不损害简家和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将简兰彻底击溃,让她这辈子再也翻不了身。

听说了祝行与贺红莲以及夏花的故事之后,灵犀乍现,就生出了将简兰包装打造成贺红莲的想法。

人证是现成的,围绕人证展开的故事背景也不难创建,只缺一个“简兰”。

最初,简莹和周漱是准备用一副面目全非的尸骨来代替“简兰”的。可要用尸骨,就要解决许多的问题。

首先,尸骨不难找,可要如何证明尸骨就是简兰呢?

可以用“滴血入骨”,但是这种法子控制起来比“滴血认亲”要难得多。不知道滴血的时候会选哪一块骨头,也不知道会将血滴在这块骨头的什么地方,没办法在小范围内精准隐秘地作弊。

圣上随行带了不少老资格的太医,府衙县衙也有许多经验丰富的仵作,想瞒过他们的视线,在全副骨架上弄出容易渗血的蜂窝孔,难于登天。

也幸好没有考虑用这个法子,太医院既已证明滴血认亲的结果不准确,那么滴血入骨自然也不会被采用。

滴血入骨不行,就只有用随身物品来证明了。

简莹很努力地回忆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的前身简兰手腕上戴着一个宽边的银镯子。可她穿过来的时候,那银镯子已经不见了。

她问过姜妈,姜妈说“她”出现在简家的时候十分落魄,浑身上下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想必在路上当掉了。

好在她还记得那镯子的样式。照着记忆画了下来,叫人仿造一个出来并不难。

然而想证明一副尸骨的身份,单凭一个镯子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人证。在死前见过“简兰”,并能够证明那尸骨是“简兰”的人。

周漱手下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搞出一两个人证也并不难。

万事俱备,只欠让尸骨出现在堂上的那股东风了。

那么问题来了。要让什么人以什么样的身份和立场。将这副尸骨带到御审的公堂上呢?

简兰离开西安的时候,身边带了一个叫雁子的丫头。按理来说,由雁子出面再好不过。只可惜。那丫头被简四太太和简兰一道关在柴房里的时候,活活饿死了。

杜晋考和王家老夫妇都认识雁子,找人假冒很容易被拆穿。

那么就只能塑造出一个受“简兰”临终所托,来济南府送还尸骨的好心人。恰好听说有人告御状的事情,于是将尸骨带到公堂。替“简兰”认祖归宗。

关键就在这个“恰好”,巧合越多,越容易引起怀疑。再周密的部署,也经不住穷追不舍的追查。风险未免太大了一些。

“简兰”最终能够以活人的面目出现在堂上,还是四海通的功劳。准确地说,是四海通大掌柜的功劳。

晓笳被范火掳走的时候。辉白动用了四海通帮忙找人。事后简莹接到了一封用大红胭脂写的信,写信的人自称是辉白的姐姐。说要挑个吉日上门,替辉白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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