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1 / 2)
他说得极其轻巧,好似在讨论今晚上吃什么一般随意。可贤王越是表现得不在意,越是令挽云感到内疚不安。
凭他的野心与精明,送到眼前的肥肉又怎会平白任他飞了?
难道他为了她,当真愿牺牲至此?
“不行。”想也未想,挽云一掌拍上桌子,“等会我们就去那个‘夜夜欢’,必须把陈才子买回来!”
不想再一味的接受贤王的好,既然决定了要离开,就必须先学会拒绝。
况且,挽云也想在自己离开前,为贤王做些什么。眼下看来,能为他夺得一个好的幕僚门徒,对于野心勃勃的贤王来说,似乎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风花雪月吟诗作对,才子佳人三p成堆……”永远嫌场面不够乱的梁叶摇头晃脑之,“王爷夫妇好生重口味。”
“吃你的鸡腿!”挽云抓起碗里油腻鲜滑的鸡腿,直接堵住了梁叶的嘴。
自从挽云生了这场病后,整个人的气场就变了。先前的她睿智不失狡黠,反应奇快,俨然就是活灵活现的一只狐。但现在的她,褪去了当初的青涩懵懂,举手投足间赫赫彰显着强者的霸气,有点……像下山猛虎。
贤王饶有兴致地支颊,闲闲瞧身旁那只母老虎,一双瞳子灿若星辉,“云儿,你的身手,似乎比以前更敏捷了些。”
“不要转移话题。”挽云冷哼哼,“既然你不作答,那就这么定了。吃过饭后我们直奔‘夜夜欢’!”
锵锵女音掷地有声,话音刚落,顿时激得大厅之内数客人尽回头。
在四周诧异惊奇鄙夷各色目光交杂中,梁叶低首力抚额,姐姐,你这也忒开放了些……
安县南街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满地的炮竹红屑纸从南城门一直铺到了南街口。蔚蓝的天空古朴斑驳的街道殷红一片的土地,色彩鲜明得像是灼灼金光撞上暗天日的黑,夺人心魄的美。
巨匾金字挂牌——“夜夜欢”。
高约三层的四角翘檐朱漆楼,但凡从门口走过,便可闻见浓郁的胭脂女儿香,再加上楼里半遮芙蓉面的姑娘们若有若的嬉笑,纵是清爽萧瑟的秋日里,也能让男人们横生出难耐的心痒。
就在“夜夜欢”门前,矗立着一个铁塔般的男人。黑黝的肌肤,配上刀削般坚毅硬朗的五官,凌厉狂野的气质,往那一站便是势可挡的霸气。
此人正是商贾甲天下的一代富豪,人送“聚宝盆”之称的沈天浩。
人群三三两两的路过,张大了眼往里瞅的同时,皆不忘对矗立在门口的男子抱拳祝贺。
“沈老板,生意兴隆啊!”
“诶哟,沈老板,安县可是出了名人杰地灵,您这店选这儿可是选对了,生意定能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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