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被掳走了(1 / 2)
霍渊带着采薇,直接被小二请进了徐记成衣的二楼贵客间。
这间屋子装饰得豪华典雅,通常接待的,都是一些达官显贵、富甲豪商的内眷。
落座后,掌柜亲自奉茶过来,满面堆笑的与大名鼎鼎的霍公子客套攀谈,霍公子的心情似乎很好,屈尊和他寒暄了几句,简直令掌柜的受宠若惊。
两个伙计走了过来,各自捧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几套做工精细、用料考究的衣衫,请采薇挑选。
采薇在这堆锦绣中左顾右看,正拣选着,霍渊忽然捡出一件襟口袖边儿都镶着水貂毛边的鹅黄色绣芙蓉花的褙子,送了过来。
“薇儿,这件你可喜欢?”
采薇接过来,一入手,便感到那缎子柔滑似水,仿若无物,再看那精良的绣工,上面的芙蓉花娇艳欲滴,栩栩如生,针脚亦是匀称密致,便由衷赞道:“这衣服的材质好,绣工佳,样式也新颖,霍大哥当真是好眼力!”
掌柜的忙说:“小店儿的这件褙子是用浮光锦裁制的,浮光锦每匹市价一百二十两银子,饶是这样,没有门路也是买不到的,褙子上面的芙蓉花是咱们榆树县最好的绣娘刘九娘亲自所绣,毛边是水貂幼崽的毛,软得很,姑娘穿着,绝对舒服……”
掌柜的唠唠叨叨说了许多,最后才说:“这衣裳虽然好看,但价格却略高了些,要七十两银子才成,霍公子,您看……”
霍渊清润一笑,看着采薇问:“薇儿,就买这件可好?”
采薇说:“这件衣服虽好看,但不知合不合身,若是不合身,就算再好,买了也是没用的,倒浪费银钱!”
虽说采薇现在不缺银子,但她毕竟也过了几天苦日子,为了十两银子,曾冒着生命危险去猎过野猪,所以,对于花钱还是比较谨慎的,比如买这么贵的衣服,她若不试穿一下,觉得很是合身,是断不会掏银子买的。
掌柜的听她这么一说,忙说:“小店儿有试衣阁,不如请姑娘移步过去,试穿一下,就知道合不合身了。”
说罢,就叫过门外的一个婆子,对她说:“李嫂,快带这位姑娘去试衣阁,试穿一下这件褙子。”
被唤作李嫂的婆子拿起衣服,朝采薇福了福身,说道:“姑娘,请吧。”
采薇对霍渊笑了笑,随着李嫂出去了。
徐记的换衣阁在二楼的最里侧,和贵宾间相隔甚远,是一间装饰得典雅清幽的小房间,里面的东西不多,一个梳妆台,一面铜镜,一张凳子,一扇屏风而已。
采薇进去后,掩上门,将身上那件染了血迹的粉色袄子脱了下来,搭在屏风上。又拿起那件貂毛镶边的鹅黄色的浮光锦褙子,穿上了身。
很幸运,这件褙子不大不小,不肥不瘦,无论胸围、腰围、臀围、都似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出奇的合身。
穿上新衣,人也更俊俏了,采薇忍不住对着妆台上的铜镜,端详起自己的容貌来。
镜子里的少女,肤若凝脂,面若桃花,细眉长睫,剪水双瞳,琼鼻直挺,口若樱桃,怎么看,怎么美,用艳如桃李,美若天仙来形容,一点都不足为过。
她看着,心中悄然生出几分得意来,前世今生加起来,还没有见过那个女人比她更美呢,只可惜,她还没有发育,要是她也有一对傲人的胸部,相信普天之下,再没人能比她好看!
想到这,她对着镜子,使劲的挺了挺胸脯,妄图摆出一个‘S’的造型来,用力间,妆台上的铜镜里,忽然多出了一张清冷淡漠的脸来!
采薇大惊,收回身形,急速回身出掌,向那人劈去。
落雪伶俐的闪开身,冷哼一声:“我不是来和姑娘打仗的,是主人要见姑娘!”
采薇收回自己的拳脚,嘲讽的看着她,像在看一个白痴。
“他是你的主人,又不是我的,我凭什么要跟你去见她?”
落雪冷冷道:“主人想见你姑娘,由不得姑娘不去。”
“嘿呦,好大的口气!”
采薇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翘起二郎腿儿,讥讽的嘲笑起来。
“他以为他是谁?皇帝吗?想见我我就要屁颠屁颠的去见他?我呸——”
“姐姐我今天就是不去见他,你能拿我怎样?想打仗吗?来呀,看姐姐怕不怕你?”
落雪冷眼看着采薇肆意的嘲讽、奚落,面上一点儿表情都没有,等采薇咋呼够了,她才平静的转身,向外面走去。
“哎,你去哪?”
采薇本以为她会纠缠自己去见那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甚至会用暴力强迫她去,没想到,她竟一声不响的要离开,让她顿时如丈二的和尚——有些摸不清头脑!
落雪已经走到门口,听到采薇问话,抬手将门的消息拔了下来,一边开门,一边说:“去杀了外面那个男人,你就可以随我去见主人了。”
采薇一听,顿时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她大喝一声:“站住!”
一纵身,已经跃到她的身后,出拳向她打去。
落雪抬手将她的拳截住,只是招架,并不还手,冰冷的脸上没有因为她的进攻而多出一分的表情。
“你们主仆还真是一丘之貉,连威胁人的方式都如出一辙,都一样卑鄙无耻,阴险下作!”
采薇怒骂着,手下也不留情,招招狠厉,直取那女子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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