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打出去(2 / 2)
好在她每天吃的膳食还算是精致可口,和她相伴的杜美人还算温柔善良,才让她甘心情愿的过期了猪一般的生活。
“公主,晚膳摆好了,请公主移步去东暖阁用膳。”
暗香低眉顺眼儿的说。
采薇坐起身,叫过红蕊,让她帮她把鞋子穿了。
红蕊咬着嘴唇,无奈的走上前来,蹲下身子给采薇穿鞋。
采薇冷冷的睨视着她,瞧着她流露出的怨愤和不甘,由衷的替她感到一阵悲哀。
倘若红蕊不是一个心气儿高的,她或者可以点拨她一下,帮她脱离目前的处境,虽然未来遥不可知,但至少可以保住她的性命。
只可惜,这位红蕊姑娘,看起来对自己的将来信心十足,还没等见到萨克努,就已经开始对她怀有醋意,这会儿若是她开口要她们离开,她们非但不会感激,反而会将她当成是不能容人的妒妇。
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儿,不做也罢!
杜美人经过一下午的修养,已经不似先前那般苍白了,只是在用膳时,依旧吃得很少,而且只吃那些清淡的菜,采薇试着给她夹了几次肉菜,都被她给拒绝了,除了因为身子的不适,她看起来还心事重重的。
“姨母可是有什么心事?”采薇试探着问道。
杜美人听了采薇的问话,放下筷子,看了采薇一会儿,缓缓的说:“薇儿,姨母只是为你担心,你要嫁的这个萨克努王子,看起来脾气很不好,现在他对你还在新鲜头儿上,对你的一些过分举动尚能包容,倘若哪日新鲜劲儿过了,你有什么地方冒犯了他,只怕会死的很惨的。”
对于姨母的担心,采薇有点儿哭笑不得,她当然不会真的嫁给萨克努,只是在等一个适当的时机逃跑罢了,而且要跑得天衣无缝,让她所有的亲人都不被她牵连到。
采薇笑了,说:“姨母一整日都神色恹恹,心事重重的,可就是为了这件事儿吗?”
杜美人点了点头,神色黯然的说:“你虽然是我名义上的养女,可姨母早就把你当成是自己的女儿了,你也知道,安国公府是个没人情味儿的地方,我早就成了他们眼中的弃子,所以在这世上,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姨母不忍见你将来受苦,所以难免唠叨了些……”
听到姨母这样说,采薇不觉有些内疚,姨母被家族所弃,这些年来一个人在宫中孤苦无依,好不容易找到了精神的寄托,将自己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自己却又不得不骗她。
她要逃走的事情事关重大,她不想,也不能告诉她,万一事情败漏了,也不至于让她受到无辜牵连。
“姨母多虑了,我一定会好好的,不让姨母为我担心。”
杜美人听了她的保证,点了点头,眸中却愁绪未减,似乎对采薇的保证并不相信。
晚间时,鹦哥回来,带回了一封叠的整齐的信笺,那信笺上还带着淡淡的龙涎香的气味儿,正是他的味道。
采薇将那封信拿在手中,心里顿时生出一股小女人的情绪来,她打发鹦哥回到空间中,又让红蕊和暗香道外面去侍候,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准备一个人悄悄的读这封信。
展开信封,却见一行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的字迹映入眼帘,写着:采薇爱妻亲启。
看到‘爱妻’这两个字,采薇的脸上顿时多出一抹绯红!她摸了摸自己微烫的脸颊,心里暗啐了一声:呸,不正经的!
虽然嗔怪着他,她眉眼却是弯弯的,一副幸福的小女人表情。
南宫逸的信写的很长,信中一再叮嘱她要好好的爱惜身体,不要为了生意的事儿太过操劳,还让安心等在家里,等他回来迎娶她。
整封信,都没有提及他即将上战场的事儿,大概是怕她担心,只说了一些平和的小事儿,那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馨,让她的心暖暖的,整个人都被包围在了幸福之中,傻笑了一整夜……
翌日,一个重大的消息传到了清芳苑,让采薇顿时兴奋不已,她正愁着没法完美的脱身出去,可巧机会就来了,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大抵如此吧!
原来,皇上一早下旨意,三日后,要到皇家猎场围猎,顺便为辽丹国的萨克努王子和安乐公主举行婚礼。
一般皇家围猎,都是在秋季,盖因受儒家学说影响,春夏为万物生发之季,不宜杀生,冬季万物萧杀,但天气太冷,动物也很少活动,也不适合打猎,只有秋季最适合,所以,皇家大规模的狩猎,都是爱秋季举行的,又称之为秋狩。
不过,因辽丹国的规矩,青年男女的婚礼,都要在深山或树林里举行,以示对大自然的崇拜和尊敬。皇上有意拉拢萨克努,自然乐得做这个顺水推舟的人情。遂下令,朝中二品以上的大员及其家眷,以及后宫中妃位以上的嫔妃,及诸位皇子皇孙们,在三日后一同前往南郊的皇家猎场,狩猎一日,次日在为萨克努王子和安乐公主举行盛大的婚礼。
皇上的旨意一下,后宫里顿时热闹起来,那些妃位以上的嫔妃们,因为能随驾出游,各个都得意洋洋,连侍候的奴才们都高兴不已,常年困在着深宫之中为奴,难得有出去逛逛的机会,换谁都会高兴的。
同样高兴的,还有清芳苑的奴才们,因为杜美人是采薇名义上的养母,又有一层姨母和外甥女的关系,故而被皇后娘娘破例允许跟去。
红蕊和暗香尤为高兴,两个人终于能有机会接近萨克努王子,也就是她们未来的夫主了,又怎能不欢欣雀跃?
特别是红蕊,她将皇后赏给她的那些见人儿的衣裳都收拾了起来,包了满满的两大包袱,准备三日后一鸣惊人、艳压群芳,让萨克努王子一下记住自己!
采薇没什么好收拾的,现在她暂住在杜美人这里,所用的东西,都是杜美人的,皇后为她的嫁妆还在国库里,注定到不了她手了。
等待的三天里,她整日里无所事事,便靠派鹦哥到处打听熟人的消息来打发日子。
“鹦哥,去青云镇走一遭,帮我看看周叔周婶儿一家过得怎么样了?”
“是,主人!”鹦哥飞走了。
吩咐完,采薇靠在榻上,一边儿给自己的伤腿涂药,一边儿按摩。
腿上的伤已经好了许多,坏死的肌肉有了好转的迹象,紫黑的肤色也渐渐的褪去,变成了紫青色,凹下去的深度也变浅了不少,一碰,能感觉出疼了。
上药时,她把红蕊和暗香打发到了门外,平时也轻易不让她们进屋来,既然是相看两相厌,还不如不看的好!
鹦哥到了青云镇,很快把周家的消息传了过来。
“主人,我看到周家人了!”鹦哥大呼小叫。
“他们在做什么?还好吗?怎么样了?”
乍听到周家人的消息,采薇还有点儿小激动,毕竟他们跟采薇一家认的关系不浅,而是采薇来到这世界上,第一个关心他们一家的外人。
“周家父子在烤肉串儿,嗯,屋里还有两个伙计,一个掌柜,嘿,生意还挺红火的……”
“周婶子呢?她还好吗?”
说起周婶子,采薇不仅想起她刚来这世上时,周婶子拎了一篮子吃食来接济他们一家子的场景,那种被雪中送炭的感觉,她这辈子都忘不掉!
“您等等啊,我找找看!”
鹦哥拍打着翅膀去找周婶子了,不一会儿就将消息传了过来。
“主人,周夫人在后院儿的宅子里跟人说话呢,您猜猜看,她跟谁说话呢?”
采薇“哦”了一声:“难道是我认识的人?”
鹦哥卖关子说:“岂止是认识,简直就是烧成灰儿您都能认出来的人!”
“难道是大房的人?”
采薇一下猜了出来,在青云镇,能让她烧成灰儿都认识的,只有大房一家。
“他们找周婶儿干什么?”
依她对大房的了解,这一家子找周婶儿,绝对没好事!
鹦哥说:“借钱,他们现在好像很落魄,穿的跟乞丐似的,在这儿死皮赖脸的纠缠周夫人很久了!”
此时的场景,采薇并没有看到,但听过鹦哥的描述,倒是可以脑补出来。
穆白氏哭丧着脸,哀求说:“九斤娘,您就看在跟我家老二一家亲厚的份儿上,再借我们五十两吧,要是我们十五之前不把这五十两交到律家,律夫人会要了我们一家子的命的!”
周婶子拉着脸说:“穆大娘,不是我不不顾邻居脸面,上个月你家借我家的五十两银子到现在还没还呢,我家也是小本儿经济,靠九斤和他爹一串一串的烤肉串赚银子过活的,您这样开口就是五十两,让我也很为难啊!”
一边儿的李氏上前说:“她婶子,咱们一个村住了那么多年,您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我家的大小和二小子,已经出去找活干了,等将来赚下钱,一定连本带利的还你们,要不,就把我家采瓶儿给你家九斤做媳妇也行,反正九斤也没媳妇呢,他不是一直惦记着采薇那丫头吗,那丫头搬到京城去了,指望不上了,去我家瓶儿也是一样的,她们是姐妹,脾性样貌都差不多的!”
“得,打住!”
周婶子一听李氏竟然肖想把自己女儿采瓶配给她的九斤,本来就不耐烦的脸顿时拉了下来。
“穆大嫂,你是在奚落我吗?谁不知道你家瓶姐跟穆二赖子的事儿啊,听说前几日还悄悄在家落胎,差点丢了性命呢。我家九斤是清白人家的孩子,就算娶不到媳妇儿,也断不会把些个脏的、臭的领进家来,败坏门风的!”
李氏被周婶子囊桑了一顿,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很不好看。
换做以往,她的女儿被人这般作践,她早冲上去大耳光子一顿抽了,可现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何况人家也没编派她们,瓶儿的确是*于穆二赖子了,确实是暗结了珠胎,头几日在家中私自堕了胎,差点儿还弄出人命来。
穆白氏舔着老脸说:“九斤娘,您既然没看上采瓶儿,要不,我做主把薇姐配给九斤,我是她祖母,她的婚事原也是该由我们做主的。”
周婶子用鼻孔笑了两声,说:“穆大娘,您老人若是有本事做薇儿的主,把薇儿给我九斤做了媳妇儿,她前脚嫁进来,我后脚给您老人家送三百两银子去,若是没那本事,就甭在这儿说空话奚落我,枉自折了我们的食料。”
穆白氏被周婶子将了一军,不觉老脸一红,讪讪的说不出话来。
老二一家子走的干干净净,现在人在哪儿里她都不知道,又到哪去把采薇那死丫头找出来卖呢?
这时,一个七八岁的小丫头子走进来,对周婶子说:“大娘,东西都准备好了,咱们什么时候都动身?”
周婶子说:“让你爷爷把车套了,咱们这就走。”
说完,站起身子,淡淡的对穆白氏婆媳说:“我还要去赡养堂看看,就不虚留你们吃饭了,大娘和大嫂趁着天色还早,早些回去吧,圆儿,那五十文钱给她们,让她们留着雇车!”
那个被叫做圆儿的小丫头子跑到里间,取出一串儿钱来,递到穆白氏手中,笑眯眯的说:“老太太,夫人,请吧!”
穆白氏和李氏被下了逐客令,只好灰溜溜的走了出来,一出大门,李氏便哭丧着脸说:“娘,周家不肯借银子给咱们,这可怎么办?”
穆白氏老泪纵横的说:“还能怎么办呢?该借的地方都借到了,还能到哪去找银子呢?真是作孽啊!”
说着,竟呜呜的哭起来。
李氏陪着掉了一会儿眼泪,忽然发狠的说:“都是穆采薇那个贱人害了咱们,要不是她勾结盗贼,偷了律家的东西,又把赃物给了咱们,咱们哪能被律夫人盯上?又哪能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哎!说这些又有什么用?那小贱蹄子又不再咱们跟前儿,咱们还是想办法找银子吧!”
穆白氏抹了一把眼泪儿,带着儿媳妇儿失魂落魄的走了。
大门里边儿,周婶子带了一袋子白面,一袋子糙米,一袋子玉米面,又带了蔬菜若干,肉若干,让圆儿爷爷帮着装到马车上,往赡养堂去了。
采薇离开前吗,把赡养堂交给了安老夫人,但九斤和周婶子还是经常去赡养堂,去帮助那里的那些采薇所关心的人!
对于大房的落魄,采薇没什么感觉,只是在脑子里闪出了两个字:活该!
说让他们当初那么过分,把原主穆采薇给活活逼死,所谓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她们的下场,都是自己找的!
这几天,鹦哥很忙,因为采薇被困在宫里,整日的无所事事,无聊之余,就变态的让它到处的飞,将她感兴趣的人的情况一一探知,回报给她。
娘如今正在庄子里安心养胎,张镖头家的女眷将她照顾的很好,祖母也开始敷采薇捎回去的治眼睛的药了,听说眼睛周围现在已经有知觉了。
文儿和武儿都很好,在学堂里很用功,虽然美交到什么朋友,但兄弟二人彼此照应,就算没有朋友也不会孤单。
点心铺子被墨连城经营的很好,一点儿都不比她在时差,每天,墨连城都把当天的营业额详细的记录下来,第二天一早交到八福酒楼去,八福酒楼早就步入正轨了,又有爹和朝云在,根本不用采薇操心。
布庄的经营情况也很好,采莲每天都到布庄去,和采菲一起跟布庄里的一位老绣娘学习刺绣的手艺。
穆六叔一家子被爹暂时安置在墨连城家附近的一座小民宅里,和穆六婶儿重操旧业,在集上买了花生和瓜子儿等,加工成五香花生米和五香瓜子儿卖,生意竟然还很兴隆,每天都有四五百文的收入。
穆六叔一家很知足,现在正积极的攒钱,准备在京城买一座小房子,在这里扎根儿落户。
她在上巳节认识的武湘云,如今正被母亲拘在家里学女红,听说已经许了人家,许的是理国公府里的一位嫡子,两人算得上是门当户对,而且最主要的是,他们自小就认识,可以说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完全不应担心以后相处的问题。
湘云能找到这样好的归宿,采薇很替她高兴,虽然她们只有一面之缘,但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就像她和湘云,虽然只相处了短短的一天不到,却已经让她们之间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像是认识了十几年一样。
对于那些她所厌恶的人,采薇也没有放过,很快就从鹦哥那里获得了他们的消息。
莫皇后每天不是养花,就是去佛堂念经,祈祷佛祖能保佑南宫逸早日凯旋归来;而朝阳公主,竟然在和奶娘密谋要在狩猎时害她,她死了,萨克努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父王为了息事宁人,就只好把她嫁给萨克努,一平昔萨克努的怨气。
探知这一信息,采薇被气笑了。
她一直把朝阳当成了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看在南宫逸的面子上,她没有对她做什么,没想到她的宽容竟换来了她的变本加厉,现在居然想要她的命,真是自不量力!
贺兰娜公主自从上次跟采薇谈过,就把注意力转移到李瑞珠的身上了,一心想收拾这个干和她抢男人的贱女人,愚蠢如她,一定会在这次围猎中干点什么蠢事儿。
李瑞珠虽然厌恶采薇,但是采薇马上就要成为萨克努的妻子,所以,她暂时放下了对采薇的成见,一心一意的应对贺兰娜的胡搅蛮缠。
至于萨克努这个变态,鹦哥把它所见的告诉给采薇时,采薇差点儿崩溃了。
“鹦哥,立后再看到这样的场面时赶紧离开,免得脏了眼睛。”
鹦哥不解:“脏倒是不脏,就是有点儿怪?他为什么想把自己的鸟拔下来,还不停的喊主人的名字?”
“住嘴!”
采薇一个枕头撇过去,鹦哥扑棱棱的飞走了,采薇在屋里暴走着,气得睚眦欲裂,羞得面红耳赤,知道自己被禽兽给意淫了,怎么想,都觉得是一件窝囊憋屈的事儿。
也好,既然他喜好这事儿,刚好她这里有几个现成想爬床的,她何不动动脑筋,成全她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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