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进级(1 / 2)
第十三章进级
许久许久,当空气之中再也没有宫寞邪的温度之时,简缡殇才从刚才的世界之###来,一转身就看到了一脸委屈站在树下的宁祐。
“阿祐,你怎么来了?”简缡殇感觉到奇怪,也暗自在自责自己为何会这么出神,竟然身边有人都未发觉,如果是敌人的话,自己都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小简,你在想什么?刚才我怎么叫你,你都没有反应。”宁祐哭丧着脸,对于简缡殇刚才对于他的漠视表现出了难过。
“没什么,就是在想如何突破的事情,好像有点头绪了,你去我住的地方等我,我晚点回去。”就在那一瞬间,简缡殇好像真的想起了什么,不过不是关于斗气突破的问题,而是她猛然之间想起了刚才在院长那里感受到的元素,她想要再回去看看。
简缡殇不敢多耽误,就算是单纯如宁祐,也知道斗气锻炼极其的漫长,而突破更加是需要依靠机缘,要是一次错失了,那么保不准下一次会到什么时候,或许是两三天亦或许两三年都不一定,哪里还敢耽误简缡殇,只好是让开路看着简缡殇飞速的向着一个方向飞奔而去。
简缡殇直接冲进了院长室,门口并未有人阻拦,因为简缡殇成为院长弟子的消息早已在刚才传遍整个学院了,如果还有人不知道的话,那么他不是聋子就是五官反应迟钝。
沿着自己刚才走过的路,简缡殇终于是来到了那个地方,可是哪里还有刚才的踪迹,不说里面丰富的元素,就连那片唯美的风景都没有了,只留下雪白的四面墙壁,周围并没有凌陨的身影,简缡殇知道他定然是处理事情去了,况且他突然多出自己这么一个弟子,怕是也会有人不服吧。
她简缡殇的名声怕是早就在刚才测试水晶化为粉末的那一刻,就越来越响了,可能那些人还将自己原来废材的身份都给扯出来了吧,开始他们或许会惊讶在这个消息之中,但到后来他们的不满和嫉妒都会表现出来,不知道接下来会不会有一些人用挑衅来鼓励自己。
精神力大胆的放开,四面之中的墙壁并未有任何的问题,简缡殇感觉的出来,可那样子的一个地方绝对不是什么幻觉,那些元素是她真真切切的感觉到的,如果这还有假,那简缡殇真的不知道她会不会将幻都学院给拆了。
当简缡殇用精神力将屋子之内的每个角落都检查完毕的时候,终于发现了就在屋子的正中间散发出来的一丝元素力量,如不是简缡殇的耐心,她绝对不会发现那一点细节,可惜前世作为杀手的她早已抛弃了烦躁二字。
在那一瞬间,简缡殇的手中凝结了精神力,快速的射入刚才元素出现的地方,瞬间周围的样子开始改变,三秒之间立刻恢复了简缡殇第一次来时候的样子,而打量的元素也开始围绕在还在散发精神力的简缡殇身边:“原来是一个异空间,这幻都学院果然是深藏不露。”迈步走了进去,踩在松软的草地之上,这里哪里还有刚才屋子的场景,就连范围都不知道扩大了多少倍。
反正没有人敢乱闯院长室,简缡殇也不在意别人会发现这么一个地方,于是就来到了池塘边上盘腿坐下来,她在前两次的进级之中已经掌握了一点规律,虽说每种颜色的斗气都分为高中低三个层次,每个层次都相差甚多,可在前面两次的晋升之中,简缡殇到并未觉得有多少的困难,不过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原因。
感受着周围浓郁的元素简缡殇全身放松,抛除杂念,将自己的精神力覆盖在这个异空间之中,如果此时有一个斗者在场的话,定然会发现所有的元素都向着简缡殇幼小的身子冲去,不断的进入她的体内。
不过简缡殇并未将那些元素全部都吸收,她知道自己的身子,所谓贪多嚼不烂她也知道这个道理,每个人可以拥有一种元素,在这个大陆之上已经算是难得了,就算是从上万名斗者之中去寻找,都不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拥有元素斗气的人。
这里最为浓郁的要算是木元素、水元素和土元素了,可是就在简缡殇犹豫的时候,她想到了另一种元素,那种元素在这里十分的充裕,五行元素固然可贵,但简缡殇更加看中它,那就是生命元素,在自然界之中,生命力永远是最为顽强的,只要有生物的地方,就会有生命源力,不管是严酷无比的沙漠还是冰寒刺骨的地带,都会有生物的出现。
念及此,简缡殇毫不犹豫的将五行元素派出在外,将周围的生命元素源源不断的吸收入体内,而她的丹田之中也开始发生变化,本来就像是星云一样散落开来的黄色斗气,瞬间被绿色的生命元素包裹在其中,黄色斗气好像十分喜爱这种情况,并未有任何的反抗,反而是缓缓的分散开来,随意让生命元素将他们一点一点包裹起来,简缡殇十分的仔细,这个东西她以前没有接触过,也并未有人指导,怕出什么差错,所以用精神力一直在控制着。
就在黄色的斗气一点一点消失之后,丹田之中均是绿色的生命元素,这个时候简缡殇不知道应该如何了,因为她听说从黄阶到绿阶是有一个突破在的,本来就像是星云的斗气会在晋升的时候化为如晶体一般,大约手指甲盖大小。
这样子看似成型的晶体就不再是以前的星云可以想必了,星云之中斗气就只有这么多,而要是无限制的扩大必然会导致丹田不可接受,而晶体相当于一个小型的储存库,里面可以容纳许多斗气,在战斗的时候保证源源不断的供应,当然那些斗气自然不会是无限的,还是会消耗殆尽,但比起黄色斗气之下,算是好得多,至少不会随意枯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