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灰飞烟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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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声停顿,躲在台下的辉爷以为得手了,他意气风发,从办公桌后站起来,眼前的景象却差点将他吓死。
一地尸体,全是自己手下。
出于本能,辉爷想掏枪,他手未动,一支冷冰冰的枪口已经对准他的太阳穴。
“不想死就别动。”路云的口气如同枪一样冰冷。
局势戏剧性逆转,自己亲手设计的死局被对方轻易击破,自己反而落入对方手中。辉爷自知败局已定,顿时面如死灰。
“咱们谈谈吧,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只求你不杀我。”辉爷也是道上成名多年的人物,不料今天阴沟里翻船,栽在一个小娘们手里,他心里不服。
然而不服归不服,时势比人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性的是人家,他只能放下架子,委屈求全。
“呯!”一声枪响代替了路云的回答。辉爷浑身一震,跌坐回老板椅上,一股鲜血从他大腿汩汩往外冒,他脸色腊黄,汗如雨下,瞪着一双狼眼,狠狠地瞪着路云。
路云将他五花大绑捆在椅子上。
………
马义大腿和胸口各中了一枪,腿伤还好,没有伤及筋骨和大动脉,胸口的伤却差点要了他的命。
也许他命不该绝,打中胸口的子弹并不是铜皮铅心的真子弹,而是汽动手枪打出的钢珠,杀伤力有限。若被真子弹击中,子弹贯穿心脏,估计碧海老祖亲临,马义照样得挂。
钢珠击断一根肋骨,冲击波伤及心脏,其实内伤不轻,马义不敢乱动,立即调集体内真元护住心脉。
“傻瓜,你怎么不躲枪?”路云扶住摇摇欲坠的马义,嗔怪道,心一阵疼痛。
“我不会躲枪。”马义傻笑。
“……”路云无语。今天如果不是马义,她已经死了两回。区区一支牙签,在他的驾驭下能成为杀人利器,杀人于电光火石之间。如此逆天高手,居然不懂起码的战术动作,她能说什么呢?说他笨?说他任性?
由路云扶着,马义坐到墙边的沙发上。他用银针封住穴位止血止痛,驱动丹田内的元气经由经脉流至伤口,帮助疗伤。路云帮忙取出子弹,趁她不注意,马义从储物空间里拿出治伤草药,放进嘴里嚼烂了,再敷伤口上。
路云关心马义的伤势,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经过一番急救,马义的伤已经无大碍,脸上已经恢复血色。路云放下了心。
她从身上的凶兆里掏出一个鹌鹑蛋大小的圆球,塞进辉爷嘴里。一阵处女的奶香入口,激起辉爷无限yy,不料路云的一句话却将他吓尿了:
“辉爷,这是米国最新研制的高爆破烈性炸药,别看它大小就如一个鹌鹑蛋,但是将这座楼炸平不成问题。”
辉爷听罢着急想将它吐出来,路云没有给他机会,她迅速用胶带封住他的嘴。然后从脑后头发下拿出一个小小的摇控器,笑谑道:
“辉爷,支帮主教你不少吧?可惜你学不全,结果害了自己性命。”
辉爷嘴被封住,有话不能说,他鼓着眼,晃着脑袋,冷汗淋漓,嘴里发出“唔唔”声。路云不为所动,手捏遥控器,转身扶着马义下楼。
马义趁机用天眼扫了一下她的上半身,刚才他因为紧张,只偷看了她下半身,来不及看上半身,没想到她居然将炸弹藏在凶兆里。
这个点子太有创意了。
好的创意,往往是事业成功的一半。
不过这次马义没有扫到炸弹,倒是扫到了两颗粉嫩的红枣,马义赶紧收回天眼,怕遭天遣。
两个人下了楼,路云将马义扶上车,自己坐上驾驶室,将车开出安全距离后,拿出遥控器往红色按键上一按,身后瞬间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爆炸,一朵巨大的蘑菇云腾空而起。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路云张开双臂,湿兴大发,行驶中的牧马人突然失去操纵,就象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差点掉沟里了,吓得马义差点张口骂人。
牧马人驶入昆余镇,按路云的意思,她想把马义送回到城里。但是马义惦记着修真,修真需要灵气,城里最缺乏的就是天地灵气,所以他坚决不同意。
路云拗不过他,只好听他的。他们进入昆余镇,路云将牧马人开进一个墙上爬满青藤的大棚,然后将门口的痕迹清理干净,再领着马义徒步走了几分钟,到了一个破旧的房屋,屋里摆放着一辆七成新的摩托车。
路云载上马义,沿着小路一路上山,小路越来越难走,幸好路云车技过人,一路有惊无险,马义也不是寻常人,否则象他重伤之人,就算路云车技再好,那么差的路况,也会颠出毛病来。
到了路的尽头,有一间小石屋,里面生活用具用品一应俱全。路云想扶马义下车,不料他自己从车跳下来,健步如飞。路云愣了愣,想起他有神奇的医术,也就不惊讶了。
“你以后就在这里住吧。想住多久就多久。”路云对马义说。
“我住不了多久,伤痊愈了我就走,我有急事。”马义躺在床上,刚才流的血有点多,身体有点虚弱。
“好吧,随你。给我你的银行帐号,我转钱给你,100万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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