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播种(1 / 2)
产于远东地区的谷物“黍”,实则在小亚地区并不算是陌生来客,早就随着波斯和游牧民族的脚步,来到了小亚细亚的山地和欧罗巴的河谷,它对不佳的气候与土壤有着很强的抵御力,并且收获周期短,只需要三个月便能收获;而黑麦和燕麦,作为原本混在小麦里的“配角”,此刻也因其独有的耐受优势,深受农民的欢迎和喜爱,一般都会随着小麦一起栽种,作为应急和救荒的粮食,冬季种植黑麦,而春季则种植燕麦。
黍和黑麦还可以酿酒,燕麦还可以充当牲口的饲料。
不过到了秋种时刻,高文、安娜通过督农司和自新会,对圣俸地产农庄们的权力与监控——半强制性地要求农夫将原先收割的小麦和大麦,缴纳到仓库里,前者用于和塞浦路斯商约里的交换,而后者则当作马匹的饲料和酿酒的原材料,同样被严格贮藏起来。
而后,督农司衙门就要求农民在田地里,播种占据三成的冬小麦,搭配七成的黍和黑麦。
这七成的黍和黑麦的用途很简单——就是给万余德意志兰及希腊佃农过冬食用的——如此的话,他们只能吃到很少的用小麦造出来的“白面包”,大部分情况下是黍做的米糊,和黑麦做出的粗面包。
按照和农夫签订的《福音圣俸耕作合同》,规定他们只需要缴纳一半的分益给军政府,但这其实不代表着机械的常量:比如小麦这种用于出口,换取金钱和急需物资的紧俏货物,高文是根本不可能叫农民自留一半的,故而分益权也只是相对整体来说的。利用税务的杠杆,这点很容易实现,比如督农司的条令规定得十分清楚。圣俸地产上的佃农所得的小麦,有五分之四都要上交;而黍和黑麦,则分别只需上缴四分之一和十分之一即可。
但即便是这样,对许多佃农来说,已经是种飞跃,这个条件比他们先前的生活要好得多:起码过冬的口粮不用慌张,还可以用来供养孩子们。有足够的力气,继续在自家种植免税的果树,搭起葡萄棚架,或者养育家禽——一旦果实收获,取得了禽卵,他们还能在规定的日期内。自由前往附近的集市出售。
而从塞浦路斯运来的铜锭和铜条块,则被专门运到军械司,在那里萨穆埃尔法主持着,仿造罗马帝国的弗里斯,用这些材料大批量铸造塞琉西亚自己的铜币——军械司里有不少掌握模具制造技术的希腊匠师,这种食物对他们来说完全是小菜一碟。
“别小看了铜币,虽然在帝国内只是辅币。但却是促进流通,平衡物价,聚敛金银的有效手段。”高文如此对安娜说到,“对于在海洋上行走从事跨国生意的商贾。铜币他们自然看不上眼,但对许多小行商和农民来说就不同,有了铜币他们就能方便快捷地从事贸易交换,乡村和集镇的经济很快便能兴盛发达起来。而军政府掌握了铸币的权力后,也能名正言顺地索取部分‘铸造损费税’(和****的火耗一个性质),用来支持行政部门的薪水——毕竟六司不同于先前的兄弟会,他们的雇员是要支付薪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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