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八章 大宁笔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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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秋并没有带着坐骑出山,然而不等张乐金十人让马给她,她便大喇喇地牵过了晓灼,轻轻巧巧地坐了上去。
晓灼并没有套上马具,可清秋坐在无鞍的马背上,竟如坐在摇椅上逍遥自在。她黑衣红马雪白裙边,不施粉黛,却自有一股天然风韵,让张乐金几人不自禁地侧目而视,为之惊艳。
因晓灼为马王,其余几人的坐骑自然而然就与它保持了一段距离,甚至不敢超过它到前边去。而韩枫也在这出山的一路,看清楚了晓灼的脾气。它果然是九灼的血脉,论及脾气暴戾,有过之而无不及,若有其他马被主人赶得距离它稍近些,它便立刻打起鼻息警告对方。它目空一切,同时也因能够出山兴奋不已,若不是清秋用力勒着它,只怕它早一马当先撒欢去了。
走在清秋的背后,韩枫看到的自然是这女子的背影。
但看着她的背影的时候,韩枫却不由自主联想到了黄计都。
在离都的时候,他曾听人说过戎羯人都是天生的战士,他当时并不知道黄计都是戎羯人,却总觉得似黄计都那般的,才能称得上是个合格的战士。而如今反观清秋,他明知她容光绝世,却仍然觉得此刻在马上的她,“高大”且“魁梧”,是个合格的战士。
他再没见一个女子……或者说一个人的背,能够挺得比她更直。若说训练有素的士兵如张乐金者站在地上时能如标枪一般直指天际,那么坐在马上的清秋,便如一根铁枪,风吹不弯,雨打不倒。她似乎天生就应该穿着战袍上战场,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收割着生命,这是他未来大将军的不二人选,至少在现在,韩枫心中不作他想。
当清秋说她的本事并不算大的时候,韩枫有些失望,然而到了此刻,他心中又隐约升起了希望。他总觉得,这个女人并不会被轻易打倒。
当结营休憩时,因为临时找不到搭帐篷用的木杆,韩枫第一次看到了大宁笔枪的真容。清秋将那枪身一节一节地接了起来,立在地上越有一人高,它的材质是紫金的变种——乌金,平日里看起来黑黝黝的,只有在侧光时,才能看到隐隐的紫红。韩枫也曾试着掂了掂——对他来说,自然不算重,但对一个女子来说,若能挥舞生风,的确不易。
枪头则为纯正的紫金制成,长约两寸,其材质之精纯,不亚于韩枫的紫金马刀。这让韩枫不由得对护马人的藏品刮目相看——据清秋所言,如这等紫金兵刃,族中还有许多,都是配给离族之人的护身之物。
“当然,如果枪柄是木制也不错……”清秋笑道,“以后过河的时候,找不到扎筏子用的竹竿,还能充数用。只可惜能够达到乌金这般韧性的木头都是枣阳木,那才是比紫金还难得的宝贝,早就被之前离族的人挑没了。”
听了她这句话,韩枫才想起自己此前读的兵书。书中讲起刀枪之别时,虽然也推崇现在的士兵多用刀,但也说到枪可以安营、涉水,甚至还能临时当担架用,方便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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