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好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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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这日,又是大全挑着藤筐,孙氏、林雨、林雪领着李清在后面拿着大全近日猎得皮毛等其他东西跟着。

到了集市口,排队的人还不是很多。等辰时放对牌的时候,林雨挑了个位置好的地方。又去租了一张桌子,大伙儿才利落地摆起摊来。

摆完摊,大全说要把皮子送到相熟的皮具铺子去卖,几人则在这里看着点心摊位。

今儿的生意不好,也是,点心对老百姓来说,总归是奢侈品,一块小点心顶上几个大苞米面馒头呢!直到大全回来,才开一壶,卖了六块点心,还是买二送一的。好在今儿只做了六种点心,每种五十个。即使剩下了,让林雪拿回家一些也是可以的。

“哎,又是你们啊!你们记得我不?上次摆在你们对面儿的!”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不好,摊主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叔,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哦,有些印象,你上次卖的是灯笼!这次怎么改卖帽子和书本了?”大全问道。

“我啊,这是赶什么时候就卖什么东西!上次是中秋,赏月的时候得打个灯笼吧?所以我卖的灯笼!现在天儿冷了,我就改卖帽子了!至于这书本嘛,都是我帮着弟弟卖的,这书都是他亲手抄的。”

林雨一听书是亲手抄的,心中就充满了好奇。从来看书都是印刷的,连离开京城之前在书店买的书也是印刷的。不过听说古代有些好书,大家争相抄阅,能达到“洛阳纸贵”的地步,既然眼前就有手抄本,一定要好好看看。

林雨走到隔壁的摊位,随手拿起一本叫《致远随笔》的书看了起来,乍一翻开,只见字体工整,字迹隽秀,通篇行云流水,看得人十分舒服。再一看内容,没想到,还是一本志怪小说。信手翻了几页,直觉得文笔生动,情节跌宕,引人入胜,直看了一个故事,才恋恋不舍的合上。

“大叔,您弟弟的字写得真好,看得人很舒服!而且抄得这书也好,文笔奇佳,令人叹服啊!这书多少钱?我买下了!”林雨想,与其闲暇时光总想着和孙氏的事儿,不若看看书。因而问道。

“哎哟,没想到今儿开张卖出去的先是书!哈哈,实不相瞒,我帮他卖书卖了几年了,一个月能卖出去一本,那都是烧高香了!更没想到今儿姑娘买了,更更没想到的是,姑娘你竟然识字!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大叔很爱说话,就和林雨聊了起来。

“这么好的书,也没人买么?”林雨又翻了翻这本书,竟有些不舍得放下。

“唉!我是不懂书啊!不过你想,谁来这集上买书啊?来集上的不都是老农居多么?哪有几个识字的?”

“也是,可惜了这好书!”林雨反复地摩挲着。

“唉!我这弟弟啊,我上次卖的灯笼也是他画的,从几年前我弟妹得了重病,他就一直让我帮着卖这些东西,白日里去私塾给人家当先生,晚上就回来抄书、画画,不过你说,这东西能赚几个钱?是,这东西挺贵的,可谁没事儿买这个呀?”

“令弟真是长情之人。”

“可不是!去年我弟妹没了,他也是受了不少打击,连私塾的工作都不去了。好在近来慢慢振作了起来,中秋节前,才画了那些灯笼让我来卖。”

“走出来就好。逝者已矣,生者还是要好好活着。”林雨叹道。

“这糕点怎么卖?”

“两文钱一个,三文钱两个!”孙氏的声音响了起来。

“咋这么贵!”

“都是京城那边流行的,而且好吃,价高点也值啊!”孙氏解释。

“不买、不买!忒贵!”那人摆摆手,走了。

林雨见孙氏的脸渐渐又成了黑锅底,便不打算再与这大叔说了,道:“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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